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19年前的這個懸案,又再次引發了網戰旋風。 這其中無論是挺孫或倒孫的,可以說絕大多數還是認為朱令不僅是一個受害人,而且還是一個“被害”的人,他們的目的乃是捉拿真兇,主持正義。 嚴格地說,我是倒孫派。其實這個倒孫的想法還是最近才體現得比較突出。一個星期前,可以說,在我寫那篇有關朱令的短文時,還不是十分明確。因為,當我讀到她在自我辯解的聲明時,也覺得有些道理 --- 可以說,我內心裡,還是有怕冤枉了無辜的人。但最終我站在“倒孫”的立場裡,無外乎是: 1.她是官方的唯一嫌疑人。當然,官方也可以出錯。。。但至此,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官方的嫌疑表上。什麼貝同學,那只是網上的福爾摩斯和方打假分析的,只是一個用來分散注意力的傳說罷了。假如官方要把他列入嫌疑,除非有新的證據,憑這些人為的分析,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2. 雖說沒有證據不能定罪,但作為唯一嫌疑人的孫維並沒有竭盡全力去證明自己無罪。試想,如果我是朱令的同學兼嫌犯;如果我是被冤枉的;我會竭盡全力,甚至不惜生命的代價去洗刷這一恥辱。從而幫助了自己,也幫助了朱令,而且還可以將嫌疑人縮小到一個範圍。當然,面對事件,每個人的反應是不一樣的。但這一點,讓我覺得她即使不是兇犯,也是一個懦夫。既然自己都放棄了追究 (網上嚷嚷不算),那我們旁觀的人有什麼理由要為你辯解,來幫你排除呢?! 雖然感情上我是倒孫的,我看到比如說方打假之流的“貝嫌”之說,還是有點不爽,不過至少覺得他們還是很有心地去分析誰最有可能是嫌犯。比如說,那位自稱尼羅河的醫生,一直都想用自己的醫學常識來證明“貝”有嫌。那些醫學常識他一定比我知道得多,我只是在他談到電視節目方面的問題時,給與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因為我是電視工作者,我自信可以從職業的角度給點意見。 還有一位,她是我的好姐妹網友,一藍。我十分喜歡她的寫作風格。與她很有緣--- 這是題外話。。。她分析說,可能朱令的父母對她的培養比較單一,所以造成她不合群,以至於她在出事後的同班同學,願意挺身而出幫忙的人不多 --- 其實,這也是我的一個concern:他們班共31同學,真正出面幫助的,的確是不多。反觀孫同學,據有關消息說,緊緊團結在她周圍的人就是7個。這其中有兩人是因為不願意相信自己的同學會出惡手外,其他的幾名都是非常執著地支持孫。。。但是,一藍的這篇文章出台後,我還是為她擔憂,因為朱的父母,已經遭遇太多了。這個時候,任何的指責都是不妥的;更何況有一個網友在她那兒跟貼中說的:是什麼樣的性格可以遭受這樣的毒手呢?!我贊同這樣的疑問! 無論如何,這些網友起碼還是在用良心去思索,也希望早日抓出真兇。可是,這裡卻有一位不這麼想。 她想的是如何體現自己的與眾不同,出類拔萃。。。比別人聰明。還打着什麼為了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旗號。我試問,這個時候以這個角度來說,真的可以立馬對青少年的自殺問題起到良性的作用嗎?當然不是! 她分析說,這朱令有自殺的可能?!試想一下,如果朱令的“自殺”成立的話,那麼那些該負起責任的,就有推卸的後路;那麼同情的人數就會減少--- 當然,我相信不會!但這位博友應該認識到,她的所作所為,除了不能幫助任何人外,那就是讓人“雪上加霜”!雖然,網上是一個自由言論的地方,但我想這位博友,如果為了突出自己比別人聰明,而不惜落井下石,這是一個多麼無恥的行為! 為了反駁其他網友的質疑,她甚至表示:我帶病堅持表演無數次,我都是面帶微笑,這是從實踐的經驗中得出的(註:她認為朱令不快樂,所以表演的時候面無表情。言下之意:大家看好了。我也是個表演工作者耶!)。我認為,顯擺自己的才幹,不惜傷害朱令,是與絕大多數善良的人為敵的表現! 本來由於我的職業和身份,我是不願意站隊和諷刺別人的。曾記得這位博主,到我的博客里以一個外行人的身份來指指點點我們行內的“遊戲規則”,雖然我心裡覺得好笑,但我認為還是應該有禮有節。當時,我都是十分保守低調地回應她。但今天,我覺得對待這樣為了顯擺而不惜傷害別人的人,是不需要仁慈的。 退一萬步說,即使你真認為朱令有自殺的傾向,也最多是在自家後院爬梯時跟朋友討論一下,也要慎重地對待發博--- 因為你這把年紀的人應該知道,這是一個多麼殘忍的結論,可能會對朱家有多麼不利的影響啊! 如果你有幸看到我這篇文章的話,我奉勸你換一個馬甲重新做人。因為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會以你為恥。你那些以前的文章,有的還說的過去;不過,也沒什麼捨不得的 --- 這裡比你寫的東西好太多的有的是。順便也給你提個醒:自知自明。聽不聽,由你。人各有志。 願天下的母親快樂!願朱媽媽身體健康!--- 我們永遠支持您! because of the dispute, I have re-worded some part (highlighted). see reason below: ladybug博主:您好! 您的博文“從朱令案觀網絡眾生相”涉及到對其他博主年齡,愛好等的人身攻擊,敬請儘快 修改或刪除。 http://blog.creaders.net/ladybug/user_blog_diary.php?did=148256 謝謝支持! 萬維博客服務小組 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我不認為我的原博文涉及任何人身攻擊的傾向。何況我沒有點名我批評的對象。身為媒體人,我深知公民的職責和權利。但是,我尊重你們的選擇,也深深體諒你們的難處。所以,那段你們認為比較尖銳的評論,我從新措詞發表。希望你們能夠在權衡利益上,有自己的準則。做一個值得大家信賴的媒體平台。 祝安! lady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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