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上) 神怎么有三个位格,却又是一位神? 引言 三位一体教义是基督徒信仰中最重要的教义之一。研究圣经论及三位一体的教训,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到,我们在追求神时所发出之一切问题的中心:在其本质上,神究竟是怎样的一位神呢?在篇文章里我们将学到,神在祂自己的实存里,是以父、子和圣灵三个位格存在,但祂又是一位神。我们可以将三位一体的教义定义如下:神永速以父、子和圣灵三个位格存在;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然而只有一位神。 A.三位一体教义乃圣经渐进的启示 A.1旧约启示了一部分三位一体的教义 虽然圣经中找不到“三位一体”(trinity)这个词,但该词所代表的观念却在圣经上 多处教导过。这个词的意思是“一而三”(tri-unity),或“三而一”(three-in-oneness), 它是用来总结圣经上的这个教训:神有三个位格(persons),但仍是一位神。 有时人们以为三位一体的教义只见于新约,而不见于旧约圣经。但如果神永远地是以三个位格存在,却在旧约圣经里找不到这样的迹象,那么就该令人感到讶异了。虽然三位一体的教义在旧约里并不明显,但有几段经文明示或暗示神是以多于一个位格存在的。 例如创世记1:26,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这里所用的复数动词(“我们要”)和复数代名词(“我们的”)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这是代表尊贵的复数,是君王说话时所用的发言方式,例如说:“我们很高兴地恩准你的请求”。但是在旧约圣经的希伯来文里,并没有其他例证能说明君王会用复数动词或复数代名词来表示“尊贵的复数”,所以这样的看法缺乏证据支持。另一种说法认为,神在此是在对天使说话。但天使并没有参与人的受造,人也不是照著天使的形像和样式造的,所以这个说法也缺乏说服力。最佳的诠释是,我们在创世记第1章已经看见,神本身有复数的位格了。虽然这节经文没有告诉我们,神有几个位格,我们也无法得到完整的三位一体教义,但是此处已经显示,神的位格是多于一位的。此外,同样的复数说法又见于创世记3:22(“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世记11:7(“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以赛亚书6:8(“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请注意,在最后一处经文中,单数代名词与复数代名词都同时出现在句子中。) 不只如此,有些经文里所称为“神”或“主”者,与另一位也称为“神”的却有区别。在诗篇45:6-7里,诗人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人在这里用的描述不可能是指地上的君王,因为他称这位君王为“神”(诗45:6),又说祂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然而,当诗人还在对被称为“神”的那一位说话时,他又说:“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45:7)所以,此处有两位都被称为“神”(希伯来文是’Elōhîm)。在新约里,希伯来书的作者引用这段经文,并且将之应用到基督身上:“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1:8) 与此类似地,大卫在诗篇110:1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稣在马太福音22:41-46引用这节经文时,祂完全明白大卫所说的“主”是指著不同的两个位格,但如果大卫的“主”不是神自己的话,那会是谁呢?而且,谁能对神说:“你坐在我的右边”,除非这一位也是完全的神?从新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这节经文解释为:“父神对子神说:‘你坐在我的右边……’”即使没有新约圣经关于三位一体的教训,大卫似乎也很清楚地意识到,在一位神里有复数的位格。耶稣当然明白这一点,但当祂要法利赛人解释这节经文时,“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祂什么。”(太22:46) 除非犹太人愿意承认在一位神里有复数的位格,否则他们对诗篇110:1(或创世记1:26,或前面讨论的其他经文)的解释,就是在今日也不会比在耶稣当年更能叫人满意。 以赛亚书63:10说,神的子民“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这里很明显地表示, 圣灵(“主的圣灵”)和神自己是有所区分的,而且这位圣灵会“担忧”;因此表示这一位不同于神的位格,有其情感的特色(以赛亚书61:1也将“主耶和华的灵”与“耶和华”区分开来,虽然该节没有将位格的特质归给“主耶和华的灵”)。 类似的证据亦可见于玛拉基书,在那里主说到:“‘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3:1-2)在这里说话的“万军的耶和华”再次将祂自己与“你们所寻求的主”区分开来,这就表示有两位都可以被称为“主”的了。 在何西阿书1:7那里,耶和华在说话时提到犹大的家:“我却要……使他们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此处再次表示,可以被称为“耶和华”(希伯来文是Yahweh)和“神”(希伯来文是’Elōhîm)的不只有一位。 在以赛亚书48:16那里说:“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和祂的灵来。”说话的人显然是主的仆人,而在此主的灵犹如主的仆人一样,都被耶和华神差派去完成一项特别的使命。受差派的两位(“我”和“祂的灵”)之间的平行关系,让我们可以把祂们看成是有所分别的两位;这句经文似乎不只是说:“主差遣了我和祂的能力。” 事实上, 从新约更完全的角度来看(亦即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即以赛亚书预言中所预言的主的真仆人),如果以赛亚书48:16所说的是神的儿子耶稣的话,那么这经文就意味著三位一体:“现在主耶和华差遣我(耶稣)和他的灵来”,提及了三一之神所有三个位格。此外,有几段关于“耶和华的使者”的经文也表示出神的复数位格。“使者” (希伯来文是一词的意思就仅是指“信使”;如果耶和华的使者是耶和华的“信使”,那么,他就跟耶和华本身是有区分的了。然而在有些情况,耶和华的使者又被称为“神”或“耶和华”(见创16:7,13;出3:2-6; 23:20-22(请注意出23:21的“祂是奉我名来的”);民22:35,38;士2:1-2; 6:11,14)。而在旧约另一些情况里,“耶和华的使者”就仅是指受造的天使;不过在以上这些经文里,耶和华这位特别的使者 (或“信使”),似乎具有完全神性的另一位格者。 在旧约中能够表达神具有多于一位不同之位格的经文中,最具争议性的莫过于箴言8:22-31了。虽然这一章的前段可以被解释成,仅为了文学效果而将“智慧”拟人化,表示智慧在呼召愚蒙人,要他们有所学习;但是对于箴言8:22-31,也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智慧”似乎超越文学上的拟人化了:当说到神创造大地的时候,“智慧”说:“那时,我在祂那里为工师,日日为祂所喜爱,常常在祂面前踊跃;踊跃在祂为人预备可住之地,也喜悦住在世人之间。”(箴8:30-31)创世的时候“智慧”在神身边以“工师”的身分工作,这表示“智慧”的本身有不同的位格;而其后的话似乎更具有说服力,因为只有真正有位格的才能“日日为祂所喜爱”,并能喜悦住在世人之间。但是如果我们决定将此处的“智慧”当作是指尚未成为人样式的神的儿子,那么箴言8:22-25按RSV的译法就会带来一个困难,它似乎是在说这位被称为“智慧”者的受造: “在耶和华创造之工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 祂创造了我。 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 我已被立。 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 我已生出。 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 我已生出。” (按RSV直译) 这段经文岂非表示这位“智慧”是受造的吗? 但事实上不是如此。通常表示“创造”之意的希伯来文字(bārā’),没有被用在第22节;此处所用的是qānāh一字,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出现过八十四次,其意思几乎都是“得到、获得”。NASB此句的译法最清楚:“在耶和华创造之工的起头……祂就有了(possessed)我。”KJV的翻译也与此类似(请注意,在以下经文中的用词也是“拥有”的意思:创世记39:1:“买了他去”;出埃及记21:2“买……作奴仆”;箴言 4:5,7“得”;23:23“买”;传道书2:7“买”;以赛亚书1:3“主人”)。这才是合理的意思。如果“智慧”被理解为具有真正的位格,其意思就只是说,在创世开始之初,父神就开始指导并运用子神之大能和创意的工作:父神呼召子神与祂在创世的活动中同工。在24和25节中的“生出”虽是一个不同的词,但却有类似的意思:父神在创造宇宙时,就开始指导并运用子神之大能和创意的工作。 A.2新约中更清楚完全地启示了三位一体的教义 当新约展开时,我们便进入一段神的儿子降临地上的历史。我们期望与这伟大的事件伴随著而来的,是有关神之三一本质更清晰的教训;事实上,这也正是我们所见到的。 在查看这些细节之前,让我们先简单地列举一些同时提到三一之神的三个位格的经文。 耶稣受洗的时候,“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神的灵彷彿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在此一时刻,我们看到三一之神的三个成员做了三件不同的事:父神从天上说话;子神受洗,接著父神从天上对祂说话;圣灵从天而降,临在耶稣身上,并赐祂服事的能力。 耶稣在结束地上的事奉时,告诉祂的门徒说,他们应该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耶稣所用“父”和“子”这二词,乃是从家庭——人类最熟悉的社会制度——中汲取出来的用语,十分强烈地指出了父神和子神有不同的位格。当耶稣也将“圣灵”像其他两个位格一样,以同样的等次表达出来时,我们就很难不下这样的结论:圣灵也被视为一个位格,并且与父神和子神具有同等的地位。 当我们了解到,新约圣经的作者通常是用“神”(希腊文theos)为名来称呼父神,而用“主”(希腊文kyrios)为名来称呼子神时,我们就又可以清楚地看出,哥林多前书12:4-6那里也表达出神的三位一体:“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 与此类似地,哥林多后书的最后一节也表达出神的三位一体:“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我们在以弗所书 4:4-6也看到三个位格分别被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变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在彼得前书的开场白里,三一之神所有的三个位格也都一起被提到;“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著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彼前1:2)而在犹大书20-21那里,我们读到:“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 但是,KJV所译的约翰一书5:7,却不应被用来指三位一体。它的译法如下:“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道和圣灵,而这三位原为一。” 这个译文的问题在于,它只是根据少许不可靠的希腊文手抄本,其中最早的来自主后第十四世纪。没有一个现代译本(除了NKJV)包含这段译文,其他译本全都将之删去,就像绝大多数源自所有主要经卷传统的希腊文手抄本一样——其中包括几份第四世纪和第五世纪非常可靠的手抄本,以及教父们对经文的引用:爱任纽(Irenaeus),约殁于主后202年;)、亚力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a,约殁于主后212年)、特土良(Tertullian,殁于主后220年以后),以及三位一体伟大的辩护者亚他那修(Athanasian,殁于主后373年)等。 B. 总结三位一体教义的三句叙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位一体的教义是一个奥祕,我们绝不可能完全参透。虽然如此,藉著圣经将此教训总结为三句叙述,使我们仍然可以明白其中的一些真理:(1)神有三个位格。(2)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3)只有一位神。 我们将在以下几节中详细地解释这三句叙述。 B.1神有三个位格 神有三个位格之事实的意思是,父神不是子神,祂们是不同的位格;这也表示父神不是圣灵,祂们也是不同的位格;这还表示子神不是圣灵。这些区分可见于上一节中所引用的一些经文,以及许多其他的新约经文中。 约翰福音1:1-2告诉我们:“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 在。”“道”与“神”同在的这个事实,表明祂与父神是有区别的(“道”在约翰福音1:9-18被视为基督)。在约翰福音17:24那里,耶稣对父神说到:“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此处显示,在创世以前,父神与子神之间的位格就有区别,已彼此共享荣耀,并且有相爱的关系。 圣经还告诉我们,耶稣在父神面前将一直是我们的大祭司和中保:“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一2:1)基督是凡“靠著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著,替他们祈求”的那一位(来 7:25)。基督既然要在父神面前为我们代求,祂的位格必然和父神的位格有区别。 此外,父神不是圣灵,子神也不是圣灵。有几处经文说到祂们的区别。耶稣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并且圣灵还会为我们祷告或“祈求”(罗8:27);圣灵的祈求既要呈给父神,这就指明圣灵和父神是有区别的。 最后,子神不是圣灵的事实,也在前面所引用的几处论及三位一体的经文中指明出来,例如大使命的经文(太28:19),以及提到基督回到天上后会差派圣灵给教会的经文。耶稣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约16:7) 有人质疑,圣灵是否真的是一个独特的位格,或许只是神在世界上工作的“能力”或“力量”而已。但新约的证据却十分地清楚和强烈: 首先,就是前面所引用的几段经文,它们将圣灵与父神、子神放在同等的关系中 (太28:19;林前12:4-6;林后13:14;弗4:4-6;彼前1:2):由于父神和子神都是有位格 的,所以这种同等并列的表达非常强烈地表明,圣灵也是一个位格。有几处经文将阳性的代名词(希腊文是ekeinos)用在圣灵身上(约14:26;15:26;16:13-14),这是我们从希腊文的文法规则中,本来不会期待看到的,因为“灵”(希腊文pneuma)这个字是中性,不是阳性的,通常会用中性的代名词ekeino来表示。还有,“训慰师”或 “保惠师”的称呼,通常是用来指那些帮助人、安慰人,或忠告人的人,然而约翰福音(约14:16,26; 15:26; 16:7 )把这称呼用在圣灵的身上。 其他归因于圣灵有位格的活动,诸如教导(“指教”,约14:26)、见证(约 15:26;罗8:16)、代求或替他人祷告(罗8:26-27)、参透万事(林前2:10)、知道神的事(林前2:11)、随己意分配恩赐给不同的人(林前12:11)、禁止或不许某些活动 (徒16:6-7)、说话(徒8:29; 13:2;及其他多处新旧约的经文)、评估或赞同某些智慧的行事(徒15:28),以及为基督徒生活中的罪而担忧(弗4:30)等等。 最后,如果圣灵只被理解为是神的能力,而非一个独特的位格的话,那么有一些经文就解释不通了,因为在那些经文里,同时提到圣灵和祂的能力或神的能力。例如路加福音4:14说:“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回到加利利。”我们不能把它说成是“耶稣满有‘神的能力’的能力回到加利利。”而使徒行传10:38说:“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也不能把它说成是“神怎样以‘神的能力’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又见罗15:13;林前2:4) 虽然有如此多的经文清楚地将圣灵与三位一体的其他两位区分开来,但哥林多后书3:17却仍是一节令人困惑的经文:“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虽然释经学者通常假设在此“主”的意思一定是基督,因为保罗经常用“主”来指基督;但在这里或许不是这个意思,因为从文法和上下文来看,把这节经文的主词改成是圣灵,是更好的译法:“那(圣)灵就是主……”在这个情形下,保罗会说圣灵也是旧约里的主(请注意,哥林多后书第3章这段经文的上下文背景是旧约;自第7节开始)。从神学角度来看,这论点是很可以接受的,因为正如父神可以被称为“主”,子神也可以被称为“主”(这是从整个旧约里的意思来看,“主”就是神的名字)所以,我们也真的可以说圣灵可以被称为“主”;而且在新的约之下的时代, 圣灵格外地彰显出主的同在。 B.2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 除了三一之神所有三个位格之间有分别的这个事实以外,圣经中还有丰富的见证说明,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 第一,父神很清楚地就是神。这是从圣经的第一节经文——神创造天地——就显明了的。整本圣经都很清楚地认定,父神是掌管万有的全权之主,耶稣就是向这位天上的父祷告。 第二,子神也是完全的神。关于“基督的身位”这里无法作更详细地讨论,但我们在此可以先简述几段清晰的经文。 约翰福音1:1-4清楚地肯定了基督的完全神性: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著抱造的;凡被 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在这里,基督被称为“道”,而约翰说祂“与神同在”,又说祂“就是神”。希腊文的经文回响出创世记1:1的开场白(“起初……”),它提醒我们,约翰所说的话,在 创世以前就是真实的事。子神一直就是完全的神。 “道就是神(God)”的这个翻译受到耶和华见证人会这个异端的挑战;他们将此句译为“道就是一位神明(a god),表示“道”只是天上的一个实存,而非完全的神。他们用这段经文在希腊文theos(“神”)一字之前没有定冠词(希腊文ho), 来证明他们的译法是正确的。所以他们说,theos应该被翻译为“一个神明”。然而,他们的诠释并没有得到任何一位公认的希腊文学者之支持,因为如众所周知的,这个句子是遵循希腊文文法的常规,没有定冠词的情形只是指出:“神”是此句的述语, 而非主词(耶和华见证人会新近所发行的出版物,现在承认这个相关的文法规则,然而他们还是继续持守他们论及约翰福音1 : 1的立场) 。 耶和华见证人会的立场不一致,可以进一步地见于他们所翻译之约翰福音第1章的其余部分。由于其他各种不同的文法因素,theos这个字在约翰福音第1章的其他地方也没有定冠词,例如第6节(“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第12节(“……权柄,作神的儿女”)、第13节(“乃是从神……”),以及第18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等。如果耶和华见证人会要坚持在没有定冠词的地方,维持他们一致观点的话,那么他们就必须把所有这些经节里的该字都译成“一个神明”才对;但是他们却把上述各经节的该字都译作“神”。 约翰福音20:28在其上下文的背景下,也是对耶稣之神性的强而有力的证明。这段 经文说到,多马对其他那些已经见到死里复活之耶稣的门徒所说的话有怀疑;他说除非看到耶稣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祂肋旁的伤口,否则他不会相信(约20:25)。后来耶稣在多马与门徒在一起的时候向他们显现,祂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20:27)接著我们看到多马对主话语的反应:“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多马在此称耶稣为“我的神”。这段文字显示,写这本福音书的约翰,和耶稣本人,都赞同多马所说的话,并且鼓励每个听过多马故事的人,都要相信多马所相信的事。耶稣立刻回答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20:29)从约翰所关心的角度来看,这是福音的高峰,因为他紧接著一就在下一节中——告诉读者他写这卷福音书的理由: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蹟,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 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0-31) 耶稣说有些没有看见祂的人也会信祂,约翰便立刻告诉他的读者说,他将这些事迹记载在他的福音书里,为的是叫他们效法多马的信仰告白,以这样的方式相信耶稣。换句话说,这整卷福音书的写作就是为了要劝人效法多马,真诚地称耶稣为“我的主!我的神!”因为这是约翰写福音书的目的,所以这一句话的力量也就等于被加强 了。 其他论及耶稣具有完全神性的经文,还包括希伯来书第1章,在那里作者说基督是神本质或本体(希腊文hypostasis)的”真像”(希腊文charaktēr,指“完全一样的复制”),其意思是说,在任何一方面子神都是父神本体或本质完全一样的复制:无论父神有什么属性或权能,子神也都拥有。作者继续在该章第8节指出子神就是神(“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并将诸天的创造归功于基督:“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来1:10,引用诗102:25)提多书2:13说到:“我们至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按RSV直译),而彼得后书1:1 则说:“我们的神、救主耶稣基督之义”(按RSV直译) 。罗马书9:5论到犹太人时说:“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在旧约圣经里,以赛亚书9:6预言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这个预言是应用到基督身上,称祂为“全能的神”。我们要注意,在以赛亚书40:3讲到弥赛亚要来临之预言时,也类似地应用“耶和华”和“神”的称号:“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这句话在马太福音3:3那里,被施洗约翰所引用,说明他在预备基督的来临。 新约圣经很清楚地指称基督为完全的神。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2:9所说的:“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第三,圣灵也是完全的神。一旦我们明白父神和子神都是完全的神,那么像马太福音28:19(“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表达三位一体的经文,也就呈现了圣灵教义的重要性,因为它们表明圣灵和父神与子神处于同等的地位。换个角度来看,假如耶稣说了一句像这样的叙述——“奉父、子和天使长米迦勒的名给他们施洗”,我们会认为这是何等不可思议的,因为赋予一个受造之物这样的地位是完全不合适的,即使对天使长也一样;历代的信徒只能奉神自己的名受洗,也因此归属祂名所代表的特性之下(上面提及三一之神的其他经文还包括:哥林多前书12:4-6;哥林多后书13:14;以弗所书4:4-6;彼得前书1:2;犹大书20-21)。 在使徒行传5:3-4,彼得问亚拿尼亚说:“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 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按照彼得的话,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6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神的殿就是指神自己居住的地方,而保罗说“神的灵”住在我们(神的殿)里头,显然他是将神的灵等同于神自己了。 大卫在诗篇139:7-8问说:“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这段经文将神的无所不在之特性归给圣灵,这种属性不适于描述任何的受造物。大卫似乎将圣灵与神的临在等同起来,躲避圣灵就等于是躲避神的临在。大卫若无处可躲避神的灵,那么他知道无论他到哪里去,他都不得不说:“你在那里。”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2:10-11,将神的这种无所不知的特性归给圣灵:“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 不只如此,将新生命赐给每一位重生之人的活动,也是圣灵的工作。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3:5-7)然而,在人成为基督徒之时,将新的属灵生命赐给他们的工作,是只有神才能做成的事(另参约一3:9,“从神生的”)。因此,这经文再次指出:圣灵是完全的神。 到目前为止,我们得出两个结论,是整本圣经都有丰富教导的: (1)神有三个位格。 (2)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如果圣经只教导这两个事实,那么要把它们放在一起不会有逻辑上的问题,因为明显的解决之道就是宣称有三位神:父神是完全的神,子神是完全的神,圣灵也是完全的神,如此我们就会有一个系统,包含三位同等神性的实存。这样的信仰系统可以被称为是“多神论”;或更确切地说,乃是“三神论”(tritheism),亦即相信有三位神。但是这跟圣经所教导的相去甚远。 B.3只有一位神 圣经再清楚不过地表明,有一位神,而且只有一位神。三一神的三个不同位格不仅在目的上和思想上原为一,而且在实存上和本性上也是原为一。换句话说,三一之神是独一的实存;不是三位神,只有一位神。 旧约中最为人所熟悉的一段经文是申命记6:4-5: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耶和华是独一的(NIV译法;和合本译作『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当摩西唱到: “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 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 这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一个都没有”。神是独特的,没有谁像祂,也不可能有谁像 祂。事实上,所罗门祷告时就是这么说的:“使地上的万民都知道惟独耶和华是神,并无别神。”(王上8:60) 当神说话时,祂反覆地阐明,祂是独一的真神;因此,从这些极强烈的叙述来看,要说人应该敬拜的是三位神而不是一位神,这想法是叫人无法接受的。惟独神是一位真神,没有谁像祂一样。当祂说话时,惟独是祂在说话,而不是被人敬拜的三位神中的一位在说话。祂说: “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 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 你虽不认识我, 我必给你束腰。 从日出之地 到曰落之处, 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 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45:5-6) 与此话相似地,祂要地上的人转向祂: “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 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 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 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 就必得救; 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赛45:21-22,另参赛44:6-8) 新约也肯定了只有一位神。保罗说:“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保罗肯定地说:“神既是一位……”(罗3:30)又说:“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林前8:6) 最后, 雅各承认说,甚至连鬼魔也认知只有一位神,虽然他们在理智上对这个事实的赞同并不足以拯救他们:“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 2:19)。雅各在此清楚地肯定,信“神只有一位”的,他的信是“不错”的。 B.4简化的解释必会否认三句教义叙述中的一句 我们现在有三句教义叙述,都是圣经所教导的: (1)神有三个位格。 (2)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 (3)只有一位神。 在教会史上曾经有过不同的尝试,想要藉著否决三句教义叙述中的一句,来得著一个简化的解释,以解决三位一体之教义的这个难题。如果有人否认第一顼叙述,那么就 表示:圣经中所称的父、子和圣灵都是神,而且只有一位神;但祂们并没有不同的位格。这样就可以有一个简化的解释:这些名字(父、子和圣灵),只是指一位神在不同的时间做不同的事情而已——有时候这位神称祂自己为父,有时称祂自己为子,而又有时候则称祂自己为圣灵。我们对人何以会采取这种解释也不难理解,因为在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同一个人的确可以在不同的时候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某个人有时候是律师,而另一个时候他对自己的孩子而言是父亲,还有的时候他对父母而言则是儿子;同一个人既是律师,又是父亲和儿子。但是这样的解释却否定了三个位格各有所别的事实:它否认父神差遣子神来到世界;子神向父神祷告;以及圣灵在父神面前为我们代求。 另外一种简化的解释可以藉著否定第二句叙述得著,亦即否认圣经中所说的三个位格都是真正完全的神。如果我们只承认神有三个位格,而且只有一位神,那么我们就可能会这样解释说:在这一位神里的某一些位格并不是完全的神,而只是次等的或被神所造的一部分而已;例如有人否认子神(和圣灵)的完全神性。但是,正如前面所见到的,这种解释必须要否认整本圣经的教导。 最后,正如我们在上面所提过的,如果否认只有一位神,我们也可以得到简化的结论——即相信有三位神,但这点很清楚地是违背圣经教导的。 虽然第三种错误不太常见,正如我们在后面将看到的,但是前两种错误总是不时地会在教会历史中出现,而且至今仍在某些宗教团体中持续地存在。 B.5所有的类比都有缺陷 如果我们不能采用以上这些简化了的解决方式,那么又如何才能把圣经中的这三项真理放在一起,从而坚守三位一体的教义呢?有人试图运用一些大自然或人类经验中的类比,来解释这个教义。虽然这些类比能帮助我们对此教义有初步的了解,但在进深思想这个教义时,就都会显出不足或会误导人。例如,有些人说神就像三叶的幸运草,虽有三个部分,却仍是一株草;但这个类比的问题出在,每一叶片都只是三叶草的一部分,而且任何一叶片都不能算是整株三叶草。然而在神的三位一体里,每一个位格都不是神的分开的一部分而已;每一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还有,三叶草的叶片是没有位格的,它们没有独特而复杂的特质,像三一之神的每一位格那样。 还有些人用树的三个组成部分来类比:树根、树干和树枝。但是这个类比也有类似的缺点,因为树的根、干、枝都只是树的一部分,没有一个部分可以算是整棵树。不仅如此,在这个类比中,各个部分都有不同的特性,不像三一之神的三个位格,都具有相等度量的所有神的属性。而且,树的每一个部分都没有真正的位格。 此外,用水的三种形态(蒸汽、水和冰)来作类比,也是同样不恰当,因为:(1)没有某种定量的水会同时存在于这三种形态中;(2)的水的三态各有不同的性质或特性;(3)这个类比跟“只有一位神”的事实无可类比(没有“只有一个单位的水”或“宇宙所有的水”这样的说法);(4)缺乏具有智慧的位格元素。 另有其他取自人类经验的类比,例如有人可能会说,三位一体就像一个人既是农夫,又是镇长,同时也是教会里的长老。他虽然在不同的时候发挥不同角色的功能,但却是同一个人。然而,这个类比十分的不完整,因为它只说明了在不同时候只有一个人在做这三种活动,但它不能解释在三一之神中的成员之间的位格互动(事实上,这个类比只教导了异端“形态论”;我们将在后面详加讨论)。另外一个取自人生的类比,就是理智、情感和意志在一个人身上的联合。虽然它们是人个性上的三个部分,但是没有一项能构成他的全人;而且这些部分在特性和能力上也都不相同。 那么,我们在教导三位一体时,要用什么类比呢?虽然圣经使用了许多自然界或生活中的类比,来教导我们神的性格的各个方面(例如神在信实上就像岩石,在关爱上就像牧羊人等),但很有趣的是,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使用类比来教导我们三位一体的教义。最接近的类比就是用“父”和“子”,它们很清楚地讲到在人类家庭中,不同的人(位格)和彼此之间的亲密关系。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父”和“子”是两个全然分开而不同的人,而不是一位具有三个不同位格的实存。因此,我们最好这样结论:没有一个类比能够适当地教导三位一体;所有的类比都会严重地误导人。 B.6神永远必须以三位一体存在 在创世之时,父神说出大有权能而具创造力的话语,使宇宙得以被造;子神是神圣的执行者,执行出父神的这些话语(约1:3;林前8:6;西1:16;来1:2);而圣灵则是活跃地“运行在水面上”(创1:2)。所以,正如我们所期待的:如果三一之神的所有成员都是相等而完全的神,那么祂们三位必是从亘古就已经存在了,而且神是以三位一体的形式永远地存在(另参约17:5,24)。不只如此,神不可能违背祂自己,因为祂是不改变的。所以,以下似乎才是正确的结论:神永远必须以三位一体的形式存在,祂不可能违背祂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