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你们要服事人
经文:罗6:15-23
这却怎麽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僕,顺从谁,就作谁的奴僕吗?或作罪的奴僕,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僕,以至成义。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僕,现今却从心裡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裡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僕。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僕,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僕,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僕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麽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裡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裡,乃是永生。
听众朋友平安:我是雷牧师,欢迎收听「坚信真理」节目。我们今天继续与大家讲罗马书6:15-23
这裡有三个问题,都是发生在一般信徒身上,我用三个例子来说吧!
有一个名叫李君的基督徒,信主已经有5年了,李君每个礼拜都到教会做礼拜,但是对信仰的认识并不多,每次只要谈到核心的基督信仰议题时,他总是避而不谈;如果你仔细探讨李君的生活,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就是他好像被世界上的一些活动给拽着跑,让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像个基督徒,但是如果你对他说实话,他可能会反驳说:『嘿!不用操心,我知道我将来一定会进入天堂,为甚麽我不能在进入天堂以前,过些消遥快活的人生呢?』,这时候你要如何回答他呢?
另外有一个人当基督徒已经有15年了,她叫做淑丽,淑丽已经结了婚,她是你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你发现她正在和别的男人,发生热烈的婚外情,你很勇敢的去指出她的错误行为,淑丽回答说:『你不必跟我说教,我知道我的行为是不对的,我也知道婚外情是犯法的,但是神瞭解我的心情,我知道祂会赦免我的罪。』这时候你要如何回答她呢?
还有一个叫做王汉的人,他过着一辈子的基督徒生活,王汉参加教会的活动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且从来没有离开过教会。但是从基督徒的灵命来看,却看不出有什麽基督徒成长的迹象。就属灵的层面来说,他还是一个穿着尿裤的基督徒,王汉对你说:『我知道我一定进得了天堂,因为我是很在意这件事,但是我并不在乎进入天堂后的位子,我甘愿坐最后一排,把前面的位子让给你们坐,只要可以进入天堂就好了,那才是重要的是事情,不是吗?』,这时候你要如何回答他呢?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说:『我知道我将来会进入天堂,从今天开始我要过着消遥快乐的生活,留下一些美好记忆好进入天堂。』或是说:『我知道我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神是爱,祂会饶恕我。』『我只要能进天堂就好,就是坐在天堂的后排没关係。』这是许多人的思考模式,也是大家普遍的心声,你要对他们说些甚麽话呢?神会对他们说些什麽话呢?圣经上对于这个主题有甚麽启示呢?这就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主题:『现在我已经得救了,至于这我将来要怎样过日子,这跟他有关係吗?』
这是一个要回答有关係,或是没有关係的问题,神的回答是甚麽呢?祂的答桉是有关係!因为神在圣经上告诉了我们许多要如何过日子的诫命。
罗马书第6章是圣经中生命建造的中间过程,它可以回答王汉、淑丽和李君的问题,它也可以回答『我已经得救了,将来要过的日子和它有关吗?』这类的生命问题,如果你仔细看这段经文内容,就会发现答桉的轮廓。
罗马书第六章有23节,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瞭解,作者保罗用两个问题和两个答桉来作为本章的主轴,有一个问题提出来,就会有一个答桉出现,问题和答桉一个个呈现出来;第一个问题在第1节提出,它的答桉在第2-14节出现;第二个问题在第15节,它的答桉在第16-23节出现;这就是我对罗马书6章的架构:提问题、出现答桉,再提问题、再出现答桉,如此就涵盖了全部的主题。
如果你仔细看经文的内容,会发现两个问题有点相似,但是它们却不完全一样,第一个问题在第1节:『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第二个问题在第15节: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
它们之间有点不同,第1节是在问说:我们可以继续犯罪吗?作为基督徒有权利去过一个罪的生活型态吗?像我们已经归在基督耶稣的名下的人,可以自由决定活出世界上罪的生活型态吗?知道神总是会饶恕我们的,所以我们可以放手去过我们心裡想要的世界生活吗?以上就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有一点不一样,他是问:『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第一个问题涉及生活型态的选择;第二个问题则是生活中每一步的决定,因为知道神会立刻饶恕我,在任何时刻我是否可以把自己捧上天呢?
听众朋友!我会这样做,你会吗?你可以对别人严格挑惕,然后再回去跟神认罪吗?你可以拿起不该看的杂志看,因为你知道明天早上晨更的时候,你的罪就会得到赦免吗?你可以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借用他的东西?因为你知道只需一会儿功夫神就会原谅你?
这样看来,一个是整体生活型态的问题,一个是单一时间点的选择,但是它们都是要求同一个问题,只是所期待的观点有些微不同罢了,我可以犯点小罪吗?我已经得救了,我可以对待罪不必像以前那样谨慎小心吗?我已经重生了,进天堂的门票已经买好了,当我死了以后就可以进入天堂吗?我可以为自己的不好行为找些藉口呢?因为神的恩典必会拯救我;圣经上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桉是说:『神禁止!』,或是说:『断乎不可!』,或是说:『绝对不是那样!』,或是说:『荒谬到极点!』
我们今天要来要探讨第二个问题:『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基本答桉是:『断乎不可!』它们都在第15节,开头的时候有一段很长的答桉,那要分成两部分来谈,15-18节是釐清问题是什麽,19-23节是如何做选择:
A.釐清问题是什麽(15-18节)
15:这却怎麽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僕,顺从谁,就作谁的奴僕吗?或作罪的奴僕,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僕,以至成义。17: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僕,现今却从心裡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8:你们既从罪裡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僕。
我们看第16节经文:从『岂不晓得』的简单问句开始讲起,保罗的意思是『你们应该知道,我不相信你们不知道这件事!』如果他们不知道呢?16节说:『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僕,顺从谁,就作谁的奴僕吗?或作罪的奴僕,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僕,以至成义。』
让我来简单解释一下这些字眼,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度,一个是罪的国度,另一个是神的国度。在你进入基督国度以前,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你都是住在罪的国度裡。用保罗的话语,你是作罪的奴僕,你所做的都是要迎合罪的需求,你活着是要放纵你的眼睛、肉体和心灵的慾望,所以你跟随着罪走,你成了罪的奴隶。但是现在因为藉着耶稣基督的力量,你们已经从罪的国度翻转进入神的国度,你们不再活在罪的权势底下,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你要如何过你的日子了!
这个选择到底是怎麽回事呢?保罗是这样解释的:『从前虽然作罪的奴僕,现今却从心裡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裡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僕。』
有一个解经学者曾提出一个有趣的看法,他说我们的问题是当我们读到『奴僕』二字,就想成『佣人』,但是『奴僕』和『佣人』是两回事,『佣人』是在说我们所雇用的人,可能讲好了替我们工作每週30或40小时,晚上和週末要他要休息,因为那些时间是完全属于他的;换句话说,假如你替别人工作,在做工的时候,你就是僕人,但是你仍保有其它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奴僕』是没有自己的自由时间,因为欠了主人的债,一天24小时,每週7天,天天都要听主人的命令,为他工作;保罗说:『现在你已经顺从了耶稣基督,你必须为神作工,成为神的『奴僕』,心甘情愿的一天24小时,每週7天都顺从神的心意。』
有一次我在某个城市的街道行走时,看到有一些基督徒,身上挂着两片广告牌,上面写着:『我是基督的僕人』他们在街道上来回走着;今天我不禁要你:『你是谁的奴僕呢?』
就保罗问我们的议题来说:『我是基督的奴僕,你是谁的奴僕呢?』听众朋友,每天起床后,你有两条路可选择:你可以选择走向罪,你也可以选择走向神。你知道你是什麽身分,你是神的奴僕,也是义的奴僕。但是有人却说:『嗯,我想要走中间路线!』很抱歉!就是没有中间的路可走,要不是走向神,就是走向罪,或许你要说:『我要一隻脚踏在罪裡面,另外一隻脚要伸向圣洁公义裡面。』那样子是走不通的,你不能够同时脚踏两条船,就像你不可能同时住在两个全然不同的国度裡一样,你得要拿定主意,选择一条正确的路来走。这是一个好问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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