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對蘋果公司收取30%的聰明手機或者平板電腦應用程序(apps)的銷售額作為代理費用憤憤不平--人家谷歌也有這種商店(Google Play),差不多是免費的(只交$25的註冊費),你蘋果上來咔嚓就咬下這麼一大塊肉,憑什麼呀? 剛好我最近買了iPhone上的一個遊戲app--魚出水面(Fish out of water),由我最鍾愛的Halfbrick遊戲公司(曾發行過“水果忍者”Fruit Ninja)出品,價格照例是$0.99。剛裝上一個遊戲最開始的那幾天最興奮,就覺着這些魚們長得都好萌,每條魚有自己的特點,玩得不亦樂乎。 然後就收到了iTunes商店的賬單: 怎麼個意思?我只有一個手機收兩份軟件的錢?雖然$1.05的數目微不足道,但這麼亂收費也讓人很不爽啊。恰好收據上很顯眼地就有個按鈕可以報告錯誤,我順着鏈接就打了個小報告說多收了我的錢。立即,就收到了自動回信說已經收到了我的信息,48小時之內就會有人來給處理。 結果,離48小時還老遠,不到一刻鐘,蘋果客服人員就給我回了信。 ----------------------------------- 親愛的子丹: 我是蘋果iTunes商店的克里斯前來幫助你。我看過了你的出錯報告說你買的“魚出水面”遊戲被收了兩次費,我確定能夠在今天就給你看一下有關退款的事宜,很高興能幫助你解決這個問題。 經過查證你的情況,儘管根據我們的規則所有的銷售都是最後銷售(final sale),但是我們決定為你破一回例,退回你被多收的款項。 在5到7個工作日之內,$1.05的退款會呈現在你的信用卡上。我希望這份退款能夠對你有幫助。如果你還有什麼問題和請求,請告訴我,我將非常高興地協助你的任何需要(whatever you need)。 謝謝你成為iTunes商店的顧客,並且希望你度過一個美好的今天。 你的真誠的克里斯 ----------------------------------- 我很驚奇蘋果的出錯處理會這麼迅雷不及掩耳,然後就放心地做別的事情去了。 沒想到,第二天我又收到了克里斯的一封信: ----------------------------------- 再問好一次。我只想回訪一下關於你的退款請求的情況。你會在5到7個工作日內收到退款。如果你有什麼問題,我很高興幫助你。 謝謝你選擇iTunes商店! ----------------------------------- 看這意思是需要我回個信,於是簡短地說只要是退了多收的錢,我就沒問題了。咱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人。 我的電郵發出去不到一小時,克里斯再一次回信了。 ----------------------------------- 親愛的子丹, 這又是克里斯給你的回信,非常高興能幫助你解決你在購物中遇到的問題。我剛剛查過了,我們這邊已經把退款打給你了,所以希望在5到7個工作日你就能收到錢了。 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和請求,請不必顧慮地聯繫我們,我們將非常高興地為你服務。希望你繼續享受我們的iTunes商店的產品和美好的一天。 克里斯 ——————————————————————————————————— 又過了兩天。我的退款收到了。同時還收到了iTunes的一個關於這次服務的問卷,包括你對這次服務的滿意程度,蘋果客服服務電郵是否解決了你的問題,是否與你的請求相關,是否非常迅速,你是否會向你的親友和同事推薦蘋果,你還有什麼其他的請求和抱怨等等。我想到克里斯為了這一塊多錢那麼巴巴結結地寫了那麼多郵件,就把所有的問題都回答成最好,並且感覺一點也沒有言不由衷,有這麼個中間商,的確是省了我很多的事。蘋果也投桃報李,給我發來了一個巨型的“謝謝你”:  看了一下我居然認識六種“謝謝你”,不僅會看,還會說,很是自我陶醉了一番。 除了有這麼給力的客服,蘋果和安卓的apps還有很多的不同之處。比如,你可以合法地自己將一個中意的app裝到你的安卓手機上,但是蘋果不允許,所有的蘋果apps必須事先提交到蘋果公司,被批准後,通過它的App商店,才能安裝,否則你就違法了。蘋果的解釋是: The App Store is a curated store, which means that only Apple-approved apps are available for purchase. Apple does this to provide the best experience possible for our users. For example, apps that are sold on the App Store must not crash or exhibit other major bugs. 字裡行間的主題思想就是為用戶負責,只有優質的apps才能被允許在蘋果商店出售。我的負責寫公司app的同事就曾被蘋果駁回過,理由是某種API不能用,據說有時遭到拒絕還會由於同類apps太多了,或者界面不夠友好等等原因。 我對這一做法非常贊同。雖然我沒用過安卓的apps, 但是沒有經過審核的貨物我是買過的。有個大名鼎鼎的團購網站叫Groupon, 為了拓展業務也開始自己賣東西,號稱是很便宜。結果我從那裡買的蘭蔻的面霜包裝破舊,香氣惡俗,質地低劣,明顯是冒牌貨,還得費事退回去;而另一個削菠蘿的工具萬里迢迢從香港寄過來,則是薄鐵片做的,對付那麼肥碩的菠蘿,看上去就讓人沒有嘗試一下的勇氣,況且口徑非常小,即使能削成,它這一刀轉下去,把最甜美的那部分都去掉了,不知道得浪費多少菠蘿,至今扔在那裡沒法用。 蘋果店的apps至今已經超過百萬個,想想吧,光是iPhone就已經有兩億五千萬部了,多龐大的市場。 所以,你以為這三毛錢那麼好賺呢,即使那些寫郵件的客服都是印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