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海筆架的博客
  我們出生在中國大陸
我的名片
海筆架
註冊日期: 2012-08-05
訪問總量: 243,310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最新發布
· 人大關於1996年《國籍法解釋》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
· 解讀外籍和綠卡者不得進人大政協
· 《外籍華人去中國宜用外國護照》
· 香港居民依國籍法退出中國籍增多
· 南海仲裁和國籍法都是廢紙一張?
· 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籍不違反人大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政府錯誤政策對國籍法的踐踏】
· 南海仲裁和國籍法都是廢紙一張?
· 人大:代表們雙重國籍不違反人大
· 兩會:委員們雙重國籍不違反國籍
· 兩會應糾正政府政策踐踏國家法律
· 政府政策踐踏國家法律,國將不國
【中國國籍法的解讀】
· 解讀外籍和綠卡者不得進人大政協
· 《中國國籍法解釋》及其重大意義
【中國國籍法】
· 人大關於1996年《國籍法解釋》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
· 解讀外籍和綠卡者不得進人大政協
· 《外籍華人去中國宜用外國護照》
· 香港居民依國籍法退出中國籍增多
· 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籍不違反人大
· 人大:代表們雙重國籍不違反人大
· 公安部:退出中國籍要申請和批准
· 1980年《中國國籍法》
· 公安部:退籍申請費50元退籍證書2
【出生在中國大陸】
· 習近平解決雙重國籍永垂中華史冊
· 令完成還會有中國國籍嗎?
· 呼籲習近平主席為國籍法撥亂反正
· 呼籲習近平主席為國籍法撥亂反正
· 呼籲習近平主席為國籍法撥亂反正
· 呼籲習近平主席為國籍法撥亂反正
· 霧霾是剝奪出國人民中國籍之必然
· 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僑辦濫用祖籍國概念的錯誤及案例
· 依法治國恢復出國人民中國籍
存檔目錄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7/01/2016 - 07/31/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0/01/2014 - 10/31/2014
08/01/2014 - 08/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09/01/2013 - 09/30/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血緣主義”國籍論的兩個方面致命缺陷
   

《“血緣主義”國籍論的兩個方面致命缺陷》

 

中國任意剝奪1978年出國的中國大陸人民的出生地國籍,違反了中華文明,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國籍”。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包括中國大陸,美國,英國法國和俄羅斯。美國,英國法國和俄羅斯都遵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國籍”的條款,默認雙重國籍,唯獨中國大陸政府放任有些機構和人員,任意剝奪中國大陸人民的出生國籍!

 

有言說得好:華裔是華裔,國籍是國籍。

 

"血緣主義"有兩個方面的致命問題,因此無法作為國籍的國際共識,國際法學界的共識是出國地國籍。

 

"血緣主義"有兩個方面的致命問題中的第一個是,它本身無法衡量。 何為血緣?DNA 文化,誰也說不清。一個跟隨1640年鄭和到印尼的中國人,自己和土著通婚,其兒女是1/2中國血統-- 他們是中國血統嗎?但這些人一般自稱為稱為華裔,也被稱為華裔。這就是為什麼東南亞有幾千萬華裔的原因之一。

 

"血緣主義"第二個致命問題是,在有國際交往的世界,這種國籍定義必然和其他國家國籍定義發生衝突。1950年前後,東南亞各國大規模排華的原因之一也在於此。

 

因此,1955年前後,中國大陸政府和台灣政府幾乎同時拋棄這種陳舊的“血緣主義”,不再承認在印尼及東南亞“華人”後代的中國大陸國籍或台灣中華民國國籍。

 

當時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政府(1945-1972)遵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款,不剝奪出生國籍(包括出生大陸到台灣的和在台灣出生的),從而承認和默認雙重國籍。

 

但是中國大陸政府,從1955年開始,卻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剝奪出國的出生在中國大陸人民的出生國籍,違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款,違背中華文明。到改革開放,這種錯誤政策的惡果開始表現出了。

 

反對恢復新的雙重國籍的一個論調就是,東南亞華人太多,無法恢復,他們也不要雙重國籍。

 

從我們上面對問題和歷史的分析,充分說明,恢復新的雙重國籍是恢復中國大陸出生國籍,是以出生國籍的國際共識相一致;既然大多東南亞華人不出生在中國大陸,他們與此事無關。這又回到了那就名言:“華裔是華裔,國籍是國籍”。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