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基督徒生活中最常見的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個不僅關乎今生,更關乎永生的問題。打開創世記就不難看到伊甸園裡有生命樹和善惡樹,還有很多樹和果子。神不讓吃這善惡樹的果子,但並沒有把善惡樹樹圍起來,人還是可以夠得着。難道神不是給人自由意志了嗎? 使用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時要非常小心——因為很容易誤導。當上帝在對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了今日必定死”(創2:16-17)的時候,就清楚地告訴世人:沒有犯罪的自由,自由是有一個boundary的,出了這個boundary就是犯罪,其代價就是“今日必定死”。許多人帶着輕浮的語氣詰問:亞當夏娃不是當日沒死嗎?請注意他們肉體雖然沒死,卻已經是趨死的了。他們靈魂當日就死了——逃避神就是明證,而他們的肉體之所以沒有死,乃是神以祂的獨生子付出了極重的代價換來的——上帝在伊甸園中宰殺羔羊,為亞當夏娃用皮子作衣服——預表真正的羔羊耶穌要為他們吃善惡樹的果子釘十字架。當我們今日不斷吃善惡樹的果子時,無異於將耶穌一次又一次地釘十字架。 當我們談論自由意志這個概念的時候,一定不能離開人的四種狀態來談。亞當夏娃犯罪以前是人的第一種狀態,亞當犯罪後,人得救前是第二種狀態。所有亞當肉身的後裔都是罪人,都是罪的奴僕,他們只能乖乖地選擇犯罪,那有行義的自由呢?他們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麼自由意志!而只有當人重生得救以後——人的第三種狀態,聖靈在得救的人心裡做工,給信徒力量有離罪向義的能力,基督徒才會成為義的奴僕,但基督徒今生仍然會偶爾被罪惡過犯所勝,但卻是不斷成聖的。只有到了人的第四種狀態:肉身死後,上帝將我們轉為完全不會犯罪的人——得榮耀,這時候我們才具有在基督里的完全自由。 許多人用自由意志作藉口,就是想活在罪中,享受犯罪的快感。但當我們轉眼仰望耶穌的時候,我們才能明白我們是多麼的敗壞。比如,很多人說:你可以有你的見解,我可以有我的見解,我們應該彼此尊重。但聖經從創世記伊甸園一開始就限制了這種絕對自由,亞當的責任就是要提醒和制止夏娃去吃善惡樹的果子,但當蛇引誘夏娃時,他就站在夏娃身邊(和合本沒有將這個意思譯出來,新譯本譯出來了,英文版都譯出來了),但他卻選擇了沉默,任由夏娃陷入死亡的災難——何等愚蠢和膽大啊!因此,當信仰成熟的弟兄看到姐妹要吃善惡樹的果子時,他們要向她們警戒的——這才叫愛,末後的亞當的名字叫“道”(約1;1),就是針對起初亞當之沉默的!基督愛教會(妻子)的方式乃是“用水藉著道、、、、”我們切不可以每個人都對聖經的看法各有各的意思的,真道只可能有一個意思,不可能有2個,或2個以上的意思的。當耶穌回答那個撒瑪利亞婦人在哪裡敬拜的問題時,他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卻被人們所忽視:“你們敬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敬拜的,我們知道”。意思是真信徒對自己的信仰是“知道”的,只有沒有重生得救的人才會說“不知道”。而正是這些聲稱自己不知道的人嗓門最大,他們往往叫嚷:只有上帝知道,你我都不知道,大家誰都不要說誰、、、、、 我們得注意耶穌在上十字架前的禱告: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將這杯挪去,當要按照你的意思,不要按照我的意思、、、、、你看見沒有,連耶穌都不求按照自己的意思,但我們有些狂妄的人就是強烈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思。一位牧師這樣解釋耶穌的禱告:在地獄裡的人都是這種強烈要求有“自己意思”的人。你是這種人嗎?還是象耶穌基督那種按照父神的意思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