| 評:聽說過黃世仁的故事嗎?不比黃世仁狠,能搶黃世仁的老婆嗎? ============================================ 新華社: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 怎能這樣對待人民(圖) 圖片作者:網絡轉載 新華社北京8月6日專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阿依努爾 劉良恆)在11歲的女兒被人強姦、被逼賣淫之後,湖南永州母親唐慧被勞動教養1年6個月,史稱“最牛勞教”。e哥要問,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你怎能這樣對待你的人民? 舉報和上訪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一位悲痛欲絕的母親要維護女兒的權利,需要經歷長期多次“無理取鬧”和“上級特批”,才能讓司法機關啟動司法程序;但以“擾亂公務秩序”被勞教,快得能趕上火箭上天。 背後暴露出的當地粗魯橫蠻的執政思維令人警醒。 網民不會忘記,就在兩年前,永州就曾發生過縣委書記向公安局發函,要求對訪民“依法予以”勞動教養的慘痛教訓。取鬧一定“無理”,打擊從重從快。“穿小鞋”“扣帽子”的方式不斷創新,對上訪激增的反思卻停步不前。 在一個講求法治的社會,法律是用來明示、預防、校正偏離社會規範行為的,不是某些當政者運用手中的權力恣意踐踏民權、惡意中傷民心的工具。e哥想請大家想想,若公僕們都能拿出滿城尋找失竊自行車、垃圾堆里找護照的效率,在第一時間一視同仁、秉公執法、嚴肅辦案,還慘遭傷害的幼女一個公道,給遭受身心創傷的母親一份尊嚴,這位身份卑微的母親何以在漫漫伸冤路上越走越遠? 拿什麼撫慰你,悲傷的母親?e哥想說,請還她正義,還她公平,還她權利,還她尊嚴,還她溫暖,還她一個天真純潔的女兒!現代社會可以用無數種方式回報一位悲痛的母親,除了勞教!那是撒向“文明”傷口的一把粗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