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就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簡稱勞教。勞動教養最初從前蘇聯引進的,最後卻形成了世界上唯一的獨裁制度。現在勞教制度幾乎成為了一些地方政府掩蓋矛盾的工具,不只是法律的漏洞,還是法律的替罪品。而當今社會仍然屢屢發生普通民眾勞教,在公共視野中最終引發對勞教制度的討論和反思。
據明鏡網披露,溫家寶在北戴河會議期間再次強烈呼籲,勞教制度必須儘快全面廢除。溫家寶說在大陸有兩部完全違反憲法的規定:一個是收容遣送,一個就是勞教規定。這種制度是現在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沒有的,是針對人民群眾、而不是保護人民群眾的。
一、勞動教養的歷史淵源
勞動教養制度起源於前蘇聯,1950年代中共在發動“肅反”運動中逐步引進和建立起這一制度,並逐漸形成了中國獨有的制度。勞動教養並非依據法律條例,從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依據國務院勞動教養相關法規的一種行政處罰。這種制度的巧妙之處在於公安機關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文革中,由於裁量權過大,導致很多不該被勞教的人被以“右派”名義送進勞教場所,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導致很多人非正常死亡。這段歷史在很多紀實文學作品中都有描述,如楊顯惠的《夾邊溝紀事》、何濟翔的《滬上法治夢》。
隨着歷史變遷,被勞教的範圍不斷更新和擴大,遊手好閒者、違反法紀者、不務正業者、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者、以及小偷、賣淫嫖娼者、吸毒者、破壞治安者都有可能被勞教。近年來,隨着基層上訪人數的增多以及政府“維穩”的壓力,上訪人員已經成為被勞教的主要對象。
二、勞動教養制度的罪惡
從1951年到1953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轟轟烈烈的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五反運動,逮捕、拘留了幾百萬犯罪嫌疑人,其中大多數犯罪嫌疑人被判了刑,相當數量的人被判了死刑。1955年至1956年,在全國黨、政、軍、群、企事業單位開展了內部肅反運動,其中多數人只是由於歷史問題而被關起來的。
1955年8月中共下發了《關於徹底肅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這是我們國家出台的第一份有關勞動教養的紅頭文件,從此,“勞動教養”這個名詞也就誕生了。內部肅反運動和鎮壓反革命運動相比,肅出來的反革命相對較少,而且多是歷史遺留問題,送去勞動教養的人並不很多,全國就十幾萬人。而1957年夏季的反右派鬥爭,全國就有55萬多人被打成了右派分子。對這些只動口、動筆,沒有現行破壞活動的人怎麼辦、怎麼處理?勞動教養就是首選的辦法。
1957年8月1日,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8次會議批准,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勞動教養制度。
勞教人員沒有觸犯刑事法律,受到的是行政處罰,可是在實際對待上,同判了刑的罪犯,沒有任何區別。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沒有規定勞教期限(1979年《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才規定勞教期限一至三年。必要時可延長一年),勞教人員等於被判了無期徒刑。全國55萬右派分子中,大約有48萬人多人送勞動教養。留單位的是極少數。李維漢在《回憶與研究》一書中這樣記述:“全國55萬餘被化為右派分子的人,半數以上失去了公職。相當多數被送勞動教養或監督勞動,有些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
三、勞動教養的三大罪狀
勞動教養已經存在半個多世紀,在法學界、理論界對這一法規的合法性存在很大爭議。
第一,違憲。勞動教養制度同1954年頒布並作過4次較大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公民權利和義務的條款相牴觸。1954年《憲法》第一百條的規定設立的,該規定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而從法律上看,該規定並無任何強制性教育改造的立法授權。因而勞動教養制度根本沒有憲法根據,事實上,目前仍在實行的1982年《憲法》也沒有任何強制性教育改造的立法授權。
第二,勞動教養制度與《立法法》的規定有明顯牴觸。我國的《立法法》具有憲法性質,其第二條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制定法律,同時,其第八條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而實際上,勞動教養制度是一種強制性教育改造的措施,是具有限制人身自由性質的行政處罰手段。而從勞動教養制度可查的7項依據來看,均不屬於《立法法》規定的“法律”的範圍。
第三,勞動教養制度與現行《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也不符。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屬於行政機關,其做出的勞動教養的決定具有行政處罰的特點,但是《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並沒有包括勞動教養。第九條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第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我們以章乃器先生1971年3月10日致周恩來書《論勞教》再次致中共當局:“勞動教養的成績就很差。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是無罪的,然而被剝奪了自由,這就不能不有所拒抗。我們都有為自由而鬥爭的經歷,應該記得不能無故剝奪別人的自由的教訓。‘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在民主革命中曾喚起那麼多的先烈拋頭顱灑熱血,這難道應該忘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