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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儘量彌補孩子時,曾“偷看”到孩子日記中的一句話:“ 爸爸每天逼我彈鋼琴, 吃雞蛋,喝雞湯,喝牛奶, 我感到很痛苦......"。
當時我給孩子的留言是:“翻開聯合晚報,看看有些印尼和菲律賓的孩子,由於他們的國家偶爾有暴亂, 海嘯, 地震,有些孩子都吃不飽......。 以後,爸爸老了,痴呆了, 希望你給爸爸彈首歌,像現在爸爸逼你一樣,給爸爸吃雞蛋,喝雞湯......”
怎樣對孩子是最正確的“好”,因人而異,要看最後的結果。
當然最好是父母雙全,24小時日夜陪伴,21歲以前,或者永遠寧死不分。孩子也孝,家長也樂,大家都好,我當然想啊。這是最理想的人生。
我也讀完了博友倩影講的故事,說的非常對。 這就是命。
孩子帶給我的一縷陽光,是我生活中的那盞燃燒的蠟燭。有時,我也脆弱,需要一把力。我為此永遠對兒子一個人愧疚。
這麼多年的感覺就是冥冥之中有個力量在幫我,原來是主耶穌的確存在。而且見證了滄海一粟。關鍵時刻撫我們一把。
以前聽前輩說:“ 年輕時受苦不算苦, 老了受苦才是苦。反之,年輕時的甜不算甜, 老年時的甜才是甜。”。 我想我是後面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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