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與掃羅家的關係應當是非常密切的。第一,大衛是為掃羅王拿兵器的人,撒母耳記上16:21,又為掃羅彈琴驅魔。第二,掃羅的兒子約拿單與大衛形同一人。約拿單將他自己的外袍,戰衣,刀,弓,腰帶等都給了大衛,18:4。且不說這些都是一個戰士的心愛之物,而且在當時,除了掃羅和約拿單之外,以色列人都沒有刀槍等兵器,13:22,這些東西就更顯得珍貴。第三,約拿單說,大衛是以色列的王,他就是大衛的宰相,23:17。第四,大衛還是掃羅的女婿。 大衛成為掃羅的女婿,有兩個緣故:第一是掃羅王的承諾。在對歌利亞的戰役中,因為歌利亞是非利士的巨人,勇猛異常,無人能敵,因此掃羅王許下重賞,能殺歌利亞者,他必賞賜大財,免全家納糧當差,還將自己的女兒給他為妻,17:25。 但大衛成為掃羅的女婿,更重要的卻是第二個原因:掃羅嫉妒大衛,要殺大衛。大衛擊殺了歌利亞,在班師回朝的時候,婦女們唱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使得掃羅很惱火,嫉妒百姓將萬萬歸給大衛。於是,在大衛彈琴的時候,掃羅就試圖用槍刺死大衛。但大衛機敏地躲開了。掃羅又立大衛為千夫長,讓大衛衝鋒陷陣,希望以此除滅大衛。但是神與大衛同在,大衛辦事無不精明。不得已,掃羅又以他的女兒米拉為誘餌,使大衛為他爭戰,希望借非利士人的手殺害大衛。但之後掃羅卻將米拉給了別人為妻。 但令人不解的是,王是金口玉言,一言九鼎的人,為什麼掃羅王卻言而無信,自食其言?更令人不解的是,掃羅王要殺大衛,並不需要藉助於女兒米拉,因為大衛是掃羅的戰士長,18:5,後來又被任命為千夫長,領兵出入,18:13,與外敵爭戰乃是大衛的職責。如果非利士人不能夠殺害千夫長的大衛,一定也無法殺害掃羅王的女婿大衛。掃羅食言更可能是因為米拉本人不喜歡大衛,拒絕嫁給大衛,而大衛也未曾將米拉視為自己的妻子,撒母耳記下3:14。 雖然米拉不喜歡大衛,米拉的妹妹米甲卻愛大衛。掃羅知道後就非常高興,因為這樣他就可以實施他的計劃了。他指使臣僕向大衛放風,說掃羅可以將米甲給大衛為妻,但要大衛100非利士人的陽皮作聘禮。掃羅以為這樣就可以叫大衛喪命。 但掃羅顯然低估了大衛。大衛可以撕裂獅子和熊,可以擊殺巨人歌利亞,擊殺100個非利士士兵並不是件困難的事。實際上,日期還沒到,大衛和他的人就擊殺了200非利士人,雙倍於掃羅王的要求。掃羅的計劃又流產了,只得將米甲給大衛為妻。大衛成了掃羅王的女婿。 大衛成了自己的女婿,掃羅王就安心了嗎?不是,掃羅更加害怕了。因為掃羅王要將他的王為給他的兒子約拿單,不是大衛,大衛依然是個威脅。因此,掃羅就成了大衛的敵人。 掃羅要殺大衛並不合乎常理。一個方面,君王有生殺大權。當大衛威脅到王權的時候,掃羅完全可能動殺心。但大衛並沒有這樣做,甚至在他有兩次機會輕鬆擊殺掃羅的時候,大衛也沒有這樣做。另一方面,大衛的王權是來自於神。君權神授是以色列民族的基本觀念。掃羅本是至小的,卻蒙神的揀選成了以色列的君王。同樣,神揀選了大衛,掃羅是不可能傷害到大衛的。掃羅的計劃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敗,掃羅一定是十分清楚這一點。 掃羅殺害大衛,更可能是大衛表徵了耶穌基督,而掃羅則是世俗權勢的象徵。當掃羅對約拿單說,大衛若在世間活着,你和你的國必站立不住,20:31,這已經不是一個神的受膏者的言語了。而約拿單則說,大衛必作王,他必作大衛的宰相。在歷史上,約拿單從來沒有作過宰相。在大衛作王以前,約拿單就和父親掃羅一同陣亡沙場了。約拿單這裡說的“王”,並不是塵世間的王,而是“萬王之王”,也就是耶穌基督的象徵。因為耶穌是命定被殺,為世人的罪釘十字架的,所以掃羅也就鍥而不捨低追殺大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