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环球时报》的“反腐社评”演砸了 ----“环球反腐社评”的“四诚一不诚” 《环球时报》2012年05月29日发表了以“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为题的社评,腾讯网在转载文章时将标题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被认为曲解了“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及“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的原意而道歉。但是,“反腐社评”变成“为腐败辩护”的名声恐怕已经传出去了,《共识网》在第二天就出现了“环球时报为腐败辩护居心何在?”的文章,事态已成“覆水难收”之势。 其实,《环球时报》的“反腐社评”还是有诚实之处的,它还算比较大胆地承认了以下四点: 第一,“腐败官员落马的消息的确不断冒出,给人贪腐者‘前赴后继’之感。没少抓,但像是抓不完。” 第二,“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 第三,“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其困难。”因为:“给官员大规模提薪,中国舆论断不会接受。官员退下来后一转身利用影响和人脉赚大钱,制度就不允许。让富豪们去当官,更让人觉得‘变味’。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 第四,“中国不会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独官员们很清廉的国家。即使一时是,也持久不了。” 但是,“反腐社评”莫名其妙地把反腐的出路归结到“综合发展”的模糊概念上,从而用“一个不诚实”把自己的“四个诚实”统统抹杀掉。“反腐社评”先说“民主反腐是天真的”,又说反腐“既是腐败官员自身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当问题明明是“怎么解决腐败”时,“反腐社评”却企图用“在发展中解决”来搪塞,仿佛只要“综合前进”了,问题就能自动得到解决。 正因为“反腐社评”的模糊和搪塞,它最终得出一个荒唐的结论:“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如果“民众允许的程度”不完全是反出来和改出来的,那什么样的“综合发展”才能实现廉洁呢?显然,“反腐社评”给人一头雾水,又怎么可能逃脱“为腐败辩护”的名声呢?“反腐社评”用自己的“逻辑结论”对抗自己的“字面结论”,然后还要让正确地理解其“逻辑结论”的人向它道歉,真是岂有此理。 很简单,《环球时报》这回的“反腐社评”演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