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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蜜蜂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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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化云聚天穹,何又成雨洒西东?落地入土润苍生,飞天志在搭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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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
注册日期: 2012-09-16 访问总量: 4,164,256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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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谈“性”悲剧 |
| 蜜蜂读文章、评论、回复后有感而评: 看你们这些成年眯眯们讨论这样的问题,有趣味。瑾子博的文章很有画面感,有造型的技巧。 我们所处那个时代,男欢女爱受限制过度,逼出许多精神病人,“露阴弊”也是一种压抑反应。影响比较深的是小时候常常有跟着看“捉奸”“斗流氓”之类表演闹剧。蜜蜂当时的邻居有精神病,原因是在华西医大读书时候讲恋爱,发生了婚前性行为,女孩怀孕暴露了,他被开除共青团团籍。他们后来其实结了婚,但是他一直想不通,就成了精神病。这种事情很多,只要有了“作风问题”就成为社会另类,随后改变人生。 78年艺术院校开始画人体,一直都在讨论利弊,前后也确实发生过许多问题:有教授和进修生搞模特儿,模特儿买淫等,制度化以后规定完整了,好一些。男生年纪轻轻看见新鲜活泼的女人体,不引起一些激动和冲动是假的。只是绝大多数同学正常状态下都有控制力约束自己,慢慢就习惯自然。但是,走出学校环境,在地方文化馆就不能进行这种写生教学,社会大众还不能接受。 不过,蜜蜂赞成李银河的一些开放性观点,早恋、自慰、色情文艺等应该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包括婚外情、同性恋、群恋、多妻多夫、交换性伴侣等社会现象,也要善意正确对待。法律和法规要保护女性也要区别对待病态、变态。蜜蜂认为社会善意对待,并不是要自己身体力行,又不是要提倡那些出格性行为,只是要有宽容的态度对待这些人群,包括出现问题后的谅解和处理人性化。 如果作为社会学来讲,传统隐私和男女有别也必须保持,东方西方这是社会道德基础需要,任何社会法律都不能不处理公共场所流氓问题。如果没有打击流氓和性犯罪,女人们敢上街,敢露面露胳膊露大腿? 美国有人两情相悦控制不住了在公共场所性交,好像看见的人也没有那么强烈反应,电影电视文艺就更是强烈过度表演“性解放,”床戏电影多了,影响到男女出轨出格就多了。蜜蜂遇到过一位客人,她自己14岁就生孩子,女儿也是14岁就生孩子,她30岁就当外婆了!还到处笑嘻嘻地为小孙女搞“Baby Shower”呵呵!想想看,再一位14岁的少女妈妈就毫不稀奇了是不是。 但是男女交往中,如果女人有说“不”,那就真的不能碰。美国法律最近几年来,工作场所“性骚扰”也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法庭处理毫不留情。蜜蜂儿子在小学就被教育,凡事有矛盾都得让着女生,不能随便“Touching.hug.Kiss”,有啥事女生一叫起来,那就是男生的错。呵呵!当时他小子大为不满。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幸亏”艾滋病泛滥,阻止了美国70年代发展的滥交、性解放继续发扬光大,名人明星如魔术强生被传染之后的痛苦悔恨让世人恐惧。中国开放走资以后,文革前全国范围内绝迹的性病,从广东开始爆发性的娼妓复兴而泛滥,开始走美国的“性解放”老路——性病艾滋病暴发性加剧。这“性”带来非常可怕的社会后果,防不胜防。如果不幸传染了艾滋病,比较起当年被开除团籍成为精神病的痛苦,也没有啥两样。如果有养女孩的网友,当然会加倍为她们担心。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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