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维梁的博客  
国外专家在国内,国内专家在国外  
https://blog.creaders.net/u/3348/ > 复制 > 收藏本页
我的名片
维梁
注册日期: 2010-01-21
访问总量: 650,97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六四流血与泰森咬耳血案
· 机长的模拟机让马航去向就要真相
· 紧急通告:中国如何搜寻被劫马航
· 劫持马航是要去泰南接一伙人而被
· 去机长家里找失踪的马航-各国都
· 文明社会接受宗教自由的几个基本
· 马航是先被劫持然后却发生了- -
友好链接
分类目录
【风花雪月】
· 风水专家早于1月预测出马年将有
· 韩亚空难的罪魁是'抬头坐地
· 从刘翔李小龙林书豪谈为啥华人总
· 维梁移民攻略3:不打无用工、珍
· 维梁移民全功略(2)-学习二字
· 移民攻略:维梁照你去战斗 (1)
· 和谐的六月四蛋
· 《一块红布》崔健 - 中国永远的
【政治/历史】
· 六四流血与泰森咬耳血案
· 机长的模拟机让马航去向就要真相
· 紧急通告:中国如何搜寻被劫马航
· 劫持马航是要去泰南接一伙人而被
· 去机长家里找失踪的马航-各国都
· 文明社会接受宗教自由的几个基本
· 马航是先被劫持然后却发生了- -
· 薄熙来致全国人民的公开信
· 新版关公战秦琼-不厚山东上法庭
· 引狼入室陈希同 六四英灵索命亡
存档目录
06/01/2014 - 06/30/2014
03/01/2014 - 03/31/2014
08/01/2013 - 08/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07/01/2012 - 07/31/2012
06/01/2012 - 06/30/2012
05/01/2012 - 05/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12/01/2011 - 12/31/2011
11/01/2011 - 11/30/2011
10/01/2011 - 10/31/2011
09/01/2011 - 09/30/2011
06/01/2011 - 06/30/2011
04/01/2011 - 04/30/2011
03/01/2011 - 03/31/2011
04/01/2010 - 04/30/2010
03/01/2010 - 03/31/2010
02/01/2010 - 02/28/2010
01/01/2010 - 01/31/2010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请看公安部黄灯禁行的反人类反科学
   

-----------------------------最新消息--------------------------------
据最新消息,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这里要‘表扬’公安部交管局“知错能改,知错立改”的态度,虽然是改得羞羞答答,改得遮遮掩掩,但已经比很多还死赖着不认错的人强多了。然而,大家更要表扬北京、深圳、哈尔滨等地交管部门始终坚持自己的正确判断,并很艺术地与上峰周旋,以系统或环境不支持处罚的原因“跪着造反”。让我联想起当年红军在中央苏区因受上峰共产国际不切实际的胡乱指挥,造成被动挨打,根据地损失殆尽,直到长征初期都摆脱不了上峰的瞎指挥,于是处处被动濒于绝境,直到某天突遇敌机轰炸,红军宣布电台被毁,因设备系统无法支持与上峰联系,所以从此必须独立自主,于是胜利走完了长征,但到底电台是让敌机给炸坏了,还是自己给砸坏了,或是只炸破了点外皮,自己再来了一榔头,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好在此次事件得以尽快收场,没逼着北京市交管部门把自己的黄灯都砸了。公安部“史上最牛交规”的故事终于以“史上最短命的交规”而匆匆收场,算是愚人节提前过了吧。

核心提示:

交通工程既是技术也是科学,不管制定什么交通规则都必须基于科学,具体地说,就是必须给刹车三大过程预留足够的时间和距离:一是人的观察信号的反应过程,二是车的机械组件的响应过程,三是车的物理惯性的制动过程。公安部关于遇黄灯一律禁行的愚蠢交规,配合自己发布的愚蠢图例对人类和科学犯下了极大罪行,因为第一它没考虑司机的反应时间,不符合人类学和人机工学。第二它没考虑汽车组件和整车的运动、加速度和摩擦反作用力,等于同时违反了牛顿第一、第二和第三定律。所以该规定和该图例既反人类,也反科学,应该立刻从地球上消失。

-------正文-------

 都说新年新气象,可新年一过,很多国人都被公安部出台的一条关于黄灯禁行的新交规给恶心得够呛。公安部这帮2B难道全是小学文化,没学过物理,不懂物质惯性?更不懂人做动作需要反应时间,车做制动需要响应时间,刹车到0速需要磨擦减速时间?

 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该规定为什么愚蠢无极限:

 历史上最早的路口信号灯只有红灯和绿灯,但后来在美国根据人机学原理引入了黄灯,据说还是一位中国留美人员提出的主张,后来一直沿用至今。黄灯的用途是在红灯出现前,给司机预留判断和制动的时间和距离,注意不是公安部官员胡说的是为了清空路口,那是四向红灯的用途。单单使用红灯而不用黄灯,或将黄灯红灯混同,则很容易造成意想不到的危险:如,紧急刹车造成追尾、停车过线堵塞路口、过线后退造成撞车、载重车急刹翻车、公交车旅客跌倒,等等,其潜在的隐患要远远大于黄灯当停则停,不能停则过的正常规定。

说白了就是刹车预留的时间和距离不够,因为不是司机一看到黄灯,就能马上在0秒之间做出反应;也不是司机一做出反应,汽车就能立刻开始制动减速;更不是汽车一开始制动减速就能立刻减速到0公里、每小时。这个人-机反应的基本过程和具体环节应该是:
1 - 司机眼睛看到黄灯
2 - 司机大脑做出刹车的判断
3 - 大脑向神经发出脚踩刹车踏板的指令
4 - 神经将指令传递给司机下肢
5 - 司机下肢将刹车踏板全程踩下
6 - 踏板将刹车力通过机械和液压装置传递给刹车蹄片
7 - 刹车蹄片逐步阻止汽车轮毂的转动到0转速
8 - 地面摩擦阻止汽车的运动到0公里/每小时
 
这里有个术语叫:停止视线距离,其计算公式:SSD = 0.278tV + d,其中的 t 是司机见到禁行标志(如红灯或黄灯)而做出判断和反应的时间,以秒计算,在交通工程学上可以取2.5秒。其中的V是车速。如果公路的法定限速是60公里/每小时,那么假设V = 60公里/每小时(保守运算应该再加10公里/每小时作为设计速度)。而其中的d就是刹车距离,d = V² / (254 f) 。其中V = 60公里/每小时,而f是轮胎和路面的摩擦系数,60公里/小时的轿车的f 取0.33。那么d = 43 米,则总的SSD =85 米。就是说如果要让司机进行安全和舒适的制动,那么至少要给司机预留85米的距离,让司机有所反应,再让汽车完成制动,这是任何交通法规都必须保证的两个基本的预留距离和预留时间,即司机的反应加汽车的制动。如果考虑到人的应急反应可能更快些,那么我们可以把停车视线距离减短一些,变成50米 – 60米,则按60公里每小时速度换算回时间,就恰好是3秒到4秒之间,就恰恰是一般城市路口黄灯的闪亮时间。如果按科学设计,有经验的司机一般不管在路口前的什么位置,通常都能作出及时判断:或紧急制动或顺势通过,应该没有问题。


针对国内大城市繁忙路段的繁忙时间,很多车辆频闯黄灯的情况,应该调整的不是该不该闯黄灯的法规,否则就使黄灯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了。根据交通工程学的原理,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比如可以缩短黄灯时间,补到全向红灯的时间上,这样很多闯黄灯的行为则自然成了闯红灯,就罚之有理有据,又能更好清空路口了。繁忙路段的车速较低,所以停止视线距离也较短,反算所要求的黄灯时间也就可以缩短,最短可以减到2秒左右,但应根据具体路段和时段进行具体计算,不能极端地减到0秒、1秒,那样就失去了黄灯使用的意义了。


还可以在路口附近的路段适当减低汽车行驶的限制速度,另加限制,比如50公里/每小时限速的公路,在路口附近规定为30公里/每小时,这样很多闯黄灯的汽车实际就是在超速了,那么按超速处罚则有理有据。但这是针对国内一些司机的不良习惯的特殊应对,虽然比一"闯黄灯"就处罚的一刀办法,或"闯黄灯"可罚可不罚的不严肃办法要好,但从交通工程学的原理上讲不值得大力提倡,因为交通系统既要保证安全性,又要提供效率性。


如果不管在哪个地方,哪个时间,都要求司机在过路口时减速慢行,慢到一看见黄灯就能立刻在停止线前完成刹车这很不现实。参照交通部公布的图例,即右侧那辆白色轿车行驶到停止线前0米时发现黄灯也要立即停车在停止线前,那么么以公式 SSD = 0.278tV + d 试算来看,只有当那辆白色轿车以0公里/每小时行驶时才能实现。否则,哪怕以5公里/每小时行驶,完全停车也要大约距离停止线3.8米以外才能实现,这还不考虑载重车,公交车等大型车辆的刹车问题。在路口密集的大城市,汽车在路网上行驶的平均速度只会低于,而不会高于过路口的速度。那么如果认真执行逢闯黄灯必罚的规定,每辆汽车都以低于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里行驶,那么请问汽车的价值又何在?哪怕事故率再低又有什么意义呢?大家干脆都走路算了。

 这里还没考虑大型公交车和载重卡车的刹车距离问题。公交车可能装着半车(塞满车倒好了)站立的乘客包括老头老太太,那么请问公交车开到距离停车线零米,突然变成黄灯了,那么它能紧急刹车吗?如果不能,那么该不该罚?如果紧急刹车造成乘客跌倒受伤,请问谁来负责?是公安部赔医药费还是公交公司赔医药费?

同样,载重卡车可能装着一车沉重的危险物品包括液体或散装物品,那么请问这种车开到距离停车线零米,突然变成黄灯了,那么它们能紧急刹车吗? 如果不能,那么该不该罚?如果紧急刹车造成危险物品外泄甚至翻车、爆炸,请问谁来负责?

所以说这个新交通规则有多愚蠢?希望公安部的官员平时能多多钻研业务,不懂交通工程学就向交通专家虚心请教,别再闹这样的国内国际大笑话了,让国人骂你们"高薪不仅能养廉还能养猪",让外人以为中国人都是赶牛车上路,还不懂物理呢。

后来我一看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说"黄灯信号的作用是清空交叉路口"就明白为什么公安部出了这么个2B交规,泥马鼻你不懂交通工程别胡说八道,胡干蛮干啊,你不懂交通工程怎么就当上交管局的负责人了???要是黄灯信号的作用是清空路口,那后面紧跟的四向红灯是干嘛用的? 为此我还以为国内的交通专家都死绝了呢?后面看有个砖家吞吞吐吐地反驳了交管局负责人一句,才明白,原来中国当领导的都不是专家,还非要不懂装懂,充大瓣蒜,真是'高薪养猪,高位养猪'。

  

 后续最新消息 1 ------------------------------------

领导们总是后知后觉,但终于发现新交规的问题了,可又死赖着不认错,于是开始抹稀泥,公安部负责人宣布:见黄灯只要开始刹车,就是过停止线也不受罚(图)。但这是用一个新的更蠢错误来掩盖前一个错误。国外的惯例和过去国内的要求是:见黄灯“能停则停,不能停则过”,现在却成了“能停则停,不能停则堵”了,让刹不住车的汽车过线停在路口,挡着垂直方向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让这些行人和非机动车再绕行去阻碍垂向机动车的通行,高,实在是高,这还只是小汽车刹不住车的情况。要是来个大通道公交车,或挂斗大卡车刹不住车过了线,20多米长的车身,就直接把垂向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给堵死了,牛,实在是牛X,笑掉大牙了。

这还没考虑冰冻天气下的大型车辆,还没考虑大雾天冰冻条件下的大型车辆,要是那时候有个公交大通道车因煞不住车横在路口里,就等着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吧。求求交管局的领导,别再丢人现眼了,您不懂交通工程,一个初中文化从交警一路靠拍马屁上来的狗官,赶紧撒泡尿自己淹死算了,国内的交通专家难道都死绝啦?

 

后续最新消息 2 ------------------------------------

现在国内广大司机、网友和交管局领导争论的焦点是该不该在黄灯前面再加装绿灯闪烁的信号,或倒计时信号用以警示。广大司机网友凭着感觉认为该装,但交管局领导就死赖着狡辩,说没必要全国推广。这就是中国领导的本事,他们搞技术、钻业务是外行,但当头混官场却绝对门清。他们很敏感的意识到如果以他们名义在全国推广绿闪或倒计时,等于是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记耳光,因为本来黄灯就是红灯的预警信号,由司机自主做判断,交警自主做判罚。现在一刀切把黄灯归为红灯的功能,再给黄灯前加个绿闪或倒计时,等于变相地又搞了一种“黄灯”,那将来狠罚的风头一过,习惯不好的司机们又开始闯绿闪,闯倒计时了,等于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扩大了,难道将来再在绿闪前加个绿灯翻跟头,或在倒计时前再来个正计时???真成连环2B,愚蠢无极限了,哈哈哈。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