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國歷史上的酷刑與它們的“代言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中國古代,高高在上的皇帝們處於權力鏈的頂端,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然而,他們於悠然自得發號施令的同時,也無時無刻不在體會着高處不勝寒的感覺,為了驅散寒意,鞏固其專制統治,皇帝們殫精竭慮的想出了兩種“取暖”方法。一種是教化,通過國家宣傳機器24小時節假日不休式的思想灌輸,讓小民們發自內心的相信,皇帝其實不是人,而是真龍天子,並且絕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而另一種方法就是刑罰,如果有個別執迷不悟的人膽敢以身試法,得罪皇帝,甚至威脅皇權,那麼他將作為不可多得的“人才”,成為酷吏們苦心孤詣研究出來的殘忍刑罰的臨床試驗品。(其下場可以參看做現代醫學實驗的小白鼠們)。那麼現在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幾種酷刑和它們的“代言人”吧。
酷刑名稱:車裂
作用機理:利用不同矢量方向的拉力,使受刑人四分五裂而亡
代言名人:商鞅
車裂俗稱“五馬分屍”,是檢驗一個人是否患有丐質疏鬆的好方法。行刑時,劊子手把受刑人的頭和四肢,也就是“五體投地”中的“五體”,綁上麻繩栓緊,再把繩子的另一頭套在馬身上,然後讓五匹馬各奔東西,從而把人活活拉死。這種刑罰的最大特點,就是可以讓受刑人充分的舒展筋骨,最後在達到肢體分離的極限後痛苦的死去。戰國時秦國的政治家商鞅就因謀反的罪名而被施以這種酷刑。巧合的是,秦國在商鞅的改革下逐漸強盛起來,並最終統一了全國,但是商鞅自己反而被弄的屍首不全,分崩離析,這真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
酷刑名稱:凌遲
作用機理:利用刀鋒產生的強大壓強切割肌肉使人血流成河而亡
代言名人:袁崇煥
凌遲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千刀萬剮”,它也是死刑的最高形式之一。在行刑時,劊子手手拿尖刀,像廚師們切羊肉片一樣,以每次一小片的勻速度,一刀一刀的把受刑人的肌肉割下,據說要割三千來刀才能允許犯人死亡。該刑罰的特點是,它一方面可以使受刑人長時間的品味死亡所帶來的痛苦和恐懼;另一方面,還能讓人們在觀看血腥藝術表演的同時,免費享受一次解剖學的科普宣傳和傳統的“愛皇主義”教育。明末的抗金英雄袁崇煥就是因反間計而被震怒的崇禎皇帝以私通敵國的罪名凌遲處死。在遊街示眾的過程中,他被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群起而咬之”,身上的肉一塊一塊的成為群眾口裡的美食,最後悲慘的死去。
酷刑名稱:腰斬
作用機理:利用鍘刀所產生的強大力量和壓強使人一刀兩段而亡
代言名人:方孝孺
和著名的死刑斬首比起來,腰斬要比其慘烈一百倍,可以說腰斬是斬首的完全升級加強版。腰斬在行刑時,是把受刑人從腰腹部斬為兩段,由於人體的重要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所以受刑人在一刀切下去之後,不會立即死亡,還得在血泊中深刻體驗着“皇恩的浩蕩”,品味着難以忍受劇痛來掙扎、翻滾、哭嚎。當然了,在這段寶貴的時間內,受刑人如果有興致的話,還可以蘸着自己的血練練書法什麼的。明代初年,朱棣通過“靖難之役”不光彩的登上了皇位,他命當時的大儒方孝孺起草即位詔書。方孝孺為人倔強,不但寧死不寫,還充滿激情的把朱棣罵了個狗血淋頭,於是方家被滅族,方孝孺本人被腰斬。據傳方孝孺被切成兩半後,還以肘撐地,以手沾血,運指如飛的連寫了近13個“篡”字,他對“亂臣賊子”深入骨髓的痛恨,令人不寒而慄。
酷刑名稱:剝皮
作用機理:施加向外的拉力讓皮膚層與肌肉層分離,使人劇痛感染而亡
代言群體:明初的貪官們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於普通農民家庭,雖然他在出生的時候被拍馬屁的史臣描寫成“紅光滿室”,甚至嚇得鄉里鄉親們都紛紛趕來救火消防,但是豪華的降生過程卻抹殺不了他少年時期生活困苦無依的現實。由於童年時期的悲慘遭遇,朱元璋在通過個人奮鬥成為真龍天子後,便對橫行鄉里的貪官污吏有着天然的憎恨,為此他專門發明了一種刑罰——剝皮,用來對付那些貪得無厭的官員們。
按照明初的法律,假如官員犯有貪污罪,且涉案金額達到六十兩以上,那麼他將很“榮幸“的被實施“脫胎換皮”的手術。具體的行刑過程是這樣的,劊子手把受刑人的背部肌肉沿着脊椎劃開,然後抓住傷口兩邊的皮膚把它小心翼翼的揭下來。不多久,受刑人背後的皮膚就如展翅翱翔般被撕了下來,接着在劊子手的“丹青妙手”下,更進一步後,受刑人可以完成了人為“蛻皮”的全過程,從而酣暢的享受肌肉和空氣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這個酷刑的可怕之處在於:一個被剝了皮全身肉紅的人,是如何度過他剩餘的幾小時生命的?
刑罰,本來是威懾和打擊犯罪分子的一種有效手段和不二法門,所以在歷史上,各個王朝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視刑律的編寫和修訂工作。但是在人治和專制色彩濃厚的古代,刑罰這個名詞往往被人為的扭曲加工成酷刑,成為刻意摧殘人性,滿足某些統治者殘忍、變態心理的工具。以上所列舉的只是歷史上千奇百怪的酷刑中極少的一部分,實際上,類似的酷刑是層出不窮,舉不勝舉。酷刑雖然不列入正式的法律條文,可是在封建王朝的司法實踐中卻屢見不鮮,甚至習以為常。我們可以總結說,發明酷刑的基本原則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創新酷刑的中心理論是“沒有最酷,只有更酷”;實施酷刑的指導思想是“求生不能,速死不得”。由此可見,極權社會的“優點”之一就是直接激發了一些特殊人才非同一般的創造力,想像力和血腥暴力。值得慶幸的是,我們今天終於生活在了依法治國環境下,社會主義法制越來越完善,但願在以後的日子中,上面所提到過的那些“特殊人才”永遠的銷聲匿跡,再也不要有用武之地!
本文史料來源於“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原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