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聽到陳光誠事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甚慰。
就三句話:
(1)這樣處理兼顧了中、美和陳光誠及其家人的利益,是一大進步。
(如此,美國丟掉了一塊“燙手山芋”,中國當局也顯得大度。嘴上怎麼說,各自表述嘛。)
(2)為陳及家人的生活不再受到非法打壓,為國內每一個同胞能有法律所賦予的權益祈禱。
(3)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
但願永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