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共的“政改”从“法律党”对政法界的大清洗开始 黎阳 2012.11.28 十八大刚结束,李庄便向最高检察院控告重庆警方——注意,控告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整个一个警察单位。如果是冤案,是个人恩怨,是个人怨气,那么必定“冤有头,债有主”,必定只追究具体的个人。既然把整个单位成建制地一锅端,那显然超越了具体案件的范畴,而 意味着要对整个体制下手。这决不可能是李庄个人玩得出来的花头,而是一场大规模清洗的开端——那边走了个仰望星空的,来了个法律出身的,正需要排除异己把 司法大权拿到手;这边李庄为代表的“法律党”马上开始对警察成体系地动刀子,这里边要是没关系那才是活见鬼了。 ...华岳论坛 - "htt必须承认“普世精英”们的策略转变得够敏捷的:十八大上刚碰了一鼻子灰、没能实现用“改旗易帜”、“政党轮替”搞掉共产党的“政改”路线,立刻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从“利用多党制搞掉共产党”改为“利用‘法律党’司法独裁搞掉共产党”——你不是不搞“多党制”吗?不是不搞“自由选举”吗?不 是“加强法制”吗?好哇,我立马给你来个将计就计顺手牵羊:“司法改革”、“法制天下”、“撤消政法委”、“司法独立”、“共产党不得干予司法”……这下 更省事,连“自由选举”都用不着,用“法律党”直接就把共产党赶下台了,这不比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搞什么“多党制”更方便? “多党竞选”还得绞尽脑汁忽悠老百姓,还得扯半天皮,而通过“法律党”政变呢?半句废话没有,“法律精英”一手 包办:只有“法律党”有资格立法,别人一概排除在外:“法律是专业人员的事,其它人没资格说话”、“你不懂,等你学会再来说”;只有“法律党”有资格司 法:“法官审判不受任何人干涉(包括共产党的干涉)”、“法官一定要把独立性放在首位”、“司法人员甚至可以不遵守社会共同认可的伦理规范”(贺卫方)。 如今再加上个只允许“法律党”有执法权即警察权,就完全可以根据“共产党也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活动”这一条把共产党赶下台——立法全由“法律党”说了 算,共产党不能管;司法全由“法律党”说了算,共产党不能管;执法全由“法律党”说了算,共产党还是不能管;“法律党”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共产党一概管不 着,那还不是“法律党”领导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法律党”一声令下,共产党立刻就非法了,立刻就得下台。这不叫政变叫什么? “法律党”早就宣布共产党非法了。贺卫方在“新西山会议”上宣布共产党非法;陈有西宣布“我们的制度设计有那么 多的原罪”、借着要人们“看一下这篇文章(注:刘练军的“被遗忘的土改人民法庭”)补一下课”宣布新中国的土改非法、宣布共产党“管得越多、死得越快”; 高锴公然宣布“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序言中有三处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都是用的叙述性 语言,讲述历史事实和展望未来,并不是法律规定。”“新宪法的条文中删除了‘共产党’一词,却出现了‘各政党’一词”、“中国共产党在1982年宪法中也 被列入‘各政党’之内,这体现了各政党无论大小,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用法律来要求人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这正是‘以党治国’观念的翻版。”(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原主任高锴“关于党的领导:1982年宪法的重要修正”,炎黄春秋2011年第8期)…… 把这一切串到一起立刻就能明白:“法律党”推翻共产党的政变早就开始了,从来没停止过。但为什么今天似乎突然更 加“放屁攥拳头——臭来劲”?陈有西得意忘形时说出了答案:“法学家龚祥瑞一生追随宪政梦。1980年代他在北大的法学课曾影响了一批杰出的年轻人”、 “将来十八大以后的趋势,肯定会在律师里面产生政治家”。如今这被影响的“杰出的年轻人”果然变成了“政治家”获得了最高权力,这当然让“法律党”党棍们 顿时象抽足了大烟过足了瘾,个个磨拳擦掌迫不及待。(见附录) 陈有西曾总结经验说,明火执杖地勾结外国势力搞“多党制”、“改旗易帜”来推翻共产党太蠢,行不通——“一些法 律学者为主的公共知识分子、维权律师,挑战强权,代理一些宗教性事件、民族矛盾案件、网络案件,很多行为往往特立独行,依靠海外的、国际的声音支撑,很难 得到官方的理解和认同,已经遭到了强力阻击,有的甚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声音已经日渐式微”,因此必须改头换面,靠“法律党”的拿手好戏跟共产党搞合法斗 争——“以职业律师为主而进行的依法公共参与”、“他们娴熟地运用我们国家已经颁布的成文法体系,步步为营,理性平和,稳扎稳打,用国家法律的现有条文, 付诸社会热点事件的适用,让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精神在现实中实现。他们的行动往往能够得到现有国家司法的支持,能够被公权机构容许,因此已经开始广泛实现功 能”(陈有西:公共事件中的中国律师角色)——总而言之一句话:别人都是笨蛋,只有会搞“曲线反共”的“法律党”玩得转。 陈有西的这套心得如今已变成了“法律党”反共政变的主要方向,尤其在十八大之后。“人民网”上有这样的高论: “使改革沿着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发展。在推进改革中,要根据改革的总体规划、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要求,不断加强立法工作,从注重经济领域立法向注重社会 领域、政治领域立法均衡发展转变,从注重创建法律体系逐步向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律效果转变。要及时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在改革中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改 革试点由中央直接安排,与地方法规相抵触的改革试点由地方安排。”(张占斌: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顶层推进) 这段高论的要害有二:第一,“要及时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第二,“在改革中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改革试点由中 央直接安排”——这说白了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合我胃口的东西再合法也没有用,我可以用“改革”的名义把这些“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东 西一笔勾销,比如“公有制”,比如“共产党的领导”(那些强调“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毛泽东思想是写进了宪法”的人们,当心了);合我胃 口的东西再非法也没关系,我可以用“改革”的名义把这些非法的东西变成法律:“要及时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名正言顺在“依法治国”、“任何人都必须在 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名义下把借“改革”抢到的不义之财变成“神圣不可侵犯”。 明白这个大形势,就能看出指使李庄此时控告重庆警方的幕后人的真正目标决不是仅仅翻案,而是要在司法系统来一场 大清洗,一举实现贺卫方的主张,不但要把一切不是“法律党”出身的人(尤其是复员转业军人)从司法界清洗出去,而且要彻底实现“警察权要受制于司法权”、 “公安不是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宪法位阶低于法院”,让“法律党”一举获得百分之百的警察权即暴力执法权。 这一切有什么用?用处太大了。这一举就把警察、武警的指挥权从中央军委转移到了“法律党”手中。陈有西等“法律党”寄予高度希望的、厉以宁的高足、一生追 求宪政梦的龚祥瑞影响的“杰出的年轻人”、“律师里面产生政治家”如今大权在握,以“专业对口”的名义掌管司法名正言顺。只要警察、武警的指挥权从中央军 委转移到了“法律党”手中,那么他虽然没进入军委也照样有了军委主席一半的权力。可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这还仅仅是开始呢。君不见“法律党”已经给习进平下了个套:“共产党的军委主席晋升军队上将属于违宪”——不动 声色就把宪法中规定的“共产党领导”去掉了,公然开始按“军队国家化”的标准来问罪习进平了。如今虽然还没敢大作文章,但确确实实已经埋下了伏兵,只要觉 得时机合适,随时随地可以掀起选择性舆论狂潮,以“违宪”罪名弹劾习进平把他赶下台,一举实现反共政变——“法律党”的“司法改革”这趟浑水底下深着哪。 十八大结束了,通过“多党制”、“政党轮换”、“自由选举”、“改旗易帜”的“反共政变”路线虽然暂时收起了, 通过“法律党一党独裁”、“司法改革”、“取消政法委”、取消共产党对司法体系的领导的“反共政变”却立刻张牙舞爪了。形势瞬息万变,光看到“多党制”、 “政党轮换”、“自由选举”、“改旗易帜”的“反共政变”路线受到挫败而沾沾自喜高枕无忧的人实在太天真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