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 一,在多数人看来,很“boring”。因为谁都知道一是什么,甚至小孩子。但人们 熟悉的东西,往往不是表面看似简单。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小红帽”一样,床上躺 的明明是姥姥,因为她说话像姥姥,吃饭像姥姥,躺下像姥姥。没想到这个“姥姥” 一下变成了大灰狼。看来小红帽运气不错,没成为“姥姥”的点心。否则,我们也 无法知道这个故事了。 那么这个“一”有什么奥妙呢?首先,一是对现实事物的抽象。既,人们的思维将 自己周围的世界的事物,提炼出纯粹的形式,一,的结果。不用说,这种抽象思维 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当一有了抽象的形式之后,人们首先发展出数字,既自然数,的概念。这当然是人 们生活的需要而来。这种罗列,迭加,代表一个纯粹的“量”。原始的人们用手脚 趾头作为计数,或结绳作为记忆过去的事情。计数的方法现在已经今非昔比,但是 量的概念,就一作数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比如我在这个大楼里,在这个公司上班, 是这个大都市千千万万打工族的一员。我就像大海中的一滴水一样,缺了多了,无 关紧要,地球照转不误,(用黑格尔的语言,叫“纯量”)。 作为纯粹的量的一,只有微不足道的外在的意义。而且这个意义还受到制约 - 这就 是一的第二种数字的定义。一不可冲破自己的界限,否则就不是一了。犹如人一样, 要在社会,家庭的规范下生活,服从国家的法律等,生儿育女,延续后代。尽自己 的责任,取得应得的报酬,终此一生。这是一作为“限制的量”的代谢作用,如同 我们每天身体新陈代谢,给我们一次次精力充沛的生活机会,上帝让他的创造物, 一代代生存繁衍,在其中找寻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机会。只有少数的人能够满足上 帝的心思,多数人都作为代谢物轮番被排泄循环了。 有限的量,是一个个体。这是一的第三种定义。个体的定义是,一可以完全满足自 己全部的需要。个体有个体需要的权力,责任,义务等,不需要其他第三者指挥他 如何作。社会相应的也必须制定适合个体的法律,保护个体的利益。个体最重要的 性质是其独立性。虽然个体是“有限的量”,但他的权力不可侵犯,因为他作为一 个个体,是独立的,个体已经认识到自己这种独立性,像一个人的身份一样不可被 剥夺一样。 以上是一的数学定义。一还有另外的一面,非数字定义。一的这种第二类定义,表 示“一切”,凡存在的,无所不包括其内。作为一切的一,首先是个集合。集合就 是整体,整体有大于部分迭加的性质(亚里士多德)。也就是说,不是集合的所有性 质,都可以还原到个体身上。一旦个别组成了整体,既一切,集合就产生了前所未 有的新性质。这些新性质的来源,是由于个体直间互相发生关系所导致。例如,男 女之间的爱情。无法想象单独的男人或女人会独自产生爱情。 一切,也可以看作由许多“小一”组成的“大一”。当这些小一在一起,组成一个 集合大一,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给予大一自己不曾有的性质。犹如人类开始组成部 落时,自然就授权给统治者一样,除非个体认识到这个自然过程,而有意地实行民 主政治制度。 除了大一的整体特殊性质之外,整体的集合还会自然地拥有“唯一”的性质。如权 力,制度,道德的专有,学术的独霸等。唯一的性质,不仅出现在人类社会,而且 出现在动物社会。森林里不会出现二个兽王互相妥协治理自己的地盘。海里的鱼群, 蜜蜂的组织,都是整体集合唯一性的多方面体现。甚至在连体婴儿身上,可以有两 套一模一样的器官,甚至二个头颅,但意识只有一个。既唯一的控制/统治意识。这 种唯一特点,在范例哲学中称为“唯一原则”。 唯一原则的应有处处可见。大到宇宙中只有一次大爆炸,我们的宇宙因此来源于一 个“奇点”,到所有生命都是一个细胞衍生而来,所有人类都是一对男女生育(圣经 支持)。小到,我们的全身细胞的代谢次数,由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每家,每国, 只有一种意识(形态),思想, 在任何一个时空中占主导地位等等。 最后,大一与小一的关系如何?单个的一,个人,既继承了大一的整体性质,又有 自身的局限。由大一产生小一,既“多”。多是代谢和多变的,大一永恒:在范例 哲学中,就是“在”,于“定在”和“思在”的关系。定在是具体的存在,存在是 空虚的定在 - 这“一切”都永“在”,由“潜在到存在”,是“绝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