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美国高等法院要对婚姻的定义作重新的审视,同性恋者为争取他们的“权益”而走上街头,基督徒为捍卫上帝对婚姻的定义也走上街头,两军对垒,大有剑拔弩张之势,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乃是不明白或不愿意明白男女性别是如何来的,正因为如此,就更应该将男女性别是如何被造出来的道理讲讲清楚,因为这关乎神的形象,关乎神的荣耀。本博从这里开始一个有关男女性别的系列讲座,不仅针对同性恋问题,更关乎基督徒如何在男女性别角色上过荣神益人的生活。 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裏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圣经开宗明义告诉我们有男有女的人乃是按照祂自己的形象而造的(创1:26-27),上帝设立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乃是整本圣经的主轴,贯穿创世记到启示录。基督徒生活最基本的就是要顺服神,我们是否可以不顺服自己在地上的“头”(权柄)也能照样顺服神呢?基督是如何做头的,我们是否轻看“长子的名份”了?道成肉身的耶稣一直是男性,祂给姐妹做出了顺服的榜样吗?为什麽圣经教导女人对男人的顺服是“一味的”?这种“一味的”顺服对男人有何指导意义?“敬虔” Godly的意思是“象神的”,如果我们不知道神造性别的意义,我们就无法过敬虔的基督徒生活;而“不敬虔”的意思是我们与神圣洁的本性作对,我们不喜欢祂的本相。神的许多重要属性,诸如“忌邪的”、“忿怒的”、“圣约”、“爱”等都关乎男女性别,当我们不明白这些时,我们很自然会落入上帝的忿怒,人在永恒里的结局要么在羔羊的婚宴上,要么在黑暗中哀哭切齿;神将男女不同角色放在教会和家庭当中, 目的是要我们“生养众多”(属灵意义的),用什麽种子生?真道的种子,还是情慾的种子?这个系列讲座乃是要我们从圣经在男女性别上的启示看到神荣耀的形象,在神赋予我们男女不同的角色当中过荣神益人的敬虔生活。 神为何创造人?造人乃是神创造活动的颠峰:祂创造人类,包括男人和女人;人类比神所创造的其他万物更像祂自己。而神的形象很明显跟男女两性有关,这使得我们这个讲座的一开始就必须得回答下面这些问题:神为何创造人? 神如何创造人像祂自己?神按照自己形像造人跟男女性别之间到底是什麽关係?人如何在男女不同角色的生活中讨神的喜悦?我们首先要看神创造人类的目的,和神所创造之人的本质然後我们要讨论罪的性质,和人对神的悖逆;最後我们要检视神对人所开始的拯救计划,并讨论在神所设立的诸约之下,人与神的关係。 A. Man是指人类 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简短地讨论一下英文上的用字:用Man(人,男人)这个字来泛指所有的人类是否合适。在今日有人反对使用man一字来泛指“人类”(包括男人和女人),因为有人说这样的使用是对女人(woman)的不尊重。那些反对者认为我们只可使用那些“性别中立”的英文字,例如humanity(人性)、 humankind或 human being (人类),或persons (人)等字词,来泛指人类。汉语似乎没有这方面的纠结,儘管中国历史大部份时间是男人主宰社会和家庭,但在用词上并没有这方面的纠结。如果说要有的话,也可能是,我们家“外子”,我的“内人”或“贱内”,湖南甚至称自己太太为“堂客”,意思不能与丈夫一起上正席吃饭的人。“新中国”成立以後,老毛破四旧,将很多旧的词彙给破掉,当然也自然立的不少新词,诸如夫妻双方彼此称对方为“爱人”,翻译成英文lover时让西方人摸不著头脑,甚至让台湾同胞也感觉怪怪的,肉麻兮兮的,反过来大陆人在一段时间内对湾台人动不动就说:这是我家先生或太太,或“牵手”,也觉得故意在耍洋腔。但这些词彙从某种层面上也反映了人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对男女在家庭和社会中角色的定位,但却没有一个汉语词彙象英文中man这样子来代表整个人类的。 不少正统的神学家考虑到英文这种对人的描述和圣经的教导,就继续使用man(以及一些其他的字)来指称“人类”,因为这样的用法有圣经的支持(在创世记第5章)和神学的考量。在创世记5:1-2裏我们读到:“当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样式造的,并且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另参创1:27)此处被译为“人”的希伯来字是,ādām,就是亚当的名字,而这个字有时也被用来专指男人,而不指女人(创2:22,25;3:12;传7:28)。所以我们看到,从神自己开始的用法就是用它来指:(1)一般的人类,(2)男性的人类;因此我们就不应当反对这种用法,或认为这种用法是对女性不尊重。 可能有人会反对说,这种用法不是希伯来语言的主要用法。可是这样的论点并不叫人信服,因为创世记5:2明明描述神选用这个名字,是应用在全人类上。在这裏我们不是辩论说,我们一定要重複使用圣经所用的语言模式才是对的,也不是辩论说,我们有时候使用中性词彙来指称人类是错误的;我们乃是要说,在创世记 5:2所记载的神为人命名的这个事实指出,使用man一字来指称全人类是十分恰当的好选择,我们不应当迴避这种用法。 和此用法相关的神学议题,是说到这用法是否表示从创造之初,男人在家庭裏就有领导权,或说就站在“头”的地位。事实上,神没有选用woman 一字来指称人类,而是选用man,可能含有一些深义,叫我们认识神创造男人和女人的原初计划。当然,用什麽字来指称全体人类的问题,并不是关於神创造男人和女人之计划的惟一考量,它只是考量的因素之一;但我们在这一方面所选用的词彙,确实对於今日在讨论有关男女的角色上是有一些意义的。 B.人为何受造 B.1神为自己的荣耀而创造我们 神不需要创造人,但是祂为著自己的荣耀而创造了我们。神不需要我们或其他的受造之物给祂什麽;然而我们和其他的受造之物可以荣耀祂,并带给祂喜乐。因为在三一之神的叁个位格之间,在永恒裏一直都有完全的爱、团契和交通(约17:5, 24),因此祂不是因为孤单或因为需要与其他人交流才创造了我们——没有任何原因使神需要我们。 然而,神为著他自己的荣耀而创造我们。在我们讨论神的自主性时,我们还注意到,神说那些从地的四极而来的神儿女,是“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赛43:7;另参弗1:11-12)所以,我们“无论作什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10:31) 这件事实保證我们的生命是有意义的、是重要的。当我们起初了解到神不需要创造我们,也没有任何原因使祂需要我们时,我们可能会因此而结论说,我们的生命一点儿都没有意义,或一点儿也不重要。可是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是为了荣耀神而被造的,这就指出我们对神自己是很有意义、很重要的,而这就终极定义出我们存在的真正意义或真正的重要性。假如我们永远都对神是真的很重要,那麽我们还要求什麽更大的重要性或意义呢? B.2我们人生的目的是什麽? 神为著祂自己的荣耀创造了我们的事实,决定了“我们人生的目的是什麽?” 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我们人生的目的必须是要完成神创造我们的理由,那就是荣耀祂。当我们从神的角度来看时,这是一个很好的答案;然而当我们从我们自己的好处来看时,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们人生的目的是要享受神,并且以祂自己和以我们与祂的关係为乐。耶稣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大卫告诉神说:“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他渴望永远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诗27:4)。亚萨也呼籲说: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 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 但神是我心裏的力量, 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73:25-26) 我们可以在认识神并且以祂超绝的性格为乐之中,寻得满足的喜乐;而我们在祂的同在之中,在享受与祂的交通之中,得到超出想像的祝福。 “万军之耶和华啊, 你的居所何等可爱! 我羡慕渴想 耶和华的院宇;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 向永生神呼籲、、、 在你的院宇住一日, 胜似在别处住千日; 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 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裏。”(诗84:1-2,10) 所以,基督徒正常的心态是靠主喜乐,并欣然面对主所赐给我们在生活中的功课(罗 5:2-3;腓4:4;帖前5:16-18;雅 1:2;彼前 1:6,8等)。 圣经告诉我们,当我们荣耀神并且享受祂时,祂就以我们为乐。我们在圣经中读到:“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赛62:5)而西番雅也预言说:耶和华“要因你欢悦,祂的慈爱要赐你新生命。祂要因你喜乐歌唱,像人在过节时那样欢乐。”(番3:17-18,现代中文译本;和合本译作“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 这种对人之受造的了解,有非常实用性的结果。当我们明瞭神创造我们是要我们荣耀祂,而且当我们开始以行动实践那个目的时,我们就会开始经历到一种前所未有而强烈的在主裏的喜乐;再加上当我们知道神自己也以我们与祂的交通为乐时,我们“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请注意“喜悦”、“欢欣喜乐”、“爱”、“靠主喜乐”、“享受神”、“在主裏的喜乐”、“交通”等等这些词彙都是描写“新郎”与“新妇”间的那种亲密关係的。 倘若神造人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祂,我们就必须知道“荣耀”是什麽意思。“荣耀”一词颇有意思。它的希腊原文是dokeo (动词)和doxa(名词),我们现在的“叁一颂”(doxology)就是从这个字来的。本来这个字的动词意思是“显现”或“似乎”,从它而来的名词,意思是“意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另一件事的意见,就是他对那个人或那件事观察的结果。我们又从doxa一字引申出英文的orthodox(意思是直率或正确的意见),和heterodox(意思是不同或错误的意见),以及paradox(意思是相反的或不能妥协的意见)。曾经有一度,dokeo 和doxa都指对一个人所存的意见,不论这意见是好或坏。但後来它们就单单指好的意见了。这时它的名词就指因对某人的观点良好,而产生的 “讚美”和 “荣誉”,而它的动词则指将荣誉归给这个人。君王拥有荣耀,是因为他们应得臣民的讚美。诗篇第二十四篇就用到这个字,那裏説到神是荣耀的君王。 “荣耀的王是谁呢?万军之耶和华,祂是荣耀的王”(10节)。 由此可见使用神的 “荣耀”或 “荣誉”一词之效果。谁能荣耀神呢?显然只有那些对祂有正确观点,并且认识、欣赏神属性的人才能作到。一个人若知道神的权柄、圣洁、无所不知、永不改变、慈爱、怜悯等,并为这些事而讚美全能的神,他就能荣耀神。 此外,英文裏还有另一个不同的字worth,它的意思几乎和 “荣耀”一样,要不是法文裏的glorie取代了它,很可能它也会被广泛使用。worth这个字也指一个人内在的优点或品格。人的价值在於他的品格。神的价值在於神的荣耀。当你认识神所啓示的品格时,发生了甚麽事?你看出祂的worth-ship(价值),我们可以説,你worthship祂。由於worth-ship一字不太容易説,所以我们或将它缩短为worship敬拜神,或乾脆放弃使用英文的词彙,而改用拉丁文,説到 “荣耀”(glorifying)神。 这三个观念其实都是一样的。从语言学上説,敬拜神、讚美神,和归荣耀给神,意义是相同的。当然,这也是保罗所説人类未作到的地方。人不敬拜神,不荣耀神,乃是因为人压抑神所啓示有关祂自己的真理而造成的後果。我们拒绝神所啓示的事,是因为我们不喜欢这真理所带领我们看见的这位神。我们不喜欢祂的无所不知,祂的这个属性使我们害怕,我们怕自己的本相被揭露出来。我们也不喜欢神的永不改变,因为祂的不变性显示,神永远不会成为祂一切属性之外的另一个神。我们无法忍受这些真理。因此我们加以压抑,否认其存在。显然我们若这样作,我们就不会为神的这些特质而讚美祂。 敬拜、讚美和归荣耀给神的一个最重要的步骤就是“效法”。我们对神有了正确的认识,认识到神是那位配得敬拜和讚美的,“效法”就是这种认识的一个很自然的结果。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讲到敬拜的原则时首先就提到“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也就是我们说的活出神的形像,这样我们才是天父上帝的孩子,才与耶稣基督有“夫妻相”, 这样才能将荣耀归给祂。 有人可能会反对说,神为了寻求祂自己的荣耀而创造人,是一件错误的事。当然,如果是人类寻求自己的荣耀,就是一件错误的事,正如我们在希律王亚基帕一世身上所看见的戏剧化之死——当他骄傲地接受群众的呼喊说:“这是神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之时(徒12:22),“希律不归荣耀给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罚他,他被蟲所咬,气就绝了。”(徒12:23)希律的死是因为他窃夺了神的荣耀,这荣耀只有神配得,而他不配得。 但是如果神将荣耀归给祂自己,那祂是窃夺了谁的荣耀?有谁比祂更配得荣耀?当然没有!祂是创造主,万有都是祂创造的,所以祂配得所有的荣耀,祂配接受荣耀。为自己寻求荣耀,就人而言是错误的事,就神而言却是正确的事,因为祂是造物主,祂接受荣耀是对的,而不是错的。事实上,如果祂没有从宇宙中所有的受造之物中接受荣耀,那就大错特错了!环绕神宝座的二十四位长老不断地唱著: “我们的主,我们的神, 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 因为你创造了万物, 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 保罗宣告说:“因为万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归於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 阿们。”(罗11:36)这位无限完全之创造主配得所有的颂讚。当我们开始体认到这位 神的本质乃是无限完全之创造主,祂配得所有的颂讚,这时我们若不“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可12:30)归荣耀给祂,我们的心就不能得到安息。 C.人具有神的形像 C.1 “神的形像”的意义 在一切神所造的万物中,只有一种受造者——人——被称为是“照著神的形像” 而被造的。但这是什麽意思呢?我们可以用这样的定义来理解:人具有神的形象,这事实是指人像神,而且代表神。 当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之时,其意义是说,神计划要创造一个与祂自己相似的受造者。“形像”(tselem)和“样式” (demût)两词的希伯来字都是指某物与另一物相似,但不相同,它可以代表另一物,或作它的“形像”。形像也能用来指另一物的代表。 神学家花了很多时间,试著要具体指出人的一种或少许特性,是主要可见的神的形像。有人认为神的形像是在於人的智性能力,也有人认为神的形像是在於人有作道德性抉择和作出於意志抉择的能力,还有人认为神的形像是指人原初在道德上的纯洁,或指人受造为男人和女人(见创1:27),或指人有统治全地的权柄。 然而,在这类的讨论之中,我们最好将主要焦点放在“形像”和“样式”的字义上。正如我们所见的,这些字词对原初读者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形像”和“样式”的希伯来字就是指出人像神,并且人在许多方面代表神。当我们了解到这一点时,许多关乎“神的形像”之意义的争论,就显得太狭窄或偏执了。圣经记载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对原初读者而言,它的意思就是说:“我们造人要像我们,并要代表我们。” 因为“形像”和“样式”有如此的意义,所以圣经不需要这样说:“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而被造的,这事实表示人在以下各方面像神:智性的能力、道德上的纯洁、属灵的本性、统治全地的权柄、创造力、作伦理抉择的能力,和不朽性(或其他一些类似的叙述)。” 这样的解释是不需要的,不只是因为这两个字词具有清楚的意思,而且也因为没有一 种解释能公平地列尽这主题的所有内容;我们只需要肯定这段经文是说到人像神,而圣经的其他经文会填满更多的细节来解释这点。事实上,当我们研读其他的经文时就了解到,要完全明白人是如何地像神,就需要完全明白神——在祂的实存和祂的作为上——是一位怎样的神,并完全明白人——什麽是人和人的活动。当我们对神与对人的了解更多时,我们就会对二者的相似性认知得更多,而且我们对於圣经上所说的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而被造的,也会明白得更完全。圣经用这样的表达,是指出人像神的每一个方面。 藉著比较创世记1:26和5:3之间的相似性,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了解“人是照著神 的形像而被造的”之意义:神在创世记1:26宣告了祂想要照著祂的形像与样式创造人的意愿,而创世记5:3则说:“亚当活到一百叁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tselem) 样式(demût)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塞特并不完全和亚当一样,但是他在许多方面像亚当,就如儿子像父亲那样。因此这经文只是说塞特像亚当,它并没有具体说明塞特在哪几个方面像亚当;如果我们硬要断言塞特在某一个或某几个特点上有亚当的形像和样式,那就会显得太过限制他们之间的相像了。举几个方面来说,塞特是像亚当的棕色眼睛吗?是像他的绻曲头髮吗?还是像他高超的运动技巧,或像他严肃的性格,或甚至像他的急躁脾气?当然,这些猜测都是没有什麽益处的。很明显地,塞特像亚当的各个方面,都属於他们相像的其中一部分,因此也属於“他具有亚当的形像”的一部分。与此类似地,人像神的各侧方面,都属於“人具有神的形像” 和“人与神相像”的一部分。 C.2人堕落後:人身上的神的形像被扭曲了,但并没有完全失去 我们可能会想知道,在人犯罪以後,是否还能被视为像神。这个问题早在创世记裏就有答案了:大洪水过後,神就赐予挪亚权柄设立死刑,以处罚犯谋杀罪的人。神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创9:6)即使人类是有罪的,他们身上仍存有足够多的像神的部分,因此一个人若谋杀另一个人(“流人血”是旧约圣经表达杀人的话),就是在攻击受造界最像神的一部分;也显露出他企图或期望(假如他能够的话)攻击神自己。有罪的人仍然有神的形像;新约圣经肯定了这一点,这可见於雅各书3:9,那裏说到一般的人、不只是信徒而已,是“照著神形像被造的”。 虽然如此,因为人犯了罪,就确实不如从前那样完全地像神了。人失去了道德上的纯洁,人的有罪性格也确实不能反映神的圣洁;人的智性受到虚伪和误解的败坏,人的言语不再持续地荣耀神;人与人的关係也不再以爱为出发,而常常受到自私的驱使等等。虽然人仍然有神的形像,可是在人生命的每一方面,都有一些部分的神的形像被扭曲或失落了。简言之,“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 在人堕落之後,我们仍然具有神的形像——我们仍然像神,也仍然代表神——但是在我们身上的神的形像被扭曲了;比起罪进入以前,我们现在比较不那麽完全地像神。 因此,我们若要完全了解“神的形像”的意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不能只观察现今存在的人类的情况,而是要看圣经所说到神创造亚当和夏娃时他们的本质,那时神称一切祂所造的都“甚好”(创1:31)。此外,人所具有之“神的形像”的真正性质,也可见於基督活在地上时的生命中;而我们人性之超绝的完满程度,要等到基督再来时,我们得著祂为我们所赢得之所有救恩的福祉时,才会再在地上见到。 C.3在基督裏的救赎:逐渐更多恢复神的形像 虽然如此,当我们转眼看新约圣经时就得著激励,因为我们看到在基督裏的救赎,使我们即使在今生也能逐渐成长而愈来愈像神,就如保罗所说的,我们身为基督徒,就具有新性格,“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当我们愈多真的认识神,认识祂的话语和祂所造的世界,我们就开始愈多用神自己的思想来思考;这样,我们“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我们在思想上也就变得愈来愈像神了。这就是我们日常基督徒生活的写照。所以,保罗也就可以说,我们“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哥林多後书3:18,“形状”的原意是“形像”,希腊字是eikōn)。在我们整个今生,我们的灵命愈趋向成熟,我们就愈多像神;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在我们的生命和品格上,愈多地像基督。其实神救赎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被模成祂儿子的形像”(罗8:29另译,和合本译作“效法祂儿子的模样”);如此一来,我们就在道德品格上极像基督。 C.4基督再来时:完全恢复神的形像 新约圣经给我们的惊人应许乃是,正如我们曾怎样像亚当(落在死亡与罪恶之下),我们也将要怎样像基督(道德上的纯洁,永不落在死亡之下):“我们既有属土(之人)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之人)的形状。”(林前15:49,“形状”的意思是“形像”) 我们被造时所拥有之完满程度的神的形像,在犯罪之亚当的生命中看不见,在我们今天的生命中也看不见,因为我们都不完全。但是新约圣经强调,神照祂的形像创造我们的目的,在耶稣基督这个人的身上完全实现了。祂自己是“神的像”(林後4:4),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我们在耶稣身上看见人类本来是应该怎样像神的,而这应当使我们喜乐,因为神预定我们“被模成儿子的形像”(罗8:29另译,另参林前15:49),而“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约一3:2) C.5人至高的尊贵乃在於具有神的形像 对我们来说,更多地反思我们的像神,是很有益处的。我们可能会很惊讶地了解到,当宇宙的创造主想要创造一样具有“祂的形像”的东西,一种比其他万物都更像祂自己的受造之物时,祂就创造了我们。这种了解使得我们对自己的身分产生一种很深的尊贵和重要的感受,特别是当我们思想到神所造的所有其他万物之荣美时满天星辰的宇宙、丰沛的大地、动物与植物的世界,和天使的国度一它们是那样地超凡,甚至是莊严华丽;然而我们比任何这些受造之物,都更像我们的创造主。我们是神无限智慧、精心创作之工的登峰造极之作。即使罪已经重创了人的像神,但现在我们仍然能反映那形像的许多部分,而且当我们成长得更像基督时,我们会反映得更多。 我们必须记住,即使人堕落了,罪人仍然具有照神形像被造的地位(见C.2节所讨论之创世记9:6)。每一个人,不管他身上的神的形像被罪恶、疾病、软弱、年龄,或其他的残疾,损害到多厉害的程度,他仍然具有照神形像受造的地位,所以,人必须以神形像之承载者所当得的尊贵和礼遇来被对待。这点对於我们应如何对待别人有很深远的涵意:这表示每一族裔的人都应获得相等的尊重和权益;而老年人、重病的人、精神发展迟缓的人、尚未出生的婴儿,都应获得完全的保障,被视为一般人而善待他们。假如我们否认了我们在受造界中身为神形像惟一承载者之独特的地位,我们很快就会开始蔑视人类生命的价值,倾向於看人类只是一种较高等的动物,而且也会开始这样对待别人;不仅如此,我们也会更多感到生命没有意义。 明白了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人之尊贵就在於此,我们就会渴望“效法”祂,将祂荣耀的形像活出来,将荣耀归於祂。而创世记两处经文将神的形像与男女性别直接联繫在一起的这个事实(创1:26-27;5:1-2)告诉我们,要活出神的形像就必须首先要对圣经启示教导的男女性别角色有清晰地认识,然而在教会和家庭生活中将这样角色分别活出来,这就是本讲座的目的了,下一次我们就会继续本着圣经来教导这样的角色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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