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语言与机器语言的区别 -- 从语言范例的角度看待 瑟尔(John Searle)和乔姆斯基(Norm Chomsky),一个是加州伯克莱大学哲学系教授,另一个是麻省理工学院哲学系教授,关于语言的争论,曾经很引人瞩目(参见http://www.scribd.com/doc/47780900/John-Searle-End-of-the-Revolution)。 原因是前者是著名的语言哲学分析派的领军人物,后者是二十世纪语言学的领袖。从后者发表其划时代的著作,《句法结构》,半个世纪过去了,现在看来前者的看法对了。既,乔姆斯基的“语言学工程”失败了。按照瑟尔的看法,他本人也放弃了“普遍语法规则”的观点。虽然很不情愿,他一再修改自己以前的目标,由“规则”,改为“原则”。又由“原则”改为“参数”,等等。本来宏大,雄心勃勃的体系,变得越来越模糊,几乎在不断修补,以挽救理论上的反例挑战。 我自己认为,乔姆斯基的错,不是他的错。从根本上讲,他的观点来源于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的思想。所以是这两个哲学巨头错了。所以导致了乔姆斯基这个“学生”的错误。 笛卡尔将心灵和自然物质分开的思想,特别是康德强调人类“先天认识范畴”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乔姆斯基,也就是他发展出人类“先天取得语言”的机制的思想。他紧紧抓住“先天”这一思想,又用到了柏拉图的“形式”概念,所以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头脑中固有的,与人需要交流需要等无关。 按照柏拉图的观点,"形式"是事物的本质.现代计算机处理过程所用的语言,就是完全形式化的符号系统。这也导致许多AI研究者认为,计算机就是人脑,更有认为计算机就会有意识,包括现代计算思想的发起人,图灵本人。 那么所有这些错误在什么地方?从语言范例哲学角度来看,这个错误,在于不懂得“纯粹形式语言”与人的“自然语言”的根本区别:机器语言,是且仅是,一个符号系统;而自然语言,是一个“生命系统”(因为它是“思维的范例”)。 自然语言作为一个生命系统,它有“形式,内容和功能”,三个方面。仅仅单纯从“形式”方面,或“内容”方面,来企图掌握语言的本质,都是不完全的。而必须从“功能”的角度看待语言。既,认识到“形式和内容”,都是为“功能”服务的。语言的生命力,体现在功能上面。 如果自然语言有“普遍规律”,那一定要从“功能”上开始 - 这就是语言范例的普遍性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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