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冬天,子韵就任由jimmy牵着她满多伦多地跑,他每次总是拉上她,从来不问她喜欢吃什么。每次总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肯定会喜欢的。"Yonge和Eglinton上的North 44,Queen 街上的Oyster Boy,Avenue和bloor的The Roof Lounge,Richmond St.上的quinn’s Steakhouse,King 街上的Rodney’s Oyster House,还有Avenue和lawrence的The Lobster Trap。还有danforth路上的希腊美食。每个星期四晚上,肯定去bathurst路上的地下酒吧,听The Jeff Healey乐队的爵士乐演奏。
在jimmy看来,他觉得好的,就是最好的。没有必要征求子韵的意思。一向自立的子韵,被这种新鲜的霸道感征服着,并享受着。
交往了两个多月,jimmy不但对子韵体贴,对子韵的朋友也无比地周到,大家一起吃饭,喝酒,聊天,jimmy总是爽朗地说着,笑着,时不时的幽默,总是把晚餐时的愉悦气氛推向高潮。这一点,令子韵无比欣慰。对子韵来说,朋友是她生活中绝不能少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一天,jimmy约了一个朋友一起吃饭,买单的时候,jimmy的朋友买的自己的单,而jimmy买了自己和子韵的单。子韵在惊讶之余,心里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情绪在流动着。
一天午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子韵听到电话铃响:“宝贝,陪我喝一杯,好吗?”“半夜了,我都睡了啊,你怎么了?”“我睡不着,我已经在你楼下了,下来吧。”子韵,又一次被“绑架”了,在雪花纷飞的午夜。“都两点多了,哪里还有酒吧开门啊?”jimmy诡异的一笑“我知道,有个地方有酒喝。”jimmy把子韵带到了一个朋友的家:“这个是danny,我几十年的朋友了。现在我借住在这里。”趁着jimmy带子韵参观房屋的当儿,子韵问到:“女主人呢?”“住在医院呢,癌症,很多年了。状况好的时候,就回来,前几天,我刚帮他一起把她送去医院的。”子韵不是个懂得安慰他人的人,但是danny似乎并不介意“很多年了,没什么。”三个人喝着酒,吃着jimmy刚刚烤出来的牛排,大虾,jimmy的厨艺相当不错啊,不愧是爱吃的人。大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danny对两人相识的过程很感兴趣,追问个不停,子韵很是尴尬,毕竟是酒吧里的一面之缘,说起来,好像轻浮了点。但是jimmy却无比骄傲:“哈哈,她是我从酒吧里用一杯酒换回来的。”
窗外的雪下得越来越大,三个人都喝得醉眼朦胧,子韵都有点搞不清楚,这些是jimmy要她留下来的理由呢,还是子韵说服自己留下来的借口。
天亮了,窗外还在下着雪,这场雪下了整整一夜,窝在jimmy厚实的臂弯里的子韵,即使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一想到老板那副阴沉的嘴脸,看了一下表,还是一骨碌爬起身,推了推熟睡中的jimmy。"宝贝,再睡一会吧。""不行,我上班要迟到了,起来送我过去吧。""再睡10分钟吧。"子韵,不忍心,赶紧简单梳洗之后,打算自己去楼下打的过去。开门的动静还是惊醒了jimmy。他披上外套,脸都没洗,就跟着子韵下到了停车场。
等子韵走进店铺后门时,老板正在后门遛狗,见子韵走过来,正斜着眼睛,阴阳怪气地看着迟到了20分钟的子韵,他才不理那地上的15厘米积雪呢。子韵心里暗暗想到,真倒霉,今天可别犯错,省得人家借题发飙。这个美容按摩院的老板,觉得所有的员工,都是他养活的,没他,你们都得饿死街头。整一个小人得志,不知天高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