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審先判
法制國家的一般情況是在法院庭審前,被告者仍然只是犯罪嫌疑人,而只有在審判之後,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就在網民還議論谷到底是死刑還是死緩的時候,其實谷開來一案我們看到的是谷開來被合肥市中級法院公訴前就已經有了審判的結果,那就是死緩二年,也就是說,谷案其實已經未審先判,在庭審前就已經死緩的判決結果確定。庭審沒有任何意義,只不過是為了遮掩世人耳目而走了一個過場和擺設而已。想想,這麼一個複雜牽連甚廣,影響巨大的案件居然只用了一天,7個小時就審理完畢,一周后即有審判結果(中國速度),讓人不能不驚嘆中國式司法制度之高效,中國司法人員之精明。在比較一下庭審前中央新聞的聲明和庭審後的宣判,一一對照,環環相扣,讓人很難不懷疑審判前就已經有了答案和結果。谷患有精神疾病,死者曾威脅谷的兒子薄瓜瓜人身安全,判決後,谷死緩。谷主犯,張從犯,判決後,谷死緩,張9年等等。如果有人懷疑這是否是在草菅人命,其實不必過份擔心,因為中國特色的司法制度的一大優勢和特色就是犯罪嫌疑人未審先判,未經過法律審判前其結果就已經決定了。
享受特權
網友們質疑為何谷開來,張小軍這樣故意殺人嚴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居然在法庭不用帶手拷,也不必穿紅馬甲,其實這只不過是具有中國式特色貴族階級審判享有特權的冰山中的一角而已。從審判結果上來看,有利於谷開來的證據均被法庭採納,其中包括谷患有精神疾病(為日後保外就醫打下伏筆和鋪墊)等等荒唐的說法,堂堂的政治局委員薄熙來的一品夫人居然是一名精神病患者,這太讓人感到突兀和不可理解,不過天朝的法律就是這樣讓人匪夷所思。其二,薄谷的家奴張小軍犯故意殺人罪,雖是從犯,但只輕判9年讓人大跌眼鏡,想想連包庇谷的高級警官都判了11年,而為殺人直接提供服務的嫌疑人只輕判了9年,中國特色司法制度第二大特色是判決不知所以,判決依據從何而來,讓人一頭霧水,不知所以然。
權權交易
中國特色司法制度的第三大特色是權權交易,內幕重重。從谷開來審判結果來看,谷為護子殺人,患有精神疾病,悔過揭發有功等等有利於被告的證言均被法庭採納,這裡包括谷死裡逃生,薄瓜瓜被保護切割,張小軍被輕判等等,是乎被告人的和當局達成了某種內部交易,而谷的交易條件悉數達成,而當局無非是為了從谷開來口中得到了有關不利於薄熙來的某種證據而已,可見,中國司法制度的悲哀和黑暗之處不是為死者和公平討回公道,而更象是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而已。谷開來一案不僅不能象溫總理所說的那樣經的起歷史的考驗,恐怕都經不住現在的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