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該讓達賴喇嘛無條件回國居住,不需要任何談判 4/17/2008 中國應該讓達賴喇嘛無條件回國居住。不需要任何談判。馬悲鳴說的有道理。其實,我以前也是這麼認為的。無論中國人怎樣認為,西藏是中國的領土,但是,西藏畢竟是藏族人世世代代的家園。讓藏人流亡在外,於情於理都說不通。所以說,讓流亡藏人回國居住,應該是無條件的。 根據網上信息,在印度流亡的藏人總數大概是九萬,加上其他國家的流亡藏人,全世界大概有十一萬讓這些藏人回國居住,在物資上,應該是沒有什麼大困難的。 當然了,達賴回國居住的地點還是需要考慮的。除了布達拉宮,其他任何寺廟都可以呆。因為,布達拉宮是政教合一的象徵。所以,當然不能讓達賴繼續呆在那裡。 我看,那個大召寺就不錯。那個寺廟的喇嘛們都比較親近達賴。那就讓達賴住進去好了。那些喇嘛們會自願伺候達賴的。省得政府還需要派專人伺候他。 另外一方面,中國政府應該主動建立”流亡藏人回國居住安置委員會”。任何流亡藏人,個人回國,只要提供足夠的信息,證明身分,並接受背景調查,保證是流亡藏人,保證在國外無犯罪記錄,不是外國的通緝犯,不是美國CIA的代理,就可以由”流亡藏人回國居住安置委員會”來安置在國內居住。可以在西藏,也可以在內地。 當然了,也需要告知他,在中國,宣傳煽動藏獨和推翻中國的政治制度是違法的行動。 進行這樣的工作,根本無需和達賴喇嘛談判。這樣,就徹底甩開和達賴喇嘛的攪和了。 另外,美國要求在西藏設立領事館,中國當然不能批准。在美國已經有先例。中國在華盛頓已經買好地皮,準備建設大使館,結果,這個地點都被美國政府否決。中國政府當然也有權力對美國在中國建設領館的地點,進行控制了。理由非常簡單: 第一,中國不能允許美國在一個具有獨立傾向的地區建設領館。因為這樣將有損於中國的國家統一。 第二,西藏地區的人口密度很小。沒有必要建設單獨的領館。美國可以在四川成都建設領館。管理有關西藏的簽證事務。 ---------------------------------跟帖----------------------------------- 齊飛 : OK,給了居住權之後呢? 估計啊,他們回來之後,很快將因顛覆國家罪而被投入監獄。所以,出於人道考慮,他們還是留在國外比較好,據說那裡比較尊重人權,可以隨便煽動鬧獨立……哦,當然,他們是煽動西藏獨立,而不是夏威夷或者科西嘉。 和合:這不是,已經準備好答案了。給他們以遊行示威的自由。 我認為,中國應該修改遊行示威的法律。在每一個城市,找一個比較偏僻的街道,法定為遊行示威專用街。任何人提出遊行示威的要求,都必須到這裡去遊行。也必須在覎定的時間內遊行。不得超時,不得過夜。不同群體遊行示威的時間和地點應該分離,以避免衝突。當然了,也允許媒體迚行報道。 在任何人提出遊行示威申請後,只要時間允許,都給予批准。但是,同時告訴他們,(最好印製成小冊子),遊行示威,僅僅是個體表達自己意見的斱式。而不是一種強迫別人和政府接受你的意見的程序。你自己表達是你自己的亊情,別人聽不聽,是別人的亊情。任何人都不能以此手段逼迫政府或其他人必須來觀察,聆聽,或者接受你的意見。也需要告訴遊行示威者,任何誹謗,侮辱他人的言論,煽動動亂,以及煽動顛覆政府的言論,都是違法的。在美國,Inciting a riot,也是違法的行動。 政府應該對任何遊行示威,都給予記錄。包括其人數,和要求的內容。用以作為民意的參考。 這樣做,既保證了人民的遊行示威的權利,又保證了政府 和社會的正常運作不被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