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地国籍和“血统”国籍的一个比较》 出生地国籍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在国际共识来看,都事人类文明的底线。 中国任意剥夺出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是过时政策所致,违反了中华文明,世界文明包括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希望中国政府能够与时俱进,尽快恢复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出国的中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 出生地国籍和“血统”国籍的一个比较。 出生地国籍是主流,“血统”国籍是派生的。例如,中国国籍法规定,如果中国公民访问美国,在访问途中生了孩子,该孩子有中国籍。这就是“血统”带来的中国国籍。 该孩子的出生地国籍是美国。美国不会剥夺该孩子的出生地国籍。 该孩子的血统国籍是有他父母的中国出生地国籍带来的,因而是派生的。 所以该孩子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和中国的有“血统”带来的中国国籍。 在几乎任何一个国家,有出生地国籍总是人口的大多数。 什么“血统”? 这个概念至少在现代史不科学的。以后再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