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愿公示财产就一定是贪官
[原创]仙湖水泽
普京说:“谁不愿公示财产,就一定是贪官!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不公示自己的财产。”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汪洋又走在前面。羊城晚报报导:中共广东省委纪委书记黄先耀说,申报财产的方案已经出来了,目前正在做试点方案。“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制度建设目前仍处于胶着状态。而且官员财产申报也面临着核查困难、官员抵触、家属障碍、涉及面广等难题有待继续梳理。政府相关部门也认为,“目前,在国内实施此项制度的相关软硬件设施并不具备,配套制度不健全,公开条件不成熟”。18年了,别提他了!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政府就是通不过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政策和法律。天下人都明白,为了遏制和减少腐败,建立国际通行的行之有效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在中国18年千呼万唤不出来。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迄今已有240多年。这个“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全世界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这项制度。在国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美国1978年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该法案1989年又被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成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该法规定财产申报的对象包括正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及其配偶或子女的财产状况,上任后须按月申报。新加坡同不少北欧国家一样,实行高薪养廉制度。“高薪”背后,更有着“严厉”的防腐、反腐制度。较之美欧,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该国法律规定,上至总理、下至普通公务员,全部纳入财产申报范围。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去年带头公布家庭财产状况,包括他个人工资和家庭存款、房产等。这是俄罗斯放弃共产主义后,领导人首次对外公布个人家庭财产。
一项好的制度为什么在中国就行不通呢?又是境外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吗?毛主席把地主资本家消灭了,只剩下贫下中农赤贫;外国把贫下中农消灭了,只剩下地主资本家。难道一定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我认为中国的领导不能象普京说的那样是贪官和
禽兽,好干部还是有的。汪洋已经开始了官员财产申报试点,全国还会很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