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運動
運動的定義是,最少,有時間發生。時間的定義是,一個過程的產生。時間與過程,都是物理世界的一個維度。因為它們是自然界最高的抽象形式,因此互為定義。如同我們定義雌雄,陰陽,男女等,最終只能用對立方面來定義一樣。
時間,從哲學的角度看,屬於一個"純粹的量"的範疇。量的範疇,最早由亞里士多德提出,後來黑格爾詳細地討論過。量,相對與質的範疇,都是自然界的根本屬性之一。
運動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運動產生對象或物質。另一種,是物質自身的位置變動。在前者,運動是只有時間一維的限制,發生在微觀世界。這個微觀世界,既可以是物理性質,如量子力學中,也可能是精神/思維的世界,既笛卡爾所發現的"心靈物質"中。在後者,運動發生在宏觀世界,既我們熟悉的周圍的日常生活中,無須贅敘。
統一兩種運動形式的物理現象,是我們稱為速度的現象。當物理學上的場中的變化,哲學上的量的變化,或大腦中思維意念的發生,在只有時間一維的限制時,因為空間的消失,所以這種運動此時的速度具有無窮大的性質。這種無窮大的速度,或叫不受時間限制,是量子纏繞現象,既量子通訊之所以可能的理論基礎。在哲學上,思維產生的對象的一維時間性質,是範例哲學討論的範圍。
而當此運動速度減慢下來,則在自然界/物理世界形成"實在的物質"。這些物質速度的大小,物理學家又區分為,高速運動和低速運動,兩種時空中的運動的物體。前者是愛因思坦相對論涉及的範圍,後者是牛頓經典力學討論的範圍。
以維度數量的多少來看待世界,也有同樣的效果。當維度為零時,是本體的世界,既康德的"自在之物"或範例哲學的絕對範疇。當維度為一時,如時間,是範例哲學“思在”的世界。如空間或時間擇一,是量子力學的世界。當維度是二時,既時間與空間,是一般的物理世界。
這就是我理解的運動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