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被灭口的”,死了;“该不留活口的”,奇迹生还了 本人每天习惯性地在网上东瞄一眼,西瞟一下的,看看一些日常的,或是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解闷儿。我这个人比较好说话,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听,一般不去考虑故事中是否有逻辑弊病 (我爱挑点字眼儿,不爱挑理儿)。后来,我又去读网友们附在文后的评议,发现大家就没有我那么服帖,经常横挑鼻子竖挑眼儿的,说这里悖理,说那里讲不通。渐渐地,我也觉得自己太人云亦云,缺乏独立思考了(当“顺民”当惯了,回到国内,保管是个受领导阶层欢迎的模范市民。)事实上,有些文章写得确实是有点“那个二”,含糊其辞的,大有作践读者的(与作者自身的)智商之嫌。 最近看到一个故事,讲丧偶的小学男老师,与六年级的女生发展不伦之恋,为了摆脱,竟然杀死了那个女孩,然后自己亡命天涯,多年惶惶不可终日后,被捉拿归案。按文章的说法,这位教育工作者杀人,乃是为了“灭口”。网友对此说法表示了严重的怀疑与不解。说来也是的,所谓灭口,就是不让别人知道真相,您把一个怀孕的大姑娘,砍死在自己的宿舍里,晾在自己的床上,怎么看都是一个“宣言”,算是灭的哪门子口呐?只是消灭了两个人口,自己还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有人说:姑娘非你不嫁,多好的姻缘啊;有人说,看来是不爱那个姑娘的,否则怎么下得去手?我同意后者的质疑:想来是不肯接受与女孩走入婚姻这条路的,宁肯隐姓埋名,东躲西藏。可是,如果不杀人,然后再东躲西藏,不也是在逃避舆论的谴责吗?不也是在逃避对女孩子的道义责任吗?何必要背上杀人之罪?若非要找一个“合理”的说法,恐怕是:你的痴情,让我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我走上混迹天涯之途前,让你也没有活路。这里看到的是一个恨字,一股戾气。 另外一个更为离奇的故事:去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社区竹塘小组小组长周炳文因举报“村霸”熊运军非法倒卖集体土地,被熊从湖南永州绑架至福建石狮市。为了不留活口,熊运军将周炳文与一块石头捆绑在一起后再推向大海,奇迹的是周炳文却侥幸逃生。(http://news.sina.com.cn/o/2012-10-22/144525411910.shtml)细节描述如下: 去年6月2日,熊运军纠集三个“弟兄”,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第四小学附近,强行将诱骗过来的周炳文戴上手铐、封上嘴巴,装在轿车后备厢内。熊运军驾车载着周炳文迅速驶上广西方向的高速公路。在转辗广西桂林、贺州,广东清远、梅州,经过两天的奔波最后到达福建石狮市。 当晚10时许,熊运军将周炳文骗到石狮市鸿山镇伍堡村瞭望塔旁的海边。随后,熊运军用事先准备的塑料胶布蒙住周炳文的眼睛并封住其嘴巴,又用胶布和铁丝绑住其双手双脚,再用绳子系了石头绑在周炳文的腰间,说了句“你去死吧”,就将周炳文推入海里。 因周炳文水性良好挣开束缚逃脱,并游上岸报警。5日凌晨,熊运军很快被石狮警方抓获归案。 这故事使人想起魔术的“逃脱术”:铁链捆了手脚,上了锁,粗绳五花大绑,丢进水箱或锁入牢笼,几分钟后,魔术师竟奇迹逃脱。可是,魔术是设计好的障眼术,设计好的机关,骗人的花活。而这个故事里的熊运军想必没有变魔术给公众看的心情,他应该是一心“不留活口”,要置当事人于死地的。可是,这里却上演了一场精彩的胜过魔术的现实版逃脱术,令人啧啧称奇。一个熊X,纠集3个兄弟,穿越两广,千里迢迢到福建来抛人下海,竟让人顺利游回岸上。 故事令我无语。套用网络上时下流行的一句俏皮问话: “元芳,你对这事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