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为了自己回国探亲的权益,积极到中国政府法制网留言 刚刚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各界,包括海外侨胞意见了。不过,时间限制很紧。 所以,请大家尽快积极发言; 第二,互相转告; 希望各门户网站,积极宣传。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的网上链接是: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否则,海外侨胞被当作外国人,办签证还要求提供国内家庭成员、亲属邀请函,有的甚至还要根据签证官员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面试,到家24小时还是要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到,超过签证时间多住一天,还是按非法居留惩处罚款。。。 到时候就不要怨恨别人了。 我们希望: 一、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与中共十八大精神保持一致。中国大陆出生的海外侨胞,不同于外国人,回自己的祖国,必须与外国洋人区别对待。否则,连回国都不自由,不能免签,怎么体现“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不管怎么称呼,海外大陆移民都是祖国亲人。改称五千万海外华人为海外侨胞,最起码应该尽快颁发海外侨胞证,给予海外侨胞回国自由和免签。如果觉得改称海外侨胞不妥,再改称海外大陆移民为华族同胞,那也该尽快颁发华族同胞证,给予华族同胞回国自由和免签。 二、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该明确,本法或本管理条例不适用于海外侨胞,或者海外华族同胞。 三、新的入境出境法和管理条例应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大陆出生的海外侨胞,或者华族同胞及其血缘子女后代,回祖国探亲,一律免签,无居住时间限制。 四: 取消华人华侨回国24小时到派出所报道的规定,按中国人待遇。 请记住,人人动手,大量转发本帖,去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