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判據 5/27/2008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最大的難點,就是,中國的多民族各自聚集分布的國情。如果中國仿造西式民主,必然造成各民族獨立或者近似獨立的自治局面。這一點,有前蘇聯和南斯拉夫作為前車之鑑,讓我們必須加以警惕。 而西藏,不僅具有其藏民族聚集居住的現實,而且因為西藏的地理環境,造成其他民族難以移居生存的地理難點。使其更加具有獨立或者自治的傾向。 儘管達賴喇嘛在境外拼命要求自治,我認為,那不是什麼難題。關鍵在於我們自己,能否在政治改革的關鍵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創造一個不同與西方民主的良好的政治制度,保持中國的政治穩定性,統一性,與先進性。 所以,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能否成功,其關鍵判據,就是西藏問題。 如果採用西式民主體制,那麼,即便是西方國家,類似的問題都難以解決。但是,如果不採用西式民主,而採用西式的法制或者靈活的制度體制,有沒有比較成功的先例呢?答案是有的。英治之下的香港,就是最成功的先例之一。 儘管中國人稱前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其實,英國並沒有大量移民。只是移植了英國的法制。卻能夠成功的統治香港一百年。假如不是因為租期問題,英國再統治一百年,還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可見,只要擺脫了所謂的西式民主死板框架,解決之道是有的。其實,我們並不需要完全照辦英治的香港。而是完全可以創造出新型的體制,保證西藏的政治穩定性,和與整個中國政治體制的統一性。 總結本文論點,就是,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並不是為了西藏而進行。但是,西藏卻是政治體制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判據。任何改革方案,都必須放在西藏的環境下,進行驗證。保證不發生國家分裂或者近似分裂的狀態。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政治體制改革,應該首先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進行。例如,深圳。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我認為,政治體制改革,不是為了發展經濟。不應該以經濟掛帥。而是為了形成一個穩定的政治體制。假如你設計的政治體制改革方案,在內地其他省份可以執行,並且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但是,在西藏施行卻造成了國家的分裂,那麼,就說明你的方案是失敗的。 再需要說明的就是,任何政改方案,必須各個省份相同。而不可能在內地省份施行一種,而在西藏施行比內地省份更為嚴格的管理體制。這在法理上是說不通的。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具體方案,我幾年前早已提出過許多方案。將陸續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