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守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行为,特制订下列规定: 一、爱国爱岗、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教育岗位,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奉公守法,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正派公道,不拿考试成绩做交易,不让学生或通过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到精通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专业技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2、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努力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向“双师型”教师的方向努力。 4、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切实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5、要以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科学态度组织教学,精心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考试,自觉做好一切教学常规工作,以自身的精益求精和勤奋敬业精神教育和影响学生。 7、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观念,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及全面素质。 8、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经常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勇于创新,努力提高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参与课程改革与教材开发的能力。 三、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1、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教书育人,把德育与所教课程内容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技能的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要以热情、和谐、宽容的态度全面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爱护学生,既要热忱关怀,又要严格要求,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正常的师生关系。 4、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妥善处理好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多关心特困生,重视做好部分学生的转化工作。谨防态度简单粗暴。 5、 积极承担并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1、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2、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对领导有意见,应善意地提出批评。 3、尊重同志,相互关心,团结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帮助经验不足的教师,教学上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衣饰整洁得体,举止端庄大方,语言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不参与赌博与迷信活动,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 6、不在教室抽烟,不随地吐痰,保持办公室与教室的清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7、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不准与在校学生谈恋爱;不与学生相互敬烟喝酒;不接受学生与家长的馈赠物品;不在学生面前将不负责任的话。学生经费要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8、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9、坚持正义,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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