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當神放棄的時候 經文:羅馬書1:24-32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揑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親愛的聽眾朋友們:您好﹗我是雷牧師,很高興又與大家在空中見面了,我們今天繼續與大家講羅馬書1:24-32上次節目中未談完的部分。這個禮拜我讀了一本基督徒職業婦女雜誌。裡面有一個令人心碎的故事,標題是「性『自由』的代價」。這個例子正足以解釋我的論點。它的內容是這樣:「婚外性行為」是通往個人毀滅的道路,真是對極了。我今年34歲。幾乎我所遭遇的嚴重問題,好像都是因為在性方面做實驗而引起的。我13歲就失去童貞,18歲得了生殖器疱疹,墮過兩次胎,又生下一名私生子。 我的性伴侶差不多有30幾個,老實說,我真的不記得每一個和我上過床的男人。每一天我都感受到性「自由」所帶來的罪惡感和痛苦。濫交和婚外性行為沒有任何好處,只會摧毀你的自尊,並且讓你的身體成為笑柄。這身體是神賜下的禮物,我卻濫用了它。我只希望祂能饒恕我。像我這樣有這方面困難的女人。我們特別需要有人幫助我們處理墮胎的記憶,因為那情感的傷痕會一輩子跟着我們。 請儘管轉述我的遭遇;這或許可以幫助其他的女人,特別是那些持守貞潔,卻不知道這樣做是否值得的女人。這個女人透過巨大的傷痛,學到了羅馬書一章的真理。她相信了那「謊言」,而那謊言幾乎毀了她的一生。現在她終於轉向了神,但她個人卻是付出了多麽慘痛的代價。她為保羅所說的提供了一個實例。保羅說:神「任憑」人去放縱自己的情慾,好讓他們看到離了神,生命是多麽虛空。這就是離開神這條漫漫長路的第一階段:性犯罪。 不道德會導致同性戀,對於這個現象,我們不應當感到驚訝。性本身永遠不能滿足人。你所得到的永遠不能滿足你的慾望。你會想像出更多新奇的變態行為,你不斷挑戰極限,要看看能創新到什麽地步。但是在這裡有一個報酬遞減定律。你必須要越做越多來滿足你對性的渴望。最後這個慾望越界進入同性戀。請注意,神允許這事發生,是祂對人類的一種審判。 大家長久以來所堅持的標準消失了。一度被認為不可思議的事,現在變成稀鬆平常。邪惡似乎不再邪惡。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基本差異被抹煞。沒有人能分辨對與錯。在這樣的氛圍裡,同性戀一開始是被容忍、接着被接受、後來被稱讚、最後被當做終極的自由而奉為神聖。 從聖經觀點來思考這個議題時,有三項事實很清楚地成為我們的焦點: 1.同性戀是一個刻意的選擇,不是基於生理上的需要。聖經對於同性戀的一切說法都從這個事實開始。同性戀是一種選擇、一種學來的習慣、人所選擇的一條道路、一種關於個人生活方式的決定。注意保羅如何描述它:「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同性戀是故意將自然的,「變為」不自然。蓄意「棄絕」對的事,而選擇錯的事。但不只是這樣,同性戀不但是故意做出的選擇,這個選擇也完全顛倒了受造物的自然次序。它廢棄了神在伊甸園為人類所訂立的計劃。它是徹底的「不自然」,其實它是違反自然。男人和女人必須刻意壓抑神創造他們本來的樣式,才能進行同性戀。 注意看保羅用了哪些強烈、準確的字眼來形容這個罪:它牽涉到「可羞恥的情慾」;它造成「可羞恥的事」;它是一種「性反常行為」,導致神降下人「當得的報應」。這些都不是小問題。沒有人可以爭辯保羅的語意不清。同性戀是一個可怕的罪,有辱人格、可羞恥、變態、邪惡,而且錯誤。 最重要的一點是,同性戀是一個刻意的選擇。沒有人可以說:「我天生如此。」沒有人生來就是同性戀者,一個也沒有。若有任何人提出其他見解來爭辯的,他或者是不知道聖經怎麽說,或者是故意曲解聖經的教導。你可以儘管談論遺傳學、下丘腦的大小、缺席的父親、保護過度的母親、早期的性生活溷亂、甚至性虐待,這些事情當中有些的確可能造成一個傾向,讓人容易犯這個特別的罪。 但事實還是不變,每一個同性戀行為,無論是言語上的、行動上的或是淫念都是個人的道德選擇。試探不是問題,因為試探本身和本質上並不是罪。但是屈服於試探,無論是心理上、言語上或者實際行動上都是罪。那是一個道德選擇,神會要你為它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你不可以為自己的選擇怪罪下丘腦。你甚至不可以責怪你的父親在你需要他的時候,缺席了。 2.一個不敬畏神的社會有一個明確的記號,就是同性戀蔓延。這顯然是保羅的重點。當我們的社會遠離神,一步步走向審判,它的一個記號就是同性戀蔓延。不幸的,這正是現今許多國家社會的真實寫照。總是有人說同性戀是好的、是正常的、是對的。反對這種說法的就被扣上「同性戀恐懼症」的帽子。 許多國家都有同性戀者紛紛出櫃,不但沒有遭到羞辱,反而受到群眾歡呼,很多主流人士竟然還贊同這種作法。他們說,很好啊!做真正的自己。應該除掉過去認為同性戀是罪的狹隘觀念。他們還說,我們應該接受同性戀是適當、合法、敬畏神而且合乎道德的行為。 更糟糕的是很多美國教會竟然在這個議題上讓步了。情勢惡化到主流教派已經不知道該採取什麽樣的立場。各大教派在辯論到底該不該譴責同性戀。這些教派裡堅守聖經立場的信徒正慢慢被排擠出去,真是可悲啊! 教會或牧師應該勇敢站出來就這個議題傳講真理。為什麽那麽多牧師樂意宣講神的愛,卻遲遲不講神的審判?他們怕失去工作?他們怕同性戀者不喜歡他們?還是他們太急於妥協,以至於不能分辨對跟錯。教會在同性戀議題上沉默太久了。 新的研究主張同性戀基本上是基因造成的。如果這是事實,就沒什麽好談的了,你生下來就是這個樣子。不論是上帝把你造成這個樣子,或是機運造成的,都不是你的選擇,所以別吵了。同性戀就像左撇子一樣,生來就是這樣。心理諮商師再也不需要努力去「治癒」同性戀,因為治療的目標已經變成幫助同性戀者接受這無法改變的情況。這說明了,在羅馬書一章保羅提到的那條墮落之路上,我們已經走了多遠:惡變成善,而善變成惡。 請注意第二十七節結尾那句經文,保羅說同性戀者“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意思是同性戀這個罪本身就是個懲罰。首先是心理方面,溷亂、自我仇恨和性別懷疑的懲罰。其次是肉體上的懲罰,得到性病,尤其是愛滋病。這些疾病提醒我們,上帝是不容我們愚弄的。不聽從上帝律法的,到頭來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同性戀者的生活就是一長串流淚、心痛、憤怒、挫折和罪惡感。每天都是惡的,因為他們選擇作惡。他們被性慾的鎖鍊綑綁,雖然痛恨這鎖鍊卻又掙脫不了。我們不要忽略保羅的邏輯:「故意不認識神」就是自己離棄了真理和真相。棄絕「神的真實」也就棄絕了一切真實,包括人性的真相。脫離人性的真義,一定會帶來各方面認同的危機,包括性的溷淆。 當性被誤解,放縱的性慾和錯誤的性觀念就會導致各種異常的性行為。簡單的說,對神溷淆造成對人溷淆,對人溷淆造成對性溷淆,最後當然就是性行為大亂。羅馬人當時自以為進入了性自由的啟蒙時期,保羅卻讓他們看見自己是處在惹神發怒的黑暗時代。我們今天的世代正是如此。保羅所說的話同樣適用於我們,我們也處在惹神發怒的黑暗時代。但事情只說到這裡還不夠完整,會造成誤解。聖經並不只是譴責同性戀,它還提供解決之道。 3. 同性戀是罪,但是可以得到饒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9-11節說得很清楚:「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保羅特別指出同性戀不能進天國,「承受神的國」就是進天國的意思。堅持不悔改的人最終會進地獄,但神其實給了他們別的選擇。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意思是說你們當中也有人從前是同性戀。發生的時間很重要,「從前是」,並不是「現在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就看「從前是」或「現在是」。從前是同性戀的現在怎麽樣了?耶穌用祂的寶血「洗淨」他們了,神賜恩典使他們「稱義」了,聖靈使他們「成聖」了。 耶穌饒恕他們,神稱他們為義,而聖靈從裡到外將他們更新。這就是福音的大能。身陷同性戀泥沼中的人,福音可以饒恕他們、改變他們、調整他們渴慕的對象、給他們新的心、新的頭腦、和新的性情。執意犯罪的人,福音可以挪去他們犯罪的慾望,使他們變成在各方面都渴望得神的喜悅。這是真的,同性戀者可以改變。新聞週刊不相信這點,但這千真萬確。全國各地─我敢說甚至在我們教會─都有人靠着耶穌基督的能力從同性戀的罪當中得釋放。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不能忘記這段經文的重點。任何社會只要轉離神,第一個出現的就是性犯罪蔓延,然後是同性戀公開化。這時候若再走一小步,就會進入社會徹底腐敗的最後階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