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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一的文化”与“多的文化” |
| 论“一的文化”与“多的文化” 在《论范例》一书中,我将古希腊前后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总结为是从哲学研究从“一”到“多”的转变。哲人们从将自然宇宙作为一种本质主导的研究,追究什么是这一种主导的事物,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物质方面,转为研究自然宇宙作为多种物质的存在,是怎么样互相作用的。因为多种物质的存在,所以有了追求真假的需求,有了追求多种物质的相互关系研究的需要,乃至扩大到人文社会的领域,研究人的道德的重要。毕达格拉斯提出“数是世界本质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几个世纪后,赫拉克利特提出,“逻辑是世界的本质”。我更倾向于后者的观点,因为数学的基础是逻辑学,如同一切数的基础是集论(福雷格)。一与多的关系,属于逻辑学研究的范畴,如同亚里士多德研究通过语言中的“个别,特殊,普遍”等的性质发现了形式逻辑等人类抽象思维的规律一样。将一与多的哲学抽象,应用到对人类文化的研究上,我认为,我们可以将东西方文化大略地分为“一的文化”与“多的文化”。 人类来到世界上,与其他万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人类有比其他动物更强的能动性。因为人类有欲望,人类要主动地完成和实现自己的欲望。从人类欲望的角度看哲学,近代出现了叔本华的“意志就是世界”,尼采提出的“超人”的哲学思想。他们的共同点,都是表示对“正常”,“平庸”,“一般”,“理性”等,的人类生活表示不满。而强调人的欲望要极度的发挥到淋漓尽致,要将人的能力与其他动物造成的区别,如天地,日月一样明显地不同。从人类欲望角度看待西方文化,他们的哲学思想,可以总结为代表了西方文化本质:释放人的欲望 - 是“多的文化”。比较东方文化的特点,压制人的欲望,遁世,忍耐现实,遵守社会规矩等,可以总结为“一的文化”。既,将世界作为一体看待,不拆开研究,不释放人的欲望,以防止欲望中邪恶的一面出现。 人类的欲望,如古希腊神话潘多拉的盒子,里面有好也有坏,还有其他的东西。在没有释放前是一个整体,既,一。在释放后分为两个以上的方面,好与坏,不好不坏等,既,多。人类的文化也是这样。西方文化是“多的文化”。它表现为,一方面,人类的欲望是创新的动力,创造物质的文明,为人类的愿望服务,所以有了科学的昌明。另一方面,又有过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奴役其他民族,如黑奴制,罗马帝国普遍流行的奴隶制度等,也有过屠杀其他种族,如希特勒法西斯。东方文化是“一的文化”。它强调“天地合一”,“来世幸福”,“忍耐现实”等思想。因为它的哲人知道“为道日损为学日益”,释放人欲望必然引出人性的邪恶一面的释放,而压抑的欲望所可能损失的人的创造性,不过是“奇技淫巧”,不足为虑。所以东方的文化没有物质文明的出现,因为没有自然科学出现。它的文化可以允许个人,如皇帝甚至家族的蓄奴现象,所出现的骄奢淫逸。但在大规模,导致全民族卷入的范围内,没有过西方同等的集体奴役其他民族的历史。 东方文化作为“一的文化”,是要人类保持“婴儿的淳朴”,要人类保持古朴的自然原始状态。因为它害怕人性欲望坏的方面出现,更胜于惧怕人类的创造性的丧失。西方文化作为“多的文化”,在释放人类的欲望历史中,没有认识到可能出现的人类罪恶如上所例举。而只有在这些罪恶出现以后经过民族的反思,才产生今天的普世价值的理念和社会民主制度。多的文化是在“好坏的对比”下,认识到对人类欲望“坏的方面”的修正历史。东方的一的文化,是圣人认识到人类欲望的潜在邪恶,而未认识到其可能的潜在创造力,来对人类的欲望进行压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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