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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官員施暴毆打訪民,公安機關公然包庇 |
| 杭州官員施暴毆打訪民,公安機關公然包庇 呂耿松 9月10日下午4時許,杭州上城區訪民朱瑛娣到上城區“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詢問其所暫借的住房有否落實(因祖屋及茶室在2006年被政府掠奪,上訪7年無果,無家可歸,長期流浪,政府答應暫借住房給她),受到指揮部副總指揮胡鑫福毆打,造成她上肢軟組織和左胸壁軟組織挫傷,從丹麥買來的價值3360元人民幣的玉鐲也被胡打碎。當天,她向案發地的上城區清波派出所報了案。當時,接案民警感到驚愕:“十八大要開了,他怎麼還敢如此肆無忌憚地打人?”胡鑫福身為政府官員,公然對訪民施暴,本來應當受到嚴懲。但正因他是政府官員,受到了層層包庇。10月11日,朱瑛娣收到了清波派出所的《終止件調查決定書》{上公(清)終字(2012)第1號},稱“胡鑫福沒有毆打朱瑛娣及打碎朱瑛娣手鐲的行為”,公然為窮凶極惡毆打婦女的官員開脫。為抗議公安機關包庇兇手的行為,朱瑛娣拒絕在上面簽字。如今,朱瑛娣左胸的肋骨仍然疼痛,而公安機關居然說兇手沒有打她! 當天的情況是:朱瑛娣並非專門到“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上訪,她是路過此地,想起政府答應借房的事至今未落實,順便進去問一下,沒想到胡鑫福一聽她提這件事,便破口大罵。本來朱瑛娣只打算花5分鐘時間談談自己的要求,因為她還有其他重要事情要做。但見胡鑫福這麼不講道理,就和他爭起來。胡鑫福從椅子上站起來,沖向朱瑛娣,這時一個保安將朱瑛娣的雙手抲牢,胡鑫福趁勢抓住朱瑛娣的左手並向後拗,並用拳頭猛擊朱的胸部,導致朱瑛娣的左胸壁軟組織挫傷。朱瑛娣疼得大哭,胡的同事將朱拉到走廊上,胡鑫福還不甘心,又一次衝到走廊上,對朱瑛娣拳打腳踢。那天朱瑛娣是一個人去指揮部的,而指揮部里都是胡鑫福的人,沒有人能為她作證。但指揮部里有監控,朱瑛娣要求公安機關調取監控,當面辯認胡鑫福行兇打人的場景,但遭到拒絕。為此,朱瑛娣在杭州市公安局“局長接待日”到市局上訪三次:一次是9月25日,一個據說是副局長的劉一鳴警官接待了她;一次是10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余偉民接待了她;一次是10月 11日,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官給了她上述《終止件調查決定書》。 朱瑛娣認為,杭州市公安機關對此案的處理在程序上嚴重違法:一、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行政案件的案卷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受案登記表或者其他發現案件的記錄;(二)證據材料;(三)決定文書;(四)在辦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書。警方交給朱瑛娣的《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因朱瑛娣拒絕簽字,警方只給了她複印件)的下方明明寫着除決定文書外,還有“此聯附卷”即受案登記表或者其他發現案件的記錄、證據材料(如驗傷證明)、在辦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書等,但警方僅僅給了她決定文書而且是複印件。二,她多次申請調取“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的監控錄像一起辯認當時的實況,但警方無理拒絕。有鑑於此,朱瑛娣表示她要繼續向杭州市檢察院、杭州市政法委、杭州市人大、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檢察院、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人大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申訴,直到討回公道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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