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真相忏悔宽恕十五:中共十八大人治困境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中共仍然陷在人治的困境中。似乎尽管表面上中共已经有一套法律体系,但是,似乎这套法律体系只用于管事,似乎难以用于管人、似乎更难用于管掌权的人。 似乎意约这样感觉,似乎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共的权力的获取,似乎还不是一个可以问责的法律过程,似乎在中共体制中、似乎权力的授予和获取,似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似乎还是一个权力任意而为的过程,似乎对这一过程还严重地欠缺程序法律法治的规范。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如果欠缺对权力的授予和获取的程序法律法治的规范,似乎无论中共如何强调依法,似乎都只能是人治的依法、似乎不太可能是法治的依法。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中共所谓毛邓江三代核心的说法,似乎好典型地表明中共的人治传统。似乎到胡没有被称核心似乎是一个进步,不过,似乎从周永康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似乎江核心仍然在幕后以核心自居,似乎表明胡十年仍然没有摆脱人治核心。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一个现代社会,似乎程序法律法治似乎是高于任何人的,似乎中共所谓核心的说法做法似乎是一种原始社会的遗留行为、似乎是非常落后的。不过,似乎这样说,似乎程序法律法治是不是可以为核心呢?意约似乎感觉,似乎程序法律法治如果为核心、似乎也只能是一种低级的核心,似乎在这低级核心之上、似乎还有道德价值,似乎在这道德价值之上、似乎还有祷得信仰,似乎神又在祷得信仰之上。 意约似乎感觉,似乎十八大的一个关键任务,似乎是思考如何把权力的授予、获取、运行置于程序法律法治之中,似乎这既是毛的教训、似乎也是邓的教训、似乎在一个更小规模更低层次上似乎也是薄的教训所提示的中共要做的紧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