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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意識
論意識 在最近幾十年中,人類文明的進步最少在兩個領域基本是“原地踏步”,一籌莫展。一是現代天文學,其中的重大難題之一是,沒有人能物理地解釋為什麼只有4%的能量和物質被探測到(絕學給予了幾何上的解釋)。還有一個便是對人類意識的研究。全世界的科學家,神經醫學家,醫生,哲學家更不用說,匯合起來進攻人類意識的問題,至今無大斬獲。讓我專注後一個問題。 首先的困難是意識的定義。目前幾種定義是(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1,外界刺激-主體反應(如動物那樣“sentient creature”)。2,察覺“alertness”。3,如果那樣是什麼感覺?(“what it feels like”)。4,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5,意識和良知(“consciousness and conscience”),等。其次的問題是方法。西方自然科學/哲學的發展,近幾百年來用分析的方法屢戰屢勝。所以科學家/哲學家們仍然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這種“切割開來,各個擊破”的方法。比如將所有的科學實驗,視覺,聽覺,身體感知的測試資料等,合起來便認為是意識。這個問題就好像受傳統物理學的思維影響的愛因思坦,無論如何不能理解為什麼量子力學是“上帝在擲骰子”。 即使經驗科學的創始人亞里士多德都認識到,“整體大於部分之合”。所以採取加法形式的拼湊部分,不可能代表人的意識。既,我們不可能通過分析,如光電子如何作用於視網膜,神經系統如何反射,對大腦的某個區域的刺激等,造成了人的意識。另一個研究的問題是,對意識的研究完全集中在人的大腦,好像今天的科學/醫學已經對身體的其他部分完全清楚了,意識不可能藏在別處。最後,從歷史上看,自從笛卡爾17世紀提出“身心二種物質”以後,從中世紀遺留下來的心靈問題又開始登上哲學的舞台。繼承笛卡爾的英國經驗主義學派,德國的理想主義哲學家,到現象學,存在主義,語言哲學派等,都試圖從認識論上,對意識的問題提供解釋。但到今日,不論哲學界和科學界內部,還是兩大陣營之間,都還未有無統一的認識。從範例/絕學的角度,我也提供一個對意識的解釋,以此加深對人類意識的理解和試圖找到正確的結論。 我選擇意識的定義屬於第四種,自我意識。其他都不在考慮的範圍。首先,自我意識的原因不能以大腦的各個部分取代。因為對部分的認識不涉及對整體的認識,而自我意識就是這樣一個整體。在部分中,整體的性質是潛在的。只有在所有部分都聚集在一起,整體的性質,既多餘部分的性質,才顯現出來。所以單獨的部分,不可能解釋整體的功能如自我意識。然後,我認為大腦自身單獨也不能說明意識的原因。證明此觀點的例子,是“雙頭的連體”人出現。他們的頭腦在各種考慮不同的問題,如他們承認的那樣,但意識只有一個。因為他(們)從沒有為自己的決定猶豫,很明顯他們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想做什麼,其行為和其他正常人一樣。這些只能說明,他們的意識只有一個,沒有因為雙頭顱生於一體,而表現的意識不清或人格分裂的現象。此例完全證明,意識不完全在大腦之內。人的自我意識,是人的思維發展的產物。我認為,意識的發展可以分為明顯的不同五個階段。 1,刺激和反應。外界的刺激,造成了主體的反應。反應的結果是控制欲望的實現:保存自己與統治對方。但這種本能的條件反射/反應,只是初級和原始的。在低級動物和人的兒童時期的都有的狀態。2,成人的自我意識階段。人在生長到成熟時期,開始有自我意識的階段。人會對自己的行為反省,表現為一種控制欲望向內的實現。3,自我意識的反思階段。反思的對象是自己的某些觀點。人,特別是經過教育的人,會對自己的信念和價值標準進行反省。人這時會檢驗自己從幼年以來形成的,根深蒂固的道德觀,方法,世界觀的評價。這是自我意識更進一步走向內心。4,自我意識反思的高級階段,反思自己觀點的來源。在此階段,自我意識不僅僅是對自己思想的“果實”,既內容,進行重新評價,而其已經知道找其“思想內容的形式”,既抽象到哲學認識論的高度,總結出認識論的意義或本體論的來源基礎。這時一個人的自我意識,就和人類抽象思維的果實,哲學,聯繫在一起,抓住了思維的普遍性真理的意義。5,自我意識進入,“意識對意識的意識”。這時人的意識,既充當主體,又將自己的意識對象當成客體,所以是意識主體和客體達到了同一。這是自我意識的悟性認識時期,也是哲學的最高認識時期。範例,就是自我意識,認識到自我的意識自身的產物。只有到意識發展的最後和最高的第五階段,意識才最終明白,自我意識唯一性的控制企圖,產生於自我意識的整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