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自焚愈演愈烈,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牽動着無數人的心。據統計,自2009年以來,至少有94名藏人自焚,而且數字還在不斷上升。 自焚是所有自殺行為中最慘烈一種。那麼,一向看起來很和平的藏人為什麼突然接二連三採取這種極端的自殺行為? 中國官方指責達賴喇嘛是煽動自焚事件的幕後黑手,達賴喇嘛則指責藏人自焚是為了抗議中國政府對西藏的壓制和文化滅絕政策。顯然,這波自焚浪潮說明中國政府對藏區的高壓政策已經失敗,必須改弦易轍,真正尊重藏人的宗教信仰,和達賴喇嘛進行實質性談判,才能解決問題。 自焚首先和藏人信仰的佛教有關。根據韋伯的研究,世界上幾大宗教對於身體、生、死的認識是很不相同的。以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為代表的所謂閃族宗教承認一位具有超越性的上帝,因此對此生是重視的。基督徒的生命觀是“熱愛今生,嚮往永恆”,生命是上帝賜予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因此,自殘和自殺都是不蒙上帝喜悅的行為,是一種罪,應竭力禁止。但是以印度教、佛教和奢那教為代表的所謂次大陸宗教更重視個人內在的神性,因而具有較強的輕視、厭惡此世的傾向,往往希望通過殘害己身,甚至通過自焚方式獲得更高神性。 但是,並非所有佛教宗派都肯定自焚行為。起碼小乘佛教對於通過自焚進入更高境界是持批評和否定態度的。最近藏人自焚事件發生後,西藏許多喇嘛、住持紛紛發言,表示自焚不符合佛教教義。作為嚴格宗教意義上的自焚者通常是修行較高的年長者,且多選擇深山密林空曠幽靜之處結束生命。但這波藏人自焚浪潮中所有自焚者幾乎都是年輕人,且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發生的。不僅如此,自焚者往往預先通報有關人員前往圍觀、攝像、報道,意圖擴大影響。因此,這種自焚並非純粹宗教意義上的自焚,而是一種明顯的政治抗議手段。 佛教政治抗議性自焚不乏先例。1963年6月11日在西貢街頭,六十六歲的越南僧人釋廣德為抗議南越政府的宗教政策而自焚,震驚了世界。美國記者大衛如此描寫整個自焚過程:“一個活人的身體中噴射着火焰,他的皮膚慢慢開始發泡並且起皺,他的頭被燒黑並慢慢炭化。空氣中瀰漫着人肉燃燒的氣味;我從未想過人的身體是如此易燃。在我的身後,我聽到越南民眾開始聚集起來並且小聲地哭泣。我本人被震驚到連哭都哭不出來,頭腦中一片混亂到連採訪和用筆記錄都做不到,連腦子都已經無法思考了……在他燃燒的過程中,他沒有抽動過一塊肌肉,沒有發出一點喊叫,他本人出奇地鎮靜,和他周圍哀號的民眾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篇報道配上照片,發表在第二天的報紙上,在世界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促使美國政府拋棄吳庭艷的南越政權。吳庭艷最終被叛變的軍人所殺。 自焚不傷及他人,因此不是恐怖行為,但仍然屬於一種暴力行為。作為政治抗議行為的自焚的一個重要功能是激勵和凝聚幾方力量,同時籲求中立方、甚至對立方中一部分人的同情和支持。最近藏人自焚得到越來越多中國知識分子的關注和同情就是如此。但是,自焚是一柄雙刃劍,在贏得同情的同時,也可能遭到質疑甚至反對。如果自焚者被證實的確是受人操縱,那麼操縱者將受到輿論的普遍譴責,其目的也難以達到。目前中國政府正千方百計尋找達賴喇嘛操縱自焚的證據。據新華社報道,四川警方已經“成功偵破由達賴集團組織指揮策劃的系列煽動教唆脅迫自焚殺人案”,並稱有充分證據證明,主要犯罪嫌疑人羅讓貢求“接受達賴集團指令,先後煽動教唆脅迫8名無辜人員自焚,造成3人死亡”。是否屬實,還有待證明。 從效果來看,自焚並不是一種有效的抗議手段。雖然有例外,但大部分自焚抗議浪潮最後都收效甚微,無疾而終。雖然僧人釋廣德自焚導致了吳庭艷的倒台,但南越佛教徒的境遇並未因此得到明顯改善。恰恰相反,在越共統一越南之後,對宗教自由實行了更為嚴厲的限制,因此,南越佛教徒於1975年又發起了一波自焚浪潮,但毫無作用,最終不得不放棄這一抗議模式。最近這一波藏人自焚抗議浪潮能否達到目的呢?恐怕也很難說。無論如何,人命損失已經造成了,年輕的生命失去再也回不來了,這是令人悲哀的。假如真的有人背後操縱自焚,這些人是自私的、冷酷的、不負責任的,理當受到譴責。 另外,從策略上看,自焚也不是一種有效的抗議模式。和絕食相比,自焚根本不給對手反應和轉圜的時間。當死亡已成為現實,對手可能承受公眾輿論的壓力,但是如果對手拒絕承受這種壓力,也可以找到足夠的理由。因此,自焚是一種代價高昂但卻低效、笨拙的抗議方式。如果對手毫無人性可言,則無論絕食還是自焚都難見成效。因此,雖然我同情藏人的境遇,但我反對這波藏人自焚浪潮。 下面兩個鏈接內容一個來自中國政府,一個來自達賴喇嘛流亡政府,會有助於我們對整個藏人自焚事件的理解。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o3sCuwkca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ES2UwxLV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