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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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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濱 ,12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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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青到谷開來,中國的法治沒有長進
   

 

從江青到谷開來,中國的法治沒有長進

解濱

審判谷開來,本來以為會是2012年的一個世紀大案,一場大戲,一部大片,一個劃時代的經典。 可是沒想到,好戲剛開場就告終了,大片還沒放完片頭曲就結束了。 這麼嚴重的一個涉外謀殺案件,居然只審了幾個小時就完了。 整個審判過程中,沒聽說有傳任何證人到庭作證,沒有辯方律師質疑證人和證據的可靠性,沒有檢方和辯方激戰,也沒有專家到場提供任何專業報告並接受專家質詢。 我估計連份詳細的驗屍報告都沒有提供。 就這麼完了?  這哪裡是在審判謀殺案嘛,分明是走走過場,裝個樣子,玩點把戲。 說的輕快點,不過是小孩子辦家家。 說的嚴肅點,就是新形勢下的從重從快。 這還是黨管政法,這仍然是人治社會,黨治社會。 從粉碎四人幫到今天,三十多年了,中國的法治仍然無長進,離法治社會不是越來越近了,而是越來越遠了。 

固然谷開來案確實有很多證據,也有證人,但絕不是毫無任何疑點。 我不懂刑偵和法律,但連我這個外行都知道,撇開政治因素,這個案子在法官定案之前至少有一千個疑點值得推敲。 必須解開每一個疑點,讓這個案子成為鐵定的案子,這樣才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過了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人們打開案卷,會不會有新的疑問? 現在看來,至少現在的很多疑問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解答。 這件事一開始的起因到底是什麼? 有充分的證據嗎? 謀殺的動機又是什麼? 有沒有確鑿的證據和證人? 說是經濟糾紛,糾紛在那裡? 物證呢? 難道光憑口供就可以結案? 就算谷開來投毒殺人,但使用的是什麼毒藥? 如果是氰化鉀,放到水裡面是有苦杏仁味的,HEYWOOD怎麼會喝下去? 直接放到酒里不是更容易些嗎? 這件事如果是王立軍首先揭發的,那麼王應該出庭作證呀。 怎麼沒聽說王立軍出庭?

單單我一個外行列舉的這些疑點,法庭就至少需要幾天的時間去澄清。如此大的一個案子,居然幾個小時就審理完畢,中國的法庭也太NB了!

這個所謂的庭審過程,不過是檢方宣讀起訴書,公布證據,辯方象徵性地提出幾點異議,最後法官否決辯方的異議,宣布指控成立,擇日宣判。 姑且不論對那些指控和證據有沒有經過質疑的過程,法官要聽懂、讀懂起訴書,搞明白每一條證據,把那個複雜的七巧板拼湊起來,至少需要幾個工作日。 怎麼可能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就宣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這法官也太有才了吧。 莫非法庭和檢察官事先串通好了?  既然如此,那還審判個屁! 乾脆直接判罪好了。

即便是個走過場,那也要走的專業一點,像樣一點,讓人信服一點。 可是就連這個都做不到。 這是什麼法治社會? 誰信啊!

1981年審判江青、四人幫的過程,就經不起歷史的考驗。 那個審判,本來也是可以作為一個世紀大案,把四人幫犯下的罪行一五一十地審理出來,讓那成千上萬的證據說話,然後依法判罪。 可是那個審判基本上是一個走過場。 最後為那四個人定下的罪狀,實在讓人難以恭維。 今天再去讀那個判決書,令人捧腹大笑。 所以,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不服氣,還有很多左派在歌頌江青。

為什麼那場審判成了走過場呢? 有兩個原因: 一是當時的法律本身就不健全,四人幫的所作所為在當年雖然令人不齒,讓人痛恨,但其實並不違法,例如法律中就沒有說不可以迫害、陷害、摧殘知識分子的。  當時的法律中還有提到階級鬥爭。 另外一個原因是:要保護毛澤東和共產黨。 如果把四人幫犯下的罪行徹底查清,那麼很多罪行其實應該歸罪與毛澤東。 而共產黨以黨代政,黨大於法,連自己的黨章都視為垃圾,也是四人幫得以橫行霸道的另外一個原因。 真正有罪的是毛澤東,是整個共產黨。 但這樣一來,共產黨就必須下台,以謝天下。 所以那場審判羞羞答答的,猶抱批把半遮面。 而江青膽敢在法庭上咆哮,張春橋蔑視法庭,一言不發,不能說完全沒有他們的道理。 但是老百姓對那個審判還是滿意的,那是因為百姓恨透了四人幫。

所以從那以後,中共開始提出法治的觀念,法律也在一步步完善。 甚至就連最保守的李鵬,在他當上人大委員長後,不把那個位置當虛職,主持修訂或增加了不少新的法律。

谷開來一案,並不存在法律不健全的問題。 問題還在於是不是依法辦事。 如果依法辦事,那麼就要徹底查清她殺人的動機,就要把她和她老公在海外的每一筆財產都調查清楚,公諸於世,這樣才能讓人毫不懷疑她為什麼要鋌而走險。 這樣才能把那個案子辦成鐵案,一萬年以後也沒人可以為她翻案。

問題就在於,谷開來那個地位的人,會為一兩萬塊錢殺人嗎? 就是為了一兩千萬她也不至於冒那樣的風險。 可是如果把那個數字一公布,人們會大吃一驚: 搞了半天,原來我黨的高幹都這麼有錢啊! 都把資產轉移到海外去了。 這是一個共貪黨啊。 那一年薄熙來殺了文強,是不是因為文強貪的太少了?

從維護我黨的利益這一點來看,這個案子不能依法辦理,不然我黨的麻煩就大了。 谷開來不僅是薄熙來的好媳婦,更是我黨的好女兒。 她犧牲小我,為了丈夫,為了全黨的共同利益,甘願毫不猶豫地認罪,使一場很有可能引發政治大動盪的危機轉化為一個簡單的刑事案。 她不但保全了丈夫,更保全了我們偉大的黨。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只要薄熙來不死,只要我黨還存在,日後就還有可能東山再起。

如果谷開來被判死刑,她將是新時代的革命烈士。 這個女人在我黨面臨一場重大危機之時,臨危不懼,肝腦塗地,顧全大局,就如同當年江姐、劉胡蘭為了黨的事業大義凜然,英勇就義那樣,今天的谷開來再一次奮不顧身,力挽狂瀾,使我黨轉危為安,女英雄啊 我黨有薄熙來、谷開來這樣的好兒女,怎能不興旺發達?

1981年到2012年,從審判江青到審判谷開來,中國的法治沒有任何長進。這還是一個人治社會,黨治社會。

谷開來這個案子,又一個狗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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