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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从口出 余杰因侮辱性评论赔偿1万元 |
| 因在一篇评论中,将他人创造的“爆破作文法”形容成“愚人节的笑话”,“北大怪才”余杰被法院以侵犯他人名誉权为由,判令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1万元。昨天,接受赔偿的郑北京表示,希望此事能够使余杰得到警示。 2001年,北京新创意作文研究所所长郑北京所著的《郑北京爆破作文》一书出版发行。该书的内容简介中写道,该书系郑北京通过自身实践,总结出的一套训练学生“快速审题”、“快速构思”、“快速行文”、“快速修改”的方法,使学生形成独特的“爆破思维”,适应中考、高考作文的需要。 “读着这些文字,我忍俊不禁,简直以为是一个愚人节的笑话。然而,它又不是一个笑话,它是一则真实的广告。用一堆垃圾来骗取孩子们的钱……”2004年4月22日,余杰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作文岂能“爆破”》的评论文章。 在该文中,“爆破作文”被余杰形容成是“郑北京先生的异想天开”,是“虚假广告”,“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低估骗子们的丑陋”。为此,郑北京以余杰的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作文岂能“爆破”》一文基本内容失实,余杰的评论文章内容含有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语言,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构成对作者名誉权的侵犯。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昨天,郑北京称,虽然只得到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赔偿金额并不重要,主要是捍卫了自己的名誉权,并希望此事能够使余杰得到警示,作为公民在撰文或行事时应该有个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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