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安部出入境管理處的意見 我對7。1 即將推出的新管理法有如下意見。 1。 對海外華人華僑的簽證, 回國探親沒有任何說明, 這和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對華人華僑適當關照的措施是違背的。 把華人華僑完全等同於外國人錯誤的, 必須加以改正。實際上, 新條理的一些限制性措施主要是針對華人華僑的,比如24小時到派出所報道, 真正的外國人由旅館負責, 只有回國探親的華人華僑才有可能住在自己 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家中。 所謂的出入境管理, 變成主要是槍口對內,何等愚蠢。 2。 與1有關的, 是對海外華人華僑的基本評價, 也既敵友問題。我個人的感覺是,本管理法將全部的海外華人華僑列入敵對和監視對象, 與海外華人華僑為敵。 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國家的繁榮富強和習主席的中國夢需要得到海外華人華僑的誠心擁護。 海外的絕大多數華人華僑是愛國的,支持政府的,這個基本判斷不能錯。 如果政府的判斷與此不符, 那一定是政府錯了。 3。 我的理解是本管理法是由上屆政府和人大提出的。 請同志們對比一下, 本屆政府, 也即18大以來, 和上屆政府的區別。 上屆政府以GDP為綱, 全民向錢看,污染環境,強力維穩, 有很多政策是錯誤的, 是需要改正的, 也包括本管理條理。在海外廣泛設立簽證代辦處是一種變相的搜刮措施,是使領館變相積累小金庫的做法,是必須改正的, 而不應該通過立法, 讓它合法化。 4。 本條例一旦通過,對海外華人華僑的打擊是毀滅性的。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和僑民的良好互動將不復存在。使領館將失去絕大多數群眾基礎。除非國家的判斷是不再需要華人華僑, 否則本管理條理必須不能通過。 5。 我的判斷是僑辦, 人大, 或公安部的相關人員與海外僑民脫節,作出的基本判斷不符合事實。 建議上報習總書記批示。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留言的網上鏈接是: 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loginAction.do?loginCookie=loginCookie 如有修改意見,在2013年6月3日前,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