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三位加拿大永久居民走上法庭,要求取消入籍宣誓时对女皇效忠的内容。
此举在加拿大国内引起笔墨官司,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者主要两类:移民出身反君主制的、非移民反君主制的。反对者主要是支持君主制的和/或仇视移民的。
反对取消效忠女皇誓词的人主要有两类理由,一类是赤裸裸地仇视移民,把传统拿来说事儿的。说什么效忠女皇是加拿大的传统,不想宣誓效忠女皇的话就不要移民到加拿大。说这话的往往是政治上的保守党人。还有一类,为效忠女皇提供了一个创造性的解释,声称效忠女皇就是效忠加拿大,因为女皇是加拿大的象征。
第一类传统说,狗屁不通的很。想想:当年加拿大还只有原住民的时候,传统上没有女皇什么事儿,也没有国家的传统,白人殖民者来了以后,为何不尊重他们的传统:搞些个部落、学习他们游牧?为什么白人殖民者可以不尊重原住民的传统,而现在加拿大的移民却要尊重白人殖民者立下的所谓传统?
对于第二类,我要说,这么解释有点道理,但是如果这么说的话,宣誓效忠加拿大就可以了。为什么非要在誓词里说什么”我宣誓:我将真正效忠于加拿大的女皇–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她的后代和继任者”?难道宣誓效忠加拿大本身还不够?还要效忠一个远在英国的女皇?
那些支持取消宣誓效忠女皇者的观点,简单的说就是:宣誓效忠加拿大即可;效忠女皇不必,也不妥。
说到不必,同样是君主立宪、同一个女皇的澳大利亚在1994年就取消了入籍宣誓时对女皇的效忠内容。可见不效忠女皇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到不妥,那三位上法庭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提出了各自的理由,有宗教信仰的,有良知的,但是最重要的是社会平等的。
大家知道,归化为加拿大人的移民才要宣誓效忠女皇,但是在加拿大出生或者在海外出生于加拿大家庭的人却不必宣誓效忠女皇。
这样一来,同样是加拿大的公民,移民出生的公民由于宣誓效忠女皇而较非移民出生的加拿大公民欠缺了一种政治自由。由于宣誓效忠女皇,理论上说,你从事或参与任何要把加拿大变成共和国体制、废除君主制的政治活动的自由就被限制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是,你从事此类活动也许会导致被驱逐出境。
从社会平等的角度看,宣誓效忠女皇给移民出生的公民们套上了一副枷锁,在加拿大公民中制造了分裂和不平等。这和《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的精神背道而驰。
澳大利亚的参议员菲利普·福克纳曾指出:取消宣誓效忠英女皇有”统一”的效果,”强化’澳大利亚’公民的概念可以促进澳大利亚民族建设的进程。”
这一看法对于加拿大很可能也适用。加拿大最新民调显示:40%的人希望选举产生国家元首;与此同时,只有28%的调查对象希望保持君主制。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加拿大真的会取消君主制。而加拿大移民出身的公民也不必再忍受效忠女皇的负担。那时候,我们才可以真正理直气壮的说:人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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