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勞
自專題網文
王書金、聶樹斌案19年全記錄
在中國,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小說家、導演或者編劇能構思出如此戲劇感的故事,但它的的確確正在上演。
故事從中國北方一塊最普通的玉米地開始,所有人的命運註定與它有關。19年前的那個夏天,一場發生在石家莊西郊這塊玉米地的命案,徹底改變了幾個家庭的命運,被污辱者,被懷疑者,被傷害者,被利用者……在真相的迷霧裡,弱者相互攻訐,同情與寬恕陌路。
沒有真相就沒有寬恕, 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無數人加入了追問真相的隊伍里。19年之後,當我們重返現場,那曾經郁蔥的玉米地早已不復存在。
正如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所強調的,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相信對於聶樹斌、王書金這一典型案件,最終會得到法律施以的公平和正義。
玉米地命案
本刊記者/滑璇 韓永(發自石家莊、邯鄲、滎陽、北京)
直到許多年以後,段月珍仍然無法弄清自家玉米地里發生的命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
1994年盛夏, 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新華路西段,路南一片五六十畝的農地里,一人多高的玉米長勢正旺。
玉米地西邊是方台村,東邊是孔寨村。靠近玉米地正中的位置,一條3米寬的土路橫貫南北。依據水源灌溉的東西走向,玉米也由東往西種植,每壟寬約半米,壟與壟之間有一條40公分的壟溝。
時近八月,玉米都已繡了穗,秸稈粗壯,連片成長的玉米地很像一片綠色的森林,有風吹過,會發出森林一樣的嘩嘩聲。
段月珍家的口糧田就在這片玉米地里,地不大,只有一畝。自從上世紀80年代村里統一分配口糧田,那塊地就歸她家打理。
那時,段月珍的愛人在石家莊市里開車,下地種田的活計就落在她的肩上。小麥玉米輪番種植。每年初秋收穫時,棒子能掰上千八百斤。一家人日子雖然不算富裕,卻過得平靜踏實。
然而,這份踏實終將被一起兇殺案打破,而案發現場恰是段家的這片玉米地。
“段家地里死了人”
1994年8月11日早上8點多鐘,太陽還沒升到頭頂,石家莊市液壓件廠的100多名男職工便被要求出門“尋一個人”。
要找的人是工廠技術科的女描圖員康玲玲,幾天前,36歲的康突然失蹤了。
液壓件廠在玉米地西側,只一牆之隔。出門後,工人們按公安機關指定的區域,在土路兩側的一條條壟溝間仔細搜尋。儘管全廠男職工幾乎傾巢而出,但找了近3個小時仍然未果。
電焊工焦瑞生一直在土路西邊的田間搜索,3個小時裡,他從北頭找到南頭,仍無所獲。正當他沿工廠的邊牆向北走時,突然聽到有人大喊:快,找到了。
聽到喊聲,焦瑞生趕緊爬下邊牆,朝着聲音方向跑過去。當時正值盛夏,酷暑難耐,前一個周末又接連下了三天大雨。等焦瑞生跑過玉米地和橫貫南北的土路時,在路東十幾米遠的東西向壟溝里,看到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
眼前的一幕,讓焦瑞生終身難忘。
銑車工李國平當時也在玉米地的搜索大軍之中,正走在玉米地東側,比焦瑞生離事發地近得多。一聽說人找到了,他快步走向現場。還沒到跟前,離着四五米遠,一股異味迎面襲來。11年後,李國平還記得,不遠處有一隻紅色的鞋子。此外,遺體東北側三四米遠的地方,有一輛自行車。
焦瑞生說,當時近距離觀察現場的一共四五個人。由於場面過於不堪,他們很快走出玉米地,回到南北土路上。
段家地里死了人的消息,很快在村里不脛而走。膽小的段月珍與鄰居結伴,想去現場看看。即便如此,她還是沒敢走近細看,隔老遠瞟了幾眼就迅速跑開了。
“洗完澡人就不見了”
段月珍遠遠望見的遺體,正是失蹤多日的康玲玲。身邊人對她的最後記憶,是1994年8月5日,一個星期五的下午。
康的丈夫侯軍回憶,8月5日當天,二人在家吃過午飯後,差5分1點,康便騎着自行車離開。通常,康下班後,5點半到6點之間便會到家。然而這一次,她再也沒有回來。
康的同事余秀琴最後一次見到她,是當天下午4點半。余秀琴描述,康當時身穿藍底帶圖案的連衣裙、紅色塑料涼鞋,推着自行車來到廠門口,二人一起去給車胎打氣。然後,康就“騎車出了車間”。
離開車間,康並未直接回家,而是到廠里的澡堂洗澡,洗到一半時,碰到了同事王麗平。由於水溫不穩,王麗平洗了10分鐘,便在5點20分離開。平日習練武術的康對此卻毫不介意,還說“我願意洗涼水澡”並留在浴室。
此後,似乎再沒人見過康玲玲。
當晚,侯軍做好晚飯等待妻子回家,直到7點仍不見人。由於單位離家太遠,康玲玲夫婦與液壓件廠的許多職工一樣,在工廠附近的孔寨村租住了一間平房。侯軍以為她在單位加班,便去廠里尋找,卻得到康已經回家的說法。侯軍又想起岳父前兩天還專程跑來商量買房事宜,以為妻子大概為此回了井陘礦區的娘家,便作罷。
然而,直到三天之後,8月8日(周一)晚間,康玲玲依然沒有回家,一種不祥的預感湧上侯軍的心頭,這讓他半夜難眠。
第二天清早,侯軍起來去廠里找人,還沒出門,迎面碰到匆匆而來的余秀琴。余秀琴與康不僅是同事,還是井陘老鄉,平時常在一起練拳練劍,私交甚密。1994年,各地還在實行大小禮拜休假制度,事發的一周是小禮拜,只休周日一天。發現康玲玲周六、周一兩天沒來上班,余秀琴便向井陘的工友打聽,聽說康並沒有回礦區的娘家,便到康家裡來找。
“玲玲呢?”“不是在你們廠里嗎?”“沒有啊。”侯軍一聽,着了急。
侯軍帶着余秀琴先後來到石家莊市區的各家親戚處尋找,都未找到。以防萬一,他還專門跑回井陘,妻子果然不在。聽說女兒沒了蹤影,康父急忙隨女婿從井陘趕到孔寨,並一起到當地的留營派出所報案。據後來的媒體公開報道,派出所對康父的答覆是:你們先登報吧,登了段時間沒消息再立案。康父不死心,從派出所出來又找到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他焦急地告訴民警,女兒可能丟了。然而,分局的答覆也一樣:先登報吧,我們不立案。
數年後,康父告訴聶樹斌案的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當時自己還去石家莊市委找過領導。因為大門不讓進,康父與門衛發生口角並被打。市委保衛部的工作人員一個電話打到康父所在的井陘礦區,要求單位過來領人。礦區卻說:人退休了,不歸我們管。
8月10日,立案不成的康家在工廠保衛科的幫助下繼續撒網式尋找。侯軍通過親友四處打聽消息,康父則和廠里的部分職工在女兒上下班那段不足一公里的路上反覆找尋。
一團衣物
導致8月11日大規模搜索的是康父發現了一團衣服。
10日,余秀琴與康父在橫貫玉米地的南北土路西側尋找。晚上7點左右,二人在玉米地南段走進一條長滿雜草的小道。小道北側堆放着不少從地里鋤下的雜草,細心的康父在其中一堆草里胡亂一翻,發現了一團衣服。
“這是不是玲玲的衣服?”康父問身邊的余秀琴,餘一看,康父手中的正是一條藍底藍綠圈圖案的連衣裙,裡面還裹着一條粉色內褲。多年後,康父回憶尋找衣物的過程時說:“別的草堆都沒有動過的跡象,只有這個草堆像是被人動過。”警方在之後的現場筆錄中,這樣描述埋藏衣物的具體地點,由屍體發現處向南90米,在南北土路西側48米。
8月中旬,晚上7點天還未黑。余秀琴小跑回廠里報告,而康父坐在草堆旁守護現場。一小時後警方趕到,天色已晚。他們拿走了埋在草里的衣物,留下了一句話:等明天下力量找。
第二天,100多名液壓件廠職工被發動起來,幾小時後,工人在段月珍家的那塊玉米地找到了康玲玲的遺體。
石市公安局郊區分局的現場筆錄顯示,公安人員從當日11:50開始勘查現場,並於14:05結束。現場筆錄記載,屍體現場北距新華路204米,西距南北土路15米。屍體左腳西側20厘米處有一鞋尖朝西的紅色塑料涼鞋,左腳西側偏南30厘米處有一串鑰匙,屍體北側偏西1.5米處有輛頭東尾西倒置的女式自行車。以上三件均為死者遺物。屍體脖子上有一玉米秸,且在脖子上繞有一件襯衣,開口在北側。
整個現場勘查過程中,侯軍只被帶到衣物埋藏地,並對自行車、鞋和鑰匙進行了辨認。他說,“屍體現場,一開始沒讓我見。後來收屍時讓我看了看。”康父一樣沒能靠近女兒的遺體,他對媒體回憶,公安機關“在那裡檢測、取證,折騰了一天。到晚上7點,他們通知把屍體帶走,才算是立案了”。
地被撂荒了
自從地里死了人,段月珍就對那裡儘量迴避。每次澆地、鋤草必須經過時,她都是一溜小跑,“心裡害怕得不行”。
就那麼一畝地,玉米也就種上八九壟,人怎麼就死在我家地里了?段月珍一直困惑。
“原來我家的西紅柿棚就是村里人家的祖墳,人家死了人就往我家地里埋。”段月珍覺得自己既倒霉又憋屈,“誰想沒幾年口糧田裡又死了個人,嚇得我都不敢從那塊兒走了。”
事發後的一兩個月,幾乎每天都有人往段家的玉米地里去,測量、繪圖,還不時有人來詢問情況。段月珍有些煩了,再有人來,她就直接回絕:你們不要問我了,我已經夠倒霉了。但沒隔太久,偵查人員還是拿着一件淺色帶花的衣服跑來要她辨認,“他們讓我認,我怎麼認得出來。”段月珍搖着頭,有些不高興。
在段月珍的記憶里,從土路邊到遺體被發現的地方,那一片玉米被絡繹不絕的來訪者踩得亂七八糟。事發當年,她的玉米地少收了至少二百來斤,“那一小片也有沒被糟蹋的,可是掰棒子的時候我根本不敢去。村里人問起來,我說不要了”。
村裡有人給她出主意:你去找死在你家地里的人賠錢呀。段月珍和丈夫對此並不認同:人家親人去世已經很倒霉了,我們只是跟着倒霉,哪裡還能再去找人家要錢。
雖然沒有親見,段月珍聽村里人說,死者的男人曾去她家的玉米地邊給女人燒紙。此後近十年時間,段都很少再去打理那一小片田地,任其自生自滅。
2000年以後,村里統一回收村民口糧田,段家交地時異常痛快。在他們看來,交了地,簡直就是丟掉了一個負擔。後來,玉米地被村里租給一些從大名縣遷來的菜農。這些人開來一些機器,開始在玉米地上重新耕種。
被懷疑者聶樹斌
找到女兒康玲玲的遺體,康父第二天來到石家莊市委,他對此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做法十分不滿。報案卻不立案,這是什麼公安!康父憤憤不平地抱怨。這一次,老人得到的答覆是:已經立案。
康父曾告訴聶樹斌案的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當時的石家莊市委書記趙金鐸下令公安機關限期破案。
但接下來的一個多月里,誰是兇手始終是個疑問。直到1994年9月23日下午6時20分,郊區分局民警張日強、杜同福在附近的電化廠宿舍區發現了一個騎着山地車的年輕人。
1994年11月30日,石家莊市《社會治安報》上,與張、杜二人同為專案組成員的民警焦輝廣發表了通訊稿《青紗帳靜悄悄》, 文中這樣講述抓捕過程:只見他從防水堤大路上拐進平房宿舍區,不時地左顧右盼,兩位偵查員猛衝過去,攔住去路,張日強突然喝問:“站住!幹什麼的?”那傢伙一驚,掉頭想跑,被杜同福一把拽下自行車。
這個被拽下自行車的青年,就是時年19歲的聶樹斌。
山地車青年
如果不是焦輝廣的這篇通訊稿,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大概永遠也搞不清,自家老實巴交的獨生子,怎麼就成了攔路強姦殺人案的嫌疑犯。
據焦輝廣描寫,1994年8月11日以來的一個多月中,警方先後查訪了8個村莊、12家工廠企業的1000餘人次,並摸出13名嫌疑人,後被一一排除。
9月8日,警方在電化廠宿舍區內,從一退休工人處得知,入夏以來總有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騎一輛藍色山地車在附近閒逛,並幾次尾隨婦女上廁所。這個人“留平頭,長方臉,小眼睛,不像市里人”。
令人生疑的是,據說8月初,這個人還在孔寨村方向出現過。
老工人的話立刻成為重要線索,偵查開始向電化廠宿舍及聶樹斌所在的鹿泉方向輻射。之後的幾天,幾名菜農也稱見過一個騎着藍色山地車的青年來回遊盪,尾隨過路青年婦女。在焦輝廣筆下,一位農民大嫂向警方反映,一名騎着藍色山地車的男青年“悄悄騎到菜地邊土路上,不懷好意地看着她”,等她抄小路回村回頭看時,“那傢伙的樣子活像一隻垂涎三尺的惡狼”。
1990年代中期,山地車還是稀罕物,並不普及,在農村更顯扎眼。9月23日,當聶樹斌騎着藍色山地車在電化廠宿舍區“出現”時,很快就被警方發現。聶母張煥枝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聶平常沒事時,確實喜歡騎車閒逛,有時也會走出老遠,但他總是玩玩就回,從不夜不歸宿。
但那一晚,聶樹斌沒有回家。
第二天上午,警察找到了聶樹斌家,聶樹斌的父親聶學生在外上班,張煥枝也下地幹活,家裡沒人。下午,張煥枝在家見到三名自稱郊區分局的便衣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只說“你兒子被逮了”。張煥枝聽了嚇了一跳,一下靠在牆上。警察也沒有交代聶樹斌究竟犯了什麼事,只說有作案嫌疑。多年以後回想起來,張煥枝覺得當時被嚇蒙了,沒顧上多問。“而且那個時候我就是一個農村婦女,什麼都不懂,他說是警察就是警察,根本不會懷疑。”她說,要是換了現在,至少要查查他們的工作證,就像每有記者到來,都要檢查記者證一樣。
從9月24日起,之後的一個多月里,警察往聶家跑了三四次。他們搜查聶樹斌的房間時,還從抽屜里拿走了一個小本。張煥枝說,兒子從來沒有記日記的習慣,裡面寫了些什麼,家人到現在都不清楚,但警方說“裡面寫了一些內容,要拿走”。
警方還拿了一件衣服要聶家辨認。張煥枝記得,一個警察坐在北屋的椅子上,抬高的手裡拎着一件花襯衣,“這衣服是你們家的不是?”張煥枝看了看,“不是。”警察又揚揚手:你看仔細點。張煥枝再次確認:不是。
“那是一件女人穿的花衣服,長袖,上面有藍色的花,一朵一朵的,並不大。”張煥枝說,上面也有小碎花,比一塊錢的硬幣稍大,但是很少。這個細節也成了19年後王書金案二審開庭後,張煥枝指出檢方在證據上“造假”的理由。此為後話。
康父告訴律師李樹亭,破案期間,警方也去過他家幾次。一次拿走了女兒的照片,一次拿走了兩件衣服,其中一件是花襯衣,另一件是連衣裙。康父說,“這些衣服都在公安局放着,我們要,公安局不給。後來(警方)又拿了衣服讓我們辨認,一件也是花衣服,一件是連衣裙。”不過康父表示,之後拿來辨認的衣服並不認識。
出事以後,張煥枝去過兒子學校。她說,對於聶樹斌犯事,老師、同學的反應都是“抓誰也不能抓聶樹斌啊”。楊中山是聶樹斌在校辦廠工作時的領班,帶過他一年多。在楊中山眼裡,聶樹斌實在、老實、話不多,“他沒有什麼不良的嗜好行為,幹活還行,不偷奸耍滑”。
“你兒子自己都承認了”
知道聶樹斌被抓後,張煥枝開始往郊區公安分局跑,一是要看看兒子,二是想問問他到底犯了什麼法。一周之內,她從鹿泉騎車去了兩三次,次次都被堵在門口。“連門都進不去,怎麼找人,怎麼問?”張煥枝皺着眉頭提高了聲音。
見不到兒子就趕緊找律師。通過聶父二嫂的關係,張煥枝輾轉找到在法律服務社(現石家莊市新華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張景和。“張景和從前好像不是律師。聘請他的時候,我給了2000元。”張煥枝回憶,“那個時候2000就挺多了。”
對於整個聶案經過,張景和理應是最有發言權的非公職人員。然而,據他的家屬透露,如今77歲的張景和由於疾病纏身,已在醫院住了多年,根本無法回憶近20年前的舊事。
一開始,聶家人都以為,聶樹斌最多也就是個小偷小摸。更從未想過,從不惹事、有些口吃的聶樹斌犯下的竟是強姦、殺人的大罪。甚至,在找律師的那段時間,聶家還如期操辦了聶樹斌姐姐的婚事。
直到不久後的一天,聶學生在工作單位石家莊聯鹼廠見到一張逮捕證,上面清楚地寫着聶樹斌“強姦殺人”。據媒體報道,老實少言的聶學生當時死活不肯在逮捕證上簽字,狂喊着“我兒子不是這樣的人!”警察說,簽吧,你兒子自己都承認了。
兒子強姦殺人?張煥枝怎麼也想不通。“樹斌從來沒跟女的幹過那種事,怎麼會去強姦?而且那個女的三十好幾了,樹斌才二十,怎麼會去強姦她?”在張煥枝眼中,兒子性格內向,甚至有些懦弱。1993年兒子在家裡連只母雞都不敢殺,第二年怎麼就能跑出去殺人?張煥枝說得非常直白:他沒那個膽量。
“他回頭看了我一眼,滿臉淚水”
一審開庭前,張煥枝在二嫂家第一次見到張景和,時間不長,只有半小時不到。18年後,見面時的大部分細節,已然忘卻。她只記得張景和告訴自己,對玉米地中的命案,聶樹斌前5天都不認,第6天卻突然改了說法。當張景和詢問聶樹斌,“之前你怎麼不認”時,聶樹斌沒有回答。再問“現在怎麼又認了”,聶樹斌流着眼淚,略帶口吃地說了兩個字:打哩。
對於這個說法,張景和曾在2006年的一次採訪中間接否認。媒體報道顯示,張景和一共與聶樹斌會見3次,但聶從未喊冤,每次都承認事情是自己所為。
在聶樹斌供認犯案時間的問題上,《青紗帳靜悄悄》也有描寫:9月29日,在偵查人員強有力的政策攻心和確鑿的證據面前,聶樹斌自知再無法抵賴,終於繳械投降,供認了攔路強姦殺人的全部犯罪事實。9月29日,正是聶樹斌被抓的第6天。
至於口供內容,張景和告訴張煥枝:現場什麼樣,口供就什麼樣。依據此前報道,張景和曾經透露,聶的口供里包括屍體擺放方向、自行車樣式、內衣顏色等。這一切,均與現場吻合。但張煥枝強調,張景和說現場沒有指紋、腳印,也沒做過DNA鑑定。
從二嫂家回來,張煥枝左思右想。她認為,兒子天生口吃、不會回嘴,審問時必然吃虧。“過去,我也錯怪過他,都是事後才明白,因為他說不出來”,張煥枝說。而且,前5天為什麼一直不認,第6天就認了?從此以後,張煥枝每次回憶起來都非常後悔“當時怎麼就沒問問張景和兒子身上是不是有傷?”
接下來的幾個月,聶樹斌音信全無。張煥枝再次見到兒子,是在1995年3月3日,案件一審開庭之後。
1995年,石家莊中院還在靶場街,馬路不寬。那天,張煥枝趕到法院,卻因為案件涉及受害人隱私沒能入場。除了法官、檢察官,走進法庭的只有康父與張景和。張煥枝一直在街上等,直到一個多小時後看見張景和與一名法官一道離開,庭審結束。
張煥枝匆匆走上法庭所在的二樓,剛一推門,就聽見聶樹斌號啕大哭。她趕快跑進去,看到聶背對自己,還沒跑到跟前,就被幾名法警攔住。張煥枝大叫一聲:樹斌!兒子抽泣着回頭看了自己一眼,滿臉淚水。這是母子二人最後一次相見,相隔七八米遠,沒有說一句話。
對於庭審情況,張煥枝事後曾找張景和詢問,張景和說他抓住證據不足這一點努力辯護,但法庭並未採信。
康父也向李樹亭回憶過此次一審場景,“一開始法官先說了一些程序問題,之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依據康父的說法,庭審中沒有進行調查、質證和辯論,張景和只說“孩子年輕,從輕處罰”,並讓聶家多賠錢。
在李樹亭看來,這次庭審過於簡短,“從時間上看,留給律師說話的機會不會太多。”李樹亭說:“這樣的案子如果放在現在,開庭最快也得半天,一般都要一整天。”
1995年3月15日,聶案一審宣判,認定聶樹斌強姦、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判處聶樹斌賠償康家喪葬費及其他費用2000元。
宣判後,聶樹斌和康家同時上訴,前者的理由是量刑過重,後者的理由是存在疑點、民事賠償過低。與一審相比,二審乾脆沒有開庭,只作書面審理。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減輕了對聶樹斌強姦婦女罪的量刑,但整體維持了石家莊中院的原判。
那段時間,張煥枝說她並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執行死刑
五一前後,正值春夏之交、天氣轉暖之時。
1995年4月28日,和康玲玲出事的那天一樣,也是一個周五。在張煥枝的叮囑下,聶學生挑揀了三件單薄的衣服,騎着自行車來到關押聶樹斌的看守所。
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正忙着,一看聶學生來了,馬上問道:你怎麼又來了?聶學生說:天熱了,我給兒子拿兩件單衣。聽到這話,工作人員放下手中的活,轉身離開。十幾分鐘之後,一個人衝着聶學生一個勁地招手:來來來,過來過來,我來給你說說。聶學生走過去,對方說,你兒子走了。
“走了?去哪了?”聶學生不解。那個沖他招手的人說:往後不要再來送衣服了,你兒子昨天被槍斃了。
聶學生只感覺腦子裡“嗡”的一聲,差點暈倒在地。回到家後,張煥枝聽說兒子已不在人世,關切地問道:你剛才怎麼回來的?聶學生說,我都不知道騎自行車怎麼樣騎回來的。之後,聶學生一頭倒在炕上,一言不發。
許久,聶學生躺在床上幽幽地告訴張煥枝:你堅持住,我也堅持住,咱們不管,一定要再去問問。張煥枝說,人都槍斃了,問又有什麼意義。外表憨厚、不善言辭的聶學生說,那不行,必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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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家與康家:恩怨十九年
得知聶樹斌已被執行死刑,張煥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討要兒子的骨灰。
1995年五一前後,張煥枝騎上自行車,從鹿泉來到石家莊中院,直接找到主管聶樹斌案件的孟姓法官。
“孟法官,前兩天槍斃的人里是不是有我兒子?”張煥枝問得很客氣。“有。”“你們把人槍斃了,屍體都放在哪?”張煥枝又問。“都一塊兒拉到火化廠了。”強壓委屈與憤怒的張煥枝突然急了:一塊拉到火化廠?我還要我兒子骨灰呢!
孟法官這才從辦公桌上側過身,看了她一眼,“哎,你怎麼還要你兒子骨灰呢?”聽了這話,張煥枝不知如何是好,她大聲和孟法官理論:“我就是要我兒子骨灰。你們說他是強姦犯,我不這麼認為。”
張煥枝想不通,縱使兒子犯了天大的罪過,總還是中國公民吧?“我在電視上看過,咱中國公民在外國遇到什麼事,大使館還想辦法把人救回來。我兒子怎麼連骨灰都不給?”
孟法官一看沒法了,說,“那就給你開個介紹信吧。”
第二天,張煥枝在弟弟的陪伴下,拿着孟法官的介紹信來到火化廠。還沒走到門口,她就哭得走不動路了。弟弟怕姐姐進去後,自己一個人拽不出來,說什麼也不讓她再往裡走。
張煥枝堅持一定要看上一眼。“他們說我兒子是殺人犯、強姦犯,可我不管他是好是壞。就算真是犯了法,他也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張煥枝哭了。
那一天,她最終沒能拗過弟弟,沒有走進火化廠。
想到兒子離去時還沒結婚,張煥枝把領到的骨灰重又留在了火化廠,等了一陣方入土為安。“我們農村時興陰婚,其實很簡單。就是把一個小男孩兒、一個小女孩兒兩個骨灰盒併到一塊兒埋在土裡就行。”在張煥枝心裡,即使聶樹斌的罪名是強姦,他也仍然是個沒娶過媳婦的小孩。對這個自己生養了20年的兒子,她要有個交代。
張煥枝不服輸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張煥枝剛過知天命之年。這個半輩子夾着尾巴做人、不喜與人爭執的農村婦女到處哭訴。
張煥枝找到張景和位於石市新華區的家,想問清兒子為何被槍斃得如此之快。張景和的回答是,“槍斃的那兩天我沒在石家莊,我也不知道。”
這是她與張景和最後一次見面,悲痛中,她根本沒想過討要一審、二審判決,只是一個勁地哭:我兒子到底怎麼了,到底怎麼了?
此後,郊區公安分局、河北高院、省檢察院,她輪番奔走,得來的都是同一句話:想申訴,你得拿出東西。所謂“東西”,就是聶案的兩審判決書。
“可是從來就沒人給過我判決,裡邊的內容我聽都沒聽說過”。張煥枝很激動。
一年多的時間裡,張煥枝到處找人,因為沒有判決書,她的申訴根本無人理睬。
與妻子相比,寡言內向的聶學生的選擇卻是:自殺。1996年下半年,他一個人吞下安眠藥,雖然僥倖保住性命,但落下終身殘疾,成為偏癱患者,一遇到激動的事便時哭時笑。
1996年,52歲的聶學生從聯鹼廠辦理了病退手續,在家看病修養,老兩口每月只有380塊錢病退金。
1990年代中期,對於一些城裡人,380塊可能只是兩三桌飯。但對於聶家,這幾乎就是全部。吃喝看病打官司,都得從裡頭出。聯鹼廠上上下下都知道聶家的處境,儘管效益不好,但聶學生每次看病買藥,廠里都能報銷一半甚至更多。
對此,張煥枝說,她至今感恩。
那段日子,聶學生每天念叨的都是“我沒法過了,我沒法過了”,張煥枝也和他賭氣、吵架。她埋怨自己的男人,“遇到坎,你怎麼就不想着往前邁?”
外表堅強的張煥枝內心也很惶恐:兒子已經沒了,萬一老頭也沒了,我可怎麼辦!所以,日子過得再緊,她也絕對不在聶學生的醫藥費上省錢,她說,“我必須帶着老頭往前走,我能走到哪,他就能走到哪。”
丈夫敏感而脆弱,兒子的事在外面不說,在家裡不能不提。老兩口沒事就苦思冥想,找出無數理由,說服自己命案不是兒子所為。
“就連康家都這麼說”,一次,聶學生這樣告訴張煥枝。可不是兒子又會是誰?每每想到這裡,兩人便相對無言,說不下去。
1997年以後,遲遲拿不到判決書的張煥枝很少再去公檢法部門告狀。在那段漸趨平淡的日子裡,逢年過節時,張煥枝總覺得年夜飯里缺點東西,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一天,她恍然大悟,缺的不是什麼東西,缺的是個兒子。
敏感的康父
“連康家都這麼說”,並非虛言。
事實上,康家的申訴之路,開始得比聶家還早,堅持得比聶家還長。從最初三次到公安機關報案不立案,到在石家莊市委報案時被值勤人員打傷,康玲玲的父親對公職機關的辦事作風十分不滿,為此多次抗議。
1994年9月聶樹斌被抓時,康父對破案時間過快及一些現場細節提出疑問。然而,警方堅稱自己抓對了人,經人指點,他還給直接偵辦案件的郊區分局送了一面錦旗。
但很快,錦旗就變成了一紙訴狀。
1995年3月,聶案一審的法庭上,康父說出了5個疑點並大聲質問被告席上的聶樹斌是否有人指使作案,結果被法官強行制止。多年後,康父向李樹亭描述庭審情景時表示,法官告訴他:“你是刑事附帶民事的當事人,除了賠償,其他的和你沒關係。”
庭審中,康父提出的質疑包括:現場情況與聶的作案時間等不符;女兒生前習練防身術,聶很難將其制服;女兒門牙脫落;遺體和衣物不在一處,懷疑發現遺體處非第一作案現場;懷疑雇凶做案。
張煥枝介紹,康父也堅持懷疑聶案。一次,康父到省公安廳,與看門老漢攀談起來。康父說,聶樹斌就是個小青年,與女兒年齡不符;另外,女兒平時習練武術,真打起來,聶樹斌絕非對手。
康父不知道,這名老漢正是聶學生早年當兵時的戰友。這番話不久傳到聶學生耳中。由此,聶家更加認定兒子是冤屈而死。
在兩次庭審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康父均要求聶家賠償喪葬費、子女撫養費等共6萬多元,而法院最終判決只有兩千。康父認為,這個結果是因為張景和在司法系統內部找了關係,因此對聶家深懷不滿。
玉米地一案也徹底改變了康家的生活,康父一次又一次申訴、上訪,柜子裡堆滿了各種材料,他本人也像無數上訪者一樣遭遇不公。康父寫於2007年的申訴控告狀中,“艱難訴控”“坎坷生活”“恐怖暴力報復”“強權政治壓迫”等詞語赫然在列。
除了針對辦案的公檢法機關,康父還起訴了多家媒體,理由是他們涉嫌侵犯康家的隱私。李樹亭說,過去的19年中,康父一直纏繞在各種後續的侵權訴訟中,不肯放手。在對真兇存疑卻毫無辦法的情況下,這些侵權訴訟成了康父能夠抓住的唯一稻草。
能夠獲得康父信任的人越來越少,除了每隔半月左右,康父會給李樹亭打個電話,問問女兒的案子,全家對於外界的一切已不關心。《中國新聞周刊》曾多次致電康家,接電話的都是康母。一聽說是媒體記者,康母總以聽不清為由,客氣掛斷。即使記者找到石家莊市城區內的康家,也從未見人。
2013年6月25日王書金案二審開庭後,李樹亭拎着兩個西瓜爬上康家所在的7層,敲門後等待良久依然沒人開門。
恩怨糾纏
玉米地案後,聶家與康家兩家人的命運像兩條直線,在1994年盛夏交匯過後依循着各自的軌跡,漸行漸遠,但誰都逃不出痛苦的陰影。直到2005年王書金的出現,才把兩個家庭重新拉回石家莊西郊的玉米地。
2005年,石家莊的冬天格外寒冷。春節後不久,康父接到一個奇怪的電話。電話中的男子問清康父身份後,卻不肯透露自己是誰。康父不願多提過往,匆匆掛斷,但他含混感覺到對方似有隱情。
第二天,邯鄲市廣平縣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致電康父,一句話“你孩子那事現在又抓到一個真兇”,就此抓住了康父的心。
幾乎與此同時,張煥枝位於下聶莊的家中,開始不斷有人造訪,光是找上門的記者,一批就來了40多人。剛開始,張煥枝還覺得納悶,兒子的案子已過去多年,怎麼還有人前來詢問?
後來,有人向張煥枝透露了實情。“有一個自稱玉米地案真兇的王書金不僅落網,並且已經指認案發現場”。
幾近絕望的張煥枝,再度踏上申訴之路。
舊傷重起,聶學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壓力。有名記者找到聶家,剛向聶學生介紹完身份,老人就用拐杖指着記者吼,“你們快走,不要說這個事了!”說完,背過身去,哭得像個小孩。
為了幫助聶家申訴,上海一家媒體向張煥枝推薦了律師李樹亭。
儘管王書金主動認罪,但想要申訴成功,拿到聶案的兩審判決仍然是個繞不過去的坎。2006年,張煥枝敲開了康家的門,兩位老人第一次正式見面。在張煥枝明確請求複印康家的判決時,康父拒絕了。“你有沒有判決跟我沒關係,你再說自己冤枉,在情理上咱們兩家也是仇人。只要案子不翻,我就不能幫你”,康父的幾句話說得斬釘截鐵。
李樹亭主動攬下了到康家討要判決的任務。他多次登門陪康父聊天,一邊回答老人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一邊把話題往聶案上引,只是對判決隻字不提。幾次下來,李樹亭逐步取得康父的信任和好感。2007年4月,康父終於遞上兩審判決的複印件。別看只是幾張輕飄飄的紙,上面還有不少印刷失誤、錯句別字,但在張煥枝手中,它真比千斤還重。2007年8月15日,當張煥枝手持判決出現在河北高院要求申訴時,工作人員驚訝:你是怎麼拿到判決的?
李樹亭不想讓外界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他和張煥枝故意將判決書說成是“神秘人向聶家快遞判決”。
因為相信李樹亭,又有王書金堅決認罪,康父對聶家的態度在內心深處悄悄轉變。在2007年的申訴控告狀中,康父列出了四個提請事項:撤銷聶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重新審理;立案審理王書金自認的西郊玉米地案,查清聶、王誰是真兇;追究真兇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各項賠償總和20萬元;追究直接辦案人員的責任,並賠償各類損失200萬元。雖然表面上看,康父依然將聶家視作不共戴天的仇人,還說“只要法院不翻案,這事就是聶樹斌做的”。
李樹亭說,康父之所以一直不肯改口,是怕案子翻不過來。他曾向李樹亭表示,“如果法院認定不是王書金干的,我又去幫助聶家,那我和孩子豈不成了笑話?”
命運註定兩家圍繞玉米地一案的恩怨一時難解:2007年,王書金案二審,但久拖不決,疑惑之中,兩家人關係再度緊張。2011年11月,因為聶家的第三位申訴代理律師劉博今將兩審判決掃描後在網上公開,對受害者信息未做技術處理,康父一怒之下將劉和多家媒體告上法庭,同時被告的還有為劉提供判決的張煥枝。
對於康父的態度,張煥枝也理解。說起對自己仇視了近20年的康父,張煥枝嘆了口氣:他現在歲數大了,女兒又沒了,真是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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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一個意外出現的“兇手”
王書金的出現,跟他後來的案情一樣撲朔迷離。
2005年1月18日凌晨兩點,天高風寒。廣平縣公安局的值班電話突然響了起來。
該局副局長鄭成月拿起電話。對方介紹是河南滎陽市索河路派出所,說他們抓到了一個人,叫王書金,自稱廣平人,曾經在當地殺過人。鄭成月腦子一轉,問:“這個人是不是在1995年把人殺了投到井裡面?”
過了一會兒,電話那頭傳來了一個吐字不清的聲音:“那就是我。”
這是個讓鄭成月念叨了10年的聲音。從1995年起,每到除夕,他都要跑到南寺郎固王書金哥哥家,看看這個從1995年出逃的嫌疑人,有沒有回來過年。現在,還有20多天又要過年了。
放下電話,鄭成月馬上叫上兩位刑警隊長,拿了一張拘留證,一個手銬一個腳鐐,連夜開赴河南滎陽。
“大王”落網
王書金落網,充滿了“無心插柳”的橋段。滎陽的公安系統,至今還把此事當成個段子來講。
2005年春節前,為了應對歲末暴力犯罪和侵財犯罪高發的態勢,鄭州市按照慣例,開展了以“嚴厲打擊,嚴密防範,創建平安鄭州”為內容的“兩嚴一創”活動,時間為2004年11月25日至2005年2月底。活動的重點之一,是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作為鄭州下屬的一個縣級市,滎陽市也組織警力,投入到這場一年一度的活動中。
2005年1月16日,一位曾做過聯防員的市民,給該市索河路派出所指導員石國斌提供了一條線索:在喬樓鎮陳西磚廠一位叫“大王”的河北籍男子,來滎陽打工8年,逢年過節從不回家,平日裡碰到民警檢查,或者看見河北籍的車,常表現倉皇,有一次還鑽到了玉米地里,形跡可疑。
1月17日晚上10點左右,石國斌與所長李建明和另一位同事一起,敲開了“大王”家的門,以其沒有身份證也沒辦暫住證的名義,把他帶到了派出所。
接下來,“大王”的表現讓幹警們心生警惕。審訊中,“大王”連續報了多個假姓名和假家庭地址。辦案民警一個個輸入電腦,又一個個打電話核實,發現全都對不上號。
王書金後來對接觸自己的人說,他對自己逃避網上通緝抱有一絲僥倖。他說自己從來沒拍過照片,因而可能形不成一個完整的網上通緝令。
被“大王”多輪謊言折磨的索河路派出所,審訊的力度逐漸升級。王書金勉力維持的心理防線,漸漸無力支撐。
在逃亡的10年中,王書金曾多次徘徊在自首邊緣。但最終被兩個想法搶占了上風:一是兩個孩子還小,無所依靠;二是他1998年再結姻緣,妻子馬秀蘭逐漸讓他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他有點捨不得。
這場說謊與揭謊之間的攻守遊戲,考驗着雙方的耐心與韌性。就在派出所打算放他一馬時,王書金突然說:“我要找你們領導單獨談。”
王書金後來對接觸過他的人說,當晚他喝了點酒,心理防線較平常更為脆弱。
在所長李建明的辦公室內,王書金說出了自己的真名,並說曾經殺過人。民警們趕緊上網查詢,發現河北省公安廳在網上通緝的一個犯罪嫌疑人,就叫王書金。他們又與王書金老家所在的廣平縣公安局聯繫,該局副局長鄭成月說確有此人,並且叮囑“這人很有勁,別讓他跑了”。
“詐”審
1月18日凌晨,鄭成月4人趕到索河路派出所。
此時,王書金被關在一個類似鐵籠子的設施內。一位辦案警察描述了當時的情景:鄭成月走到王面前,問“你認識我嗎?”王答:“不認識。”鄭成月說:“我是十里舖的。”
十里舖在南寺郎固的北面,與王書金的老家相距不超過3公里。
王書金說:“帶我回家吧,我想家了。”鄭成月說你跟人家說清楚了嗎,回答說已經說了。
在滎陽,王書金承認了1995年殺害張某芳並把其扔進井裡一案是自己所為。但事實上,南寺郎固村另有一個叫張某芬的婦女失蹤十多年,其失蹤的地方就在張某芳案發地附近。王書金1995年逃跑後,廣平警方曾經懷疑此案是其所為。
一位辦案警官回憶,當時,鄭成月突然發問:“我說,你把冰申(張某芬丈夫的哥哥)的兄弟媳婦埋到哪個河溝里了?”
王書金一蒙,脫口說了一句:“不是河溝里,在那個小屋前面。”
河北來的警察心中暗喜,他們把王書金帶回廣平的第二天,就領其回南寺郎固尋找埋屍現場。王書金指了一個地方,警方一撬下去,受害人的衣服就露了出來。當時,王書金的父親正坐在路邊玩,問:“那押的是誰?”
鄭成月從王書金身上“詐”出了一個殺人案,讓看管王書金的民警吃了一驚。說:這傢伙還殺過人咧。鄭成月當時說:恐怕他殺了四五個咧。王書金被激了一下,又脫口說了一句:“沒,沒,就四個。”接着,王書金就把這四起案子作案的時間和地點說了,其中就包括石家莊西郊康玲玲被殺案。
索河路派出所一聽殺了4個人,不敢輕易放人,說你們先住在賓館等一等,我們交到滎陽市刑警隊再審審。
再審的結果,是王書金共交代了6起案件。除了上述4起強姦殺人案,還有兩起強姦案。
在索河路派出所與滎陽市公安局的審訊筆錄中,王書金對4起強姦殺人案的交代順序是:1995年張某芳案、1993年張某芬案、1994年劉某玲案、1994年康玲玲案。
一位長期關注此案的公安人員分析,這個順序背後,蘊含着對王書金希望借石家莊西郊案渾水摸魚說法較難成立:在鄭成月激他之前,王書金已經交代了一起殺人投井案。以其殺人的手段及殺人後逃跑的情節,即便沒有其他的案件,僅憑此案即可定其死刑。這顯然不是一個“求生”的邏輯。若遵循“求生”的邏輯,王書金應該最先交代石家莊西郊康玲玲案,讓司法機關欲判不能。
而“求生”的邏輯若要成立,還需同時具備幾個前提,一、1994年或之前已開始蓄謀。若非有意為之,其對現場的記憶不可能完整如初;二、在當年圍觀現場時記住足夠多的細節,以產生以假亂真之效;三、知道兇手已被抓住,並且被執行了死刑;四、知道真兇案件的偵破與司法程序均存在很多瑕疵,以便讓人有足夠的理由對此案產生懷疑。
事實上,由於時間久遠,王書金對有些案件的細節已經記不清楚。比如他已記不清殺害張某芬的年份,只是說是在“殺害前一個女孩(張某芳)之前兩三年”。月份也記不清楚,說是“10~11月”。
其在滎陽與廣平的供述也有一些偏差。比如本村的一位受害者,他在滎陽說成是“泊頭村的媳婦”;對同一位受害者,在滎陽是“站着強姦”,到了廣平就變成“趴着強姦”;在滎陽說作案時間是下午,到了廣平又改為上午。
上文提到的公安人員說,憑自己幾十年的偵查經驗,一個人對10年前發生的事情,記憶的準確度能達到80%已屬不易,達到100%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照葫蘆畫瓢。
據了解,鄭成月一行1月23日從滎陽返回。在回來的車上,王書金說我都一天沒吃東西了,現在事都說清了,想吃東西。鄭成月問想吃啥,王書金說想吃肉。鄭讓司機找了一個高速服務區,在服務區超市買了一隻德州扒雞,撕下來一條腿給王書金,又買了瓶飲料給他。這讓王書金很感動,說如果我能活着,一定能和你交朋友。
博弈
把王書金從滎陽帶回的第三天,一位辦案警察稱,警方就帶着王去了石家莊。為避免受到其他犯人的影響,警方不敢把王書金放到看守所,而是放到車上,有人24小時看守。
此時,包括鄭成月在內,尚不知石家莊西郊殺人案已宣布告破,“兇手”已於1995年被執行死刑。
一位知情人介紹,到了石家莊,鄭成月試圖讓案發地派出所提供配合,但派出所不配合。此時,滎陽警方的通報函已經發至石家莊,而在與該案相關知情人士的接觸中,鄭成月也逐漸了解了該案的來龍去脈。
為了尋找當年的現場記錄,鄭成月一行4人押着王書金,前往石家莊公安局裕華分局刑警隊。當年辦理此案的郊區分局已經被撤,其業務被合併到裕華分局。
上述知情者介紹,當時,裕華分局刑警隊一間掛着“教導員”的房間開着。鄭成月走了進去。屋裡沒有人。桌子上有一張函,正是滎陽的訊問筆錄。
這時候有人進來,進門後第一個動作是把那個函翻了過來。鄭成月說,我們是廣平縣公安局的,從滎陽帶過來一個犯人,他交代在石家莊西郊殺過一個人,你們把現場給我們一下,我們好向檢察院移交案卷。
知情者稱,鄭成月說, 你們給我們“現場”就行了。要不然我們把人給你,你們處理?這人說,不是這事。鄭成月要找他們管刑偵的副局長,他說出去開會了,也不給電話。
後來,此人給了鄭成月一支煙,問:這個犯罪會不會是道聽途說?鄭成月說:不管是什麼咱查清不就行了嘛,你要是有懷疑,犯人就在樓下車上,你來問。他說,我不問。又過了一會,此人說這個事是有,當時我還是法醫。鄭成月說,那不更好嘛,你以前是法醫,現在是教導員,不更了解情況嘛。他說這裡面不對。不行你先回去,我給領導匯報匯報,咱們再電話聯繫。
話畢,鄭成月就帶着人回了廣平。
回來後,鄭成月再給此人打電話,就沒有人接了。眼看對王書金羈押已經20天,鄭成月有點着急。按照規定,如果超過30天沒把卷宗提交給檢察院,就屬於超期羈押,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
這讓鄭成月陷入兩難境地:如果只有交代材料,沒有“現場”,就是不完整的卷宗;如果把交代材料抽出來,不提此案,又不符合規定,兩者都有可能追究辦案人員責任。
《中國新聞周刊》在王書金的卷宗中,看到了一份邯鄲市檢察院給廣平縣公安局的退查提綱。其中第五項說:被告人王書金交代在石家莊打工期間強姦後將一名婦女殺死,此事是否存在,應查證將材料入卷後才能認定。
廣平縣公安局補充偵查報告書對此有個回復,說“關於退查提綱第五項,省政法委會議紀要已有意見”。
據知情人介紹,王書金被押回廣平20天左右,河北省政法委曾經組織了一次石家莊公安局裕華分局與廣平縣公安局之間的對質。雙方各出示自己收集的證據,石家莊方面此時已經提到了受害者脖子上的花襯衣。但鄭成月說,不能給王書金點化此事,以免留下後患,讓他自己說。
就在石家莊西郊現場一事僵持不下時,《河南商報》發表了一篇有關此案的文章,叫《一案兩凶,誰是真兇》。全國多家媒體轉載。
文章發表的第二天,河北省公安廳一位刑偵局副局長即趕到廣平,說要協助廣平警方儘快破案,有關此案的現場記錄很快到了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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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其人
南寺郎固位於廣平縣城東南7公里左右,人口超過3000人,村內雞犬交吠,院落整齊。離家出走前,王書金在此出生並生活了28年。
1990年代,該村還是鄉級建制,後在撤鄉並鎮中歸於十里舖鄉。村內王姓人口占了三分之二。在該村的中間位置,有一處已經荒廢多年的宅子,兩間東屋,四間朝南的正屋。正屋中東邊兩間與東屋同為廢棄的舊房,房內雜物橫陳,塵土充塞,看起來了無生機。
正屋的西邊兩間為新建,門窗尚未安裝,地上堆着木頭。看起來做工不夠精細,就像臨時建築。村里人稱之為“危房”。
宅子沒有院牆,裡面長滿了雜亂生長的小棗樹。即便是中午的陽光,也很難刺破其中的陰鬱氣息。有的村民稱之為“鬼屋”。
王書金就出生在這處宅院。在此之前,他已有三個姐姐和一個哥哥,後來又有了兩個妹妹。7個孩子,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村裡的“異類”
1995年秋天,南寺郎固村附近的一口枯井內,發現一具女屍。現場的跡象表明,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
南寺郎固村所有的青壯年男人都被叫去問訊。一場地毯式搜索隨之展開。搜索從第一隊轉入第二隊時,有人發現,第二隊的王書金不見了。他的妻子郭紅梅說,警察在第一隊搜索時,王書金磨了把刀別腰裡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這時候人們才發現,這個走路低頭、少言寡語、14歲就進過少管所的沉默男人,其實是這個村里最危險的人。
在村民的印象中,王書金雖然可怕,但其父親老實巴交,話不多。他喜歡打井,有時候還鑽研打井的設施,參與了大多數本村及附近村莊的打井工作。但經濟上的貧窮並沒有因此改變。
姊妹七人,只有大姐、大哥上了幾年學,王書金上到小學二年級,其餘四個姐妹則沒有上過學。
過早地輟學,一方面讓王書金遠離那些多在校園裡的童年玩伴,同時也讓他有着大量空蕩蕩的時間。王書金說,小時候家裡人很少管他。而一旦被管,總是出現在犯錯的時候,方式就是挨一頓打。
王書金的父親沒有受過教育,在孩子的教育上也缺少方法。小時候,王書金經常挨打,父親打他,哥哥也打他。哥哥王書銀打得很厲害,有時“往死里打”。這導致兄弟二人出現隔閡,很多時候,王書金會遠遠地躲着哥哥。他說,這個9人的大家庭里,只有母親愛他,會在王書金被打的時候幫忙攔一下。
王書金沒有朋友,平時喜歡低頭走路。一方面同齡的孩子大多都在學校里,另一個說法是與家庭影響有關。王書金一家人都有點悶。父親與哥哥話都不多,與村里人走動也不是很積極。
王書金的個性更加沉悶。村里人反映,王書金大都是低頭走路,並且愛走小路,遇見村里人一般不打招呼。別人跟他說話,他也以“嗯”“啊”應付,面無表情,很難形成交流。小孩子在一起玩耍,他很少參與,也幾乎從來不到鄰居家串門。
大姐夫王文景說,春節到丈母娘家走親戚,也難得王書金說上幾句話。通常是見面的時候叫一聲“姐夫”,隨後就陷入長時間的沉默。
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不愛搭理王書金。有什麼活動也不會通知他。他就像一個遠離主流的異類,雖然置身於一個熟悉的環境,但大家都把他當成陌生的存在。
王書金曾說,自己在廣平縣沒有朋友,在生活中常常獨來獨往。這成為王書金的一個重要的標籤。
難以抑制的衝動
後來的經歷證實,在學校、家庭和社會上都感受不到溫暖,王書金開始走向田野,尋找發泄。在南寺郎固,關於王書金“性需求強烈”的傳言有很多。
他還有一個在南寺郎固人盡皆知的癖好:收集女性用品。比如內衣、內褲、乳罩等。他鄰居家一個剛過門的媳婦,洗了內衣晾在外面,全部被偷。也有其他家庭丟失內衣的消息不斷傳出。有一年種地時,一位村民犁出了很多件被埋的女人內衣。
1995年張某芳的屍體從井裡被撈出來後,井下也發現了一些女人的衣服,以至於警察認為井下還有屍體。王書金不得不將自己的這一癖好和盤托出。辦案民警說,這是一件讓王書金非常羞於啟齒的事。偷了這些衣服後,王書金會在無人的時候穿上,對着鏡子照來照去,有一種滿足。
1982年7月13日下午,14歲的王書金在自留地里看瓜,一個到南寺郎固走親戚的7歲女孩路過此處,王書金遂生歹意,尾隨至村東一隊牲口棚井坑子壟口沿試圖強姦。小女孩邊哭邊罵,王書金就把其拖到路北的玉米地里,摁倒在地,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其不能出聲後將其強姦。其作案手段,與成人後的幾起作案並無二致。
小女孩被姦污後,將此事告訴了姥爺。姥爺遂帶人把王書金痛打一頓,然後報警。警方將其抓獲後提起公訴,法庭不公開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發配到唐山少管所。
王書金後來交代,他強姦後把人掐死的習慣,與這一次事情敗露有很大關係。
1985年從少管所出來時,王書金還不滿18歲。在村里本來就形同陌路的人際關係更加緊張。本來村里人對他只是沒有好感,現在又多了一層恨。所有人都躲他遠遠的,外出打工沒有人願意帶他,到了娶媳婦的年齡,也沒有人幫他介紹。
父母為他的婚事着急,想出了一個辦法:轉親。在當地,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家裡的男方條件較差,正常娶親困難,為了成全男方,不得不用家中的姐妹與其他家換。即A家的女子到B家,B家的女子到C家,C家的女子再到A家。這樣,讓三家的男子都有了對象。
為王書金換親的是其三姐。她嫁到了鹽池村,鹽池村的一個姑娘嫁到南小留村,南小留村的姑娘再嫁給王書金。
從南小留嫁來的姑娘叫郭紅梅。本來她千般不願,但被父母所逼,時間長了不得不就範。這從一開始就為這段婚姻埋下了隱患。
在婚後很長一段時間,郭紅梅對王書金非常排斥,老回娘家,不做家務,也不願意過夫妻生活。後來結婚久了,狀況有所改變,但兩人關係也一直不好。王書金說,每回過夫妻生活,都是他主動提出來,有時候還被拒絕。他為此非常惱火,兩人間的爭吵如家常便飯。夫妻間的溝通一直是個問題,王書金的母親對這個兒媳婦也不太滿意。
王書金說,這段婚姻沒有給他帶來安全感,對他以後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影響。由於生理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滿足,王書金碰到女人——特別是形單影隻的女人,總有一種“難以抑制的衝動”。
王書金說,他每次欲望一起來,就憋不住,顧不了場合,也顧不了對方的長相,“腦子一片空白,什麼也顧不了”。
逃亡之路
1995年強姦殺害張某芳並把其扔到井裡後,王書金從老家逃出來,從廣平坐車到濟南,到聊城,又到石家莊,到原來幹過活的鹿泉,沒有找到活,又到安陽、鄭州,後在滎陽磚廠安頓下來,一住就是十年。
1998年,經內蒙古一位朋友“老王”的介紹,王書金與湖北人馬秀蘭認識,不久就住到了一起。這一年,馬秀蘭20歲。她因與家人生氣逃出來,先到南陽,後到鄭州,認識王書金後,與其一起到滎陽磚廠打工。
馬秀蘭面色稍黑,體格結實,性格開朗大方。她與王書金第一次見面時,感覺對方很老實,又有力氣能幹活,很滿意。認識了沒幾天,就隨他一起去了滎陽磚廠。
但在一起過日子才發現,王書金這人脾氣很暴,“容易惱”,有時候不知道哪句話說不好,就會惱,兩人經常吵鬧,甚至打架。“他有個暴力的心理,有時候出手很重。”馬秀蘭說,與王書金在一起七八年,幾乎每天都要吵。吵完了很傷心,但第二天還會吵,都是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吵久了,馬秀蘭也覺得煩。曾經有一段時間,她想離開王書金。兩人的第一個孩子送人,就發生在這個背景下。
1999年初,兩人有了第一個男孩。這時,有人主動找上門來,想要這個孩子,並在被褥下塞了5000塊錢。王書金和馬秀蘭商量,認為自己經濟條件有限,養不起孩子,還不如送人。馬秀蘭此時正有意離開王書金,也表示同意。但後來由於各種原因,馬秀蘭沒有走成。
兩人剛認識時,王書金沒有說自己結過婚。後來他承認了這一點,也說有了一個兒子,但夫妻關係不好,婚姻名存實亡。
事實上,在王書金逃亡的第二年,他老家的妻子就已經帶着兒子,改嫁到附近的北小留村,兒子也隨了繼父的姓氏,只是王書金並不知道。
對於離家出走,王書金給馬秀蘭編了一個謊話:哥哥與人打架,被人狂揍,他出手相助,過失殺人,不得不逃亡在外。
但馬秀蘭還是發現了一些蹊蹺,比如王書金晚上睡覺從來不脫衣服。“睡囫圇覺,心裡不踏實,心裡有一股怕勁。”王書金說,與馬秀蘭在一起的那幾年,幾樁命案時時像塊石頭壓在自己心頭。
從1995年到2005年,王書金再沒回過老家。有一次,曾有一個朋友建議開車拉他晚上回去,再晚上回來,神不知鬼不覺回家看看。但他猶豫半天,最終作罷。
每到春節,周圍人家合家團圓,他都會帶着女兒,來到滎陽鐵路橋上,北望黃河北面的故鄉。他說,自己最大的奢望,就是帶着老婆孩子大大方方地回趟家,看看父母。他不知道,自己的母親已在他逃亡期間去世,父親也在2012年去世。
有時候心煩時,他會找人喝酒。磚廠附近有兩個館子他經常去。酒過三巡後,他經常會發出感慨:今日有酒,還不知道明天怎麼樣呢!這樣的話說多了,周圍的很多人都聽出了弦外音,認為他身上有案子。王書金案發,據說源於一個飯館老闆的舉報。王書金被抓後不久,這家飯館就關門大吉。
因為喝酒,馬秀蘭有時候會跟王書金生氣。這個精打細算過日子的女人,很心疼王書金辛苦掙來的幾個錢都拿去喝酒了。她說,王書金喝的醉醺醺後,還喜歡付賬,為此,他一年要欠飯店一兩千塊錢。
但馬秀蘭從來不會在王書金熟人面前提及此事。王書金對此心懷感激,他覺得這給他留足了面子。
後來,王書金又跟馬秀蘭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在滎陽磚廠,王書金自認為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一份工作,有一個能幹的老婆,有兩個孩子,還有幾個朋友,他甚至還為女兒找了一個乾親。
暫時的安定讓他有一種幸福感。他說,自己也曾經想過自首。但兩個事實讓他打消了這個念頭:一是孩子還小,二是他捨不得馬秀蘭。“如果自己早點認識馬秀蘭,可能就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但馬秀蘭不這麼認為。她覺得是王書金毀了自己。王書金被抓後16天,她就帶孩子改嫁到滎陽附近的一個村里。馬秀蘭說,一旦家裡有了錢,她就想在城裡買套房,讓孩子遠離這個早晚會知道自己親生父親的環境。
在被抓的幾個月前,王書金有一次突然問馬秀蘭:如果我有一天被抓,你怎麼辦?馬秀蘭被問得有點茫然,說:“我這有兩個孩子,你說咋弄?”
兩個孩子,大的是閨女,生於2000年,小的是兒子,生於2002年。兩個孩子都不愛說話,學習也不是很好。馬秀蘭說,這些都像王書金。
聶、王案的“推動者”
就在鄭成月為石家莊西郊玉米地殺人案的現場卷宗一籌莫展時,一個媒體人進入了他的視野。
此人叫馬雲龍,當時的職務是“《河南商報》總顧問”。馬雲龍這次來冀,正是奔着石家莊西郊殺人案而來。
“重大報道”出爐
索河路派出所抓到王書金後,滎陽市公安局認為此案是“兩嚴一創”的重大成果,就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河南商報》派記者楚陽參加,回來寫了個三四百字的小消息,標題叫“河北‘催花狂魔’滎陽落網”,此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後來,楚陽在閒談中向馬雲龍提及,說在新聞發布會後喝酒時,滎陽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說,這個案子還有點麻煩,王書金供認的一起石家莊的案子,早已經宣布破案了,還槍斃了一個人。
馬雲龍感覺這是一起“重大新聞”。他抽調了一位能幹的特稿記者范永峰,與楚陽一起前往河北採訪。這一年,馬雲龍61歲。
馬雲龍稱,此時的鄭成月,正因石家莊西郊案陷入兩難困境:查辦此案,卻沒有現場卷宗,不辦此案,但王書金已經交代人是他殺的。
馬雲龍稱,鄭成月告訴他,當時鄭一籌莫展,便找廣平縣檢察院一位朋友吃飯,商量這事怎麼辦。這位朋友給他出了個主意:你找個記者把這事捅出去,就會有人管。
沒過幾天,馬雲龍就帶領范永峰、楚陽,來到了鄭成月的辦公室。之前范永峰與楚陽曾寫了一篇有關此案的文章,但馬雲龍認為很多問題都沒有解決,決定親自跑一趟。
馬雲龍報道的方略,是拿到王書金和聶樹斌交代的材料,兩相比較,看能不能發現其中的問題。廣平警方向馬雲龍披露了一些王書金的材料。由於此案尚在偵查中,馬雲龍擔心有關人員因此受到追究,對這些材料的使用非常謹慎。
對聶樹斌案的採訪則費盡周折。馬雲龍先是找到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政治處民警張建勛,張說此案多年前已經結案,讓他找當時參與辦案的一位叫焦輝廣的民警。
焦輝廣此時已經升任東華路刑警中隊中隊長。聶樹斌案結案後,他曾經在當地媒體上寫了一篇通訊,即《青紗帳疑案》一文。該文敘述了該案的辦案過程。其中在認定嫌疑犯的部分,他寫道:“根據專案組綜合查訪情況判定,一名騎藍色山地車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強姦殺人案的兇犯。”在審訊的部分,他寫道:“他(聶樹斌)只承認調戲過婦女,拒不交代其他問題。幹警們巧妙運用攻心戰術和證據,經過一個星期的突審,這個兇殘的犯罪分子終於在9月29日供述了攔路強姦殺人的罪行。”
馬雲龍試圖弄清楚,幹警們運用了什麼樣的攻心戰術,在一個星期的突審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但焦輝廣拒絕提供其中的細節。讓馬雲龍去法院去查案卷。當年審理此案的法官郭連申,也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了採訪。此時,郭連申已是石家莊中院刑一庭庭長。
馬雲龍又跑到石家莊中院辦公室,要求查該案的檔案。院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聲稱時間太久,人員頻繁地換,找不到記錄。
最終,馬雲龍等三人不得不跑到石家莊圖書館,找到了焦輝廣當年的那篇《青紗帳疑案》。三個人對着報紙,把王書金的供述與聶樹斌案的細節一一比對,完成了後來那篇《一案兩凶,誰是真兇》的報道。
2005年3月15日,這篇報道在《河南商報》發表。為了增加稿子的影響力,馬雲龍採取了一個特殊措施:這篇稿子在《河南商報》排版的同時,馬雲龍讓一位編輯傳給全國100多家主流報紙,並且註明“歡迎刊載,不要稿費”。
稿子發表的第二天,河北省公安廳就派人趕到廣平縣,困擾鄭成月多日的石家莊西郊殺人案現場問題得以解決。
尋找“代言人”
該案在全國引發了巨大關注後,馬雲龍發現,要把這個事往前推,還缺少一個角色:律師。
馬雲龍想從王書金處直接獲得材料,但看守所里的王書金不能輕易接受採訪。這需要一個橋梁。馬雲龍就想到為王書金找個律師。這一方面能把王書金的信息帶出來,且能名正言順地出現在報道里;另一方面,律師也是案件向前推動的關鍵。
彼時,來自全國各地的多位律師看到報道後主動找到馬雲龍,希望免費代理。其中有一位中國政法大學的老師,叫紀桂林,與馬雲龍達成了一致意見。
紀桂林曾經在冀東監獄工作。2002年其友李久明被錯抓後屈打成招,被判死緩。紀為其四處奔走,最終在找到了真兇後為友洗冤。此後,他離開體制,參與了多起維權案件。2005年,他負責在中國政法大學負責研究生班的培訓,同時在一個朋友開辦的律師事務所里,幫忙管理行政事務。
由於與律師接觸較多,他在很多的時候充當着在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牽線搭橋的角色。王書金的兩個律師——朱愛民與彭思源,都來自於他的介紹。朱愛民曾經參加中國政法大學的研究生培訓班,管紀桂林叫老師;彭思源、紀桂林、李樹亭三人,則是在政法大學讀二學位時的同學。
為了讓朱愛民為王書金辯護,馬雲龍派范永峰去找已經改嫁的馬秀蘭,說服她以孩子委託人的身份,與律師簽訂一份委託書。馬秀蘭本人不置可否,但其新婚的丈夫李玉強則極力反對。李玉強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亦稱,希望王書金早日伏法,以免對日漸懂事的兩個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范永峰反覆找李玉強談,說這樣做不是要救王書金,而是要為另外一個人洗冤。多次做工作後,馬秀蘭最終與律師簽定了委託合同。後來彭思源律師介入時,這一個委託程序又重新走了一遍。
馬雲龍、紀桂林、朱愛民等幾方約定,此次代理為免費。
2013年6月23日,馬雲龍在博客上發表一篇文章,題目叫“一場驚天醜劇就要上演,真兇王書金將全面翻供”。文章說,據可靠消息來源透露,王書金將在6月25日的庭審中按照官方的要求,全面推翻8年來的供述,不再承認自己是石家莊西郊殺人案的兇手。這樣,讓很多中國人魂牽夢繞的聶樹彬案翻案,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一個理由了。
此文既出,業內震動,悲觀的情緒上升。但6月25日的庭審,王書金並沒有如其預言翻供,而是堅持了此前的供述。於是,庭審過後有人指責馬雲龍製造“謠言”。
在王書金案庭審結束的當天晚上,被稱為“謠言製造者” 馬雲龍終於回應。他說,打排球有一個動作叫封網,即看到對方攻擊點的時候,先把那個點給他攔住,讓他不敢從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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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轉機
從2007年上訴,到再次回到公眾視野時,王書金已46歲,離一審判決已過去6年。
2013年6月17日下午,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接到一個電話,致電者是王案二審的主審法官劉志廷。除了告知朱愛民王案將在6月下旬再次開庭,劉志廷還說,“你可以會見王書金,他在磁縣看守所。”
朱愛民有些疑惑,兩個半月前,他還去過王書金2007年的羈押地廣平縣看守所,發現人早被轉走。
兩三天后,朱愛民得到確切消息:6月25日上午9點,河北高院主持的王案二審將在邯鄲中院進行。“之前網上有人說王書金被斃了,現在看來,他還活得好好的。”朱愛民有些欣慰。
6月24日一大早,朱愛民與王的另一辯護律師彭思源從邯鄲市區出發,打車直奔數十公里外的磁縣看守所。磁縣看守所離縣城不遠,緊鄰磁縣拘留所。門前冷清,平均個把鐘頭才會有車輛、人員出入。
律師在大門口將證件登記後,一位工作人員向內通報。出來時,他語氣生硬:今天省廳來人檢查,不允許律師會見。朱愛民撥通了劉志廷的手機。聽說會見遇阻,劉馬上協調。最終朱愛民見到了已6年多未見的“當事人”王書金。
“我堅持認罪”
“還認識我嗎?”見面後,朱愛民第一句話便問。
“咋不認識呢,認識,認識。”6年不見,王書金白了、胖了,精神不錯。雖然王的口音依然很重,但與初識時相比,朱愛民現在不用翻譯,也能聽懂王書金河南腔的河北方言。針對外面流傳關於王書金迫於壓力將要翻供的消息,律師迫不及待地向他求證。王書金說:“我堅持原來的上訴意見,堅持認罪。”
隨後,王書金講述了這幾年他在看守所的情況:早在2012年1月17日就從廣平看守所轉移到順平看守所。一個多月後,河北省某聯合調查組又將他押往石家莊遠郊並停留半月。王書金雖叫不上來那裡的地名,卻記得多年前曾在此打工。對於那半個月,他至今說不清羈押地究竟是不是個看守所。此後,他又轉入河北省某看守所,停留四五個月。最終在2012年7月16日,來到現在的磁縣。聽說4月初朱愛民到廣平找過自己,王書金反問:你還到那去找我啊?我早就不在那兒了。
朱愛民透露,在流轉期間,有人告訴王書金,律師借你出名了,早就不管你了。王書金不僅不當真,還出言反駁:“我是死刑犯,就算律師真不管了,政府也得再給我找個律師。有話,我只跟律師說。”
此後的多次會見,談話的重點逐漸轉向案情。針對6月25日檢方在庭上提出的4點質疑,律師與王書金一一核實。然而就像王在庭上多次表示的那樣,事隔19年,有些事情實在想不起來,不可能清晰作答。
會見的很多內容,王書金在後來的庭上都沒有說。在作案時間上,王書金說自己當時沒有手錶,不知道確切時刻。只記得那天下午工地上沒什麼活,做案後回到工棚時,工友們有的在睡覺,有的躺在床上。至於受害者的屍長,王書金表示從不清楚。他告訴彭思源,自己是2005年被抓後才第一次在看守所里量了身高,此前,他對身高並無明確概念。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常林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屍長並不等於死者生前身高,“測量時,稍微擺一下姿勢,就可能影響屍體長度。”
事實上,與普通強姦犯在獄中常受歧視、羞辱不同,王書金在那間9人的囚室中待遇不錯。不算同室犯人,看守所里能與王書金直接對話的只有三人:除了磁縣公安局局長外,就是磁縣看守所的所長和醫生。在飲食方面,王書金也受到特殊照顧。有人關照,王書金想吃什麼就直接向所長反映,基本都給滿足。前不久,他還吃過喜歡的方便麵。而今年春天,王被發現患有糖尿病後一度到醫院治療,病情穩定後才轉回看守所。對於這些特殊待遇,王書金很滿足。他自稱無論廣平還是磁縣,只要是在看守所,就過得挺好。
開庭
2013年6月25日,邯鄲異常燥熱。毒辣的陽光下,不少行人手遮涼棚擋住眼睛。
早上8點出頭,邯鄲中院附近出現了數十名警察,法院西邊200米的路口開始限行。當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出現在法院門口時,守候在一旁的媒體蜂擁而上。
前一天中午,張煥枝帶着6名親友從鹿泉趕到邯鄲,為了省錢,沒坐高鐵。下午,一行人直奔邯鄲中院申請旁聽。說明來意後沒多久,一名工作人員拿着幾個旁聽證走了出來。“你們一共來了幾個人?”“7個”,張煥枝答。“給你們4張旁聽證,你和女婿一人一個,剩下兩個給村長和書記。”接過旁聽證,張煥枝皺起了眉頭:我又沒說來的都是哪些人。
從法院西門只能走進西翼的側樓,樓與院牆間南北各有一扇鐵門,全部鎖死。側樓上下六層,外人只能走到第四層。四層樓里,每層都在通往正面主樓的過道上設置了一道必須輸入密碼或刷卡才能進入的鐵門。無法進場的媒體,只能在這個有限的區域內活動,一旦走出西門外的胡同,就別想再進來。王書金案被安排在主樓一層的審判庭,內有旁聽席9排,每排24人。
9點整,案件準時開庭,五六架攝像機對準不同方位,幾名攝影記者扛着鏡頭不時穿梭。除普通法警外,現場還有若干手持盾牌警棍、身穿迷彩的武警。據朱愛民回憶,受害人家屬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
王書金身穿有領子的淺色短袖T恤、淺黃色馬甲、黑色長褲走了進來。與6年前相比,他的確胖了很多,頭髮短得幾乎貼在頭皮上,髮際線也有所後移。不熟悉的人,可能已認不出了。
在陳述上訴理由時,王書金表示,一審認定的3起故意殺人、強姦屬自首,應從輕處罰;供述未公訴的玉米地案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律師朱愛民強調,王的供述對聶案起到關鍵作用,而他多年來實事求是、堅持認罪的態度,也應予以考慮。
與上次開庭相比,6月25日的庭審給了王書金更多的話語權。當年在法庭上,王書金一提出玉米地案是自己干的,檢方就以一審未公訴為由,說他的陳述沒有事實依據;合議庭也認為與案件無關,直接駁回。
“這一次,合議庭的態度和6年前完全不一樣了,這是一種進步。”律師彭思源說。
然而,在檢方向王書金詢問作案細節時,彭思源感覺有點不對。檢方問“你是怎麼跺被害人的?是單腳跺的還是雙腳跳起來跺的?”王書金答:雙腳。“是雙腳跳起來跺的?”“對。”檢方繼續說,“那麼你跺被害人的時候,你聽沒聽到被害人的身體發出什麼聲音?”王書金答:聽到了,好像肋條折了。“好像肋骨骨折的聲音?”“對。”作為律師,彭思源認為檢方提問具有明顯的誘導成分,“包括後來對受害者屍長和王書金身高的對比提問,也存在同樣問題。”
在質證階段,檢方拿出現場筆錄、法醫報告、受害人家屬報案筆錄、受害人家屬證詞四份新證,無一例外來自1994年的聶案案卷。此前,兩位律師一直暗中合計,如何尋找恰當機會要求檢方提供聶案證據。新證一出,朱愛民認為機會來了。
四份新證被一一打到投影屏上。所有筆錄均為手寫,花襯衣也以黑白照片的形式投射出來。伴隨着證據的展示,檢方提出四點質疑:屍體脖頸上纏繞的花襯衣,王書金從未提及;屍體全身未現骨折;王所稱的做案時間不符;王所稱的受害人身高與屍長不符。
朱愛民要求把證據拿到眼前仔細分辨,結果發現沒有一張是證據原件。在律師要求查看聶案全部證據原件的請求下,合議庭宣布休庭。
然而,隨着審判長法槌“嘭”地一聲落下,旁聽席上的張煥枝驟然而起,她指着投影屏大喊:“那個證據是假的,那件花上衣是假的!”
本以為看到聶案原始卷宗遙遙無期的兩位律師,當天下午便匆匆打道回府。不料,第二天二人便接到通知:明天下午到河北高院閱卷。
6月27日,二人乘高鐵趕到石家莊,在河北高院12層的辦公室里見到了期盼已久的案卷。彭思源記得很清楚,自己以王案二審辯護律師的身份第一次參加庭審時,就明確提出查閱聶卷。6年後,彭思源等來的是一本用魚尾夾別住大部分頁碼的卷宗。聶卷依舊猶抱琵琶半遮面。
朱愛民拿過案卷草草一翻,一共130餘頁。留給律師的26頁,除了現場方位圖和幾張受害人屍體照片,其餘均曾在庭上出示。卷宗泛黃的紙張上不乏歲月痕跡,朱愛民從它陳舊脆弱的外表推測,應該已有太多人查閱過聶案。
任律師找出再多藉口,河北高院堅持將再次開庭的時間定在兩周后的7月10日。律師稱要想消化所有信息,時間有些緊張。
再次開庭
再次開庭,邯鄲中院依舊嚴防死守,如臨大敵。只是這一次,邯鄲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幾位其他案件的當事人專程從石家莊趕來,在法院門口撐着傘打出“王書金還是聶樹斌”的橫幅,一邊吸引媒體,一邊聲援張煥枝。與上次庭審不同,7月10日的法庭里出現了多處空置的旁聽席位。儘管法庭辯論依然激烈,但一些聽眾已經失去了第一次的耐心和興趣。事後,一位旁聽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檢辯雙方均大段引用王書金供述或證人證言,論點並不突出,“聽得人直想睡覺”。
庭審中,朱愛民針對聶案證據提出多處程序瑕疵,並對檢方質疑的“跺胸”等問題作出回應。他在辯護詞中寫道:屍檢報告中的“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缺乏解剖程序,真實性值得商榷。刑事證據專家常林看過屍檢報告後認為,從“胸腹腔各臟器呈糜爛狀”這一點看,屍體似乎進行過解剖。“但解剖就應該附上解剖現場的照片。而且報告中確實沒有提到胸骨、肋骨是否骨折,屍體解剖究竟做沒做、做到什麼程度,都不好說。”常林說道。
至於那件引發各方猜測的關鍵證據——花上衣,朱愛民認為檢方從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證人的辨認筆錄,因此證據來源存疑。另外,作為物證,檢方理應當庭出示衣物原件,而不僅僅是一張照片。
庭上,兩位律師列舉了受害人頭髮長度、自行車車把樣式、衣物埋藏地點和方式等一系列細節,試圖建立一套獨立完整的證據體系,以證明王書金的供述與現場筆錄、法醫報告等官方結論一致。還有那串取自現場的鑰匙,律師認為,不到現場的人不會看到如此細微的證據。
事實上,這串鑰匙正是李樹亭堅信王書金才是案件真兇的關鍵證物。康父曾親口告訴李樹亭,警方抓到聶樹斌不久就把鑰匙還給了自己。“聶案判決里沒提鑰匙。如果聶樹斌在口供里說過,它就應該被封存,像那輛自行車一樣,等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後才發還受害人家屬。”李樹亭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作為聶案曾經的申訴代理律師,他找到多名最先發現屍體的液壓件廠職工核實情況,“他們連牙齒、蛆蟲、綠豆蠅這些細節都說了,但誰都沒提鑰匙。所以不到現場的人,根本不會知道。”
對此,常林提出自己的看法。“很多細節王書金說得也對,但在花襯衣和跺胸兩個關鍵環節上出了岔子。所以僅從證據角度分析,聶案判決中顯示的聶樹斌口供,應該比王書金口供更符合現場情況。再有,很重要的一點,王書金信息來源的唯一性確實難以保證。”常林同時指出,目前誰也無法排除聶樹斌被刑訊逼供的可能,“如果警方真的對一個人刑訊逼供,那他的口供基本就是對應着證據說出來的。”另外,常林認為聶案卷宗中的法醫報告過於簡單,“這樣的現場一看就是性侵犯罪,但是他們連死者的會陰部、陰道、子宮等部位都沒有檢查。”
7月10日,庭審持續三個半小時,因為一併審理了強姦部分,旁聽人員被要求中途退場。庭審結束後,張煥枝在女婿的陪伴下走出法庭,面對眾多媒體和圍觀人員,張煥枝想了半天說出幾個字:雞蛋裡挑骨頭。她不能理解,為什麼王書金死乞白賴非要認罪,檢方卻無論如何不肯答應。
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向《中國新聞周刊》解釋,“檢察院本該追訴犯罪,被告才會逃避追究。但在這個案子裡,王書金在法庭上費盡心力要求追究他未被追究的犯罪,檢察官卻千方百計證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為,真是黑色幽默。”
庭審後的第二天,彭思源再次驅車來到磁縣看守所。那一次,天上飄着雨,幾十公里的路,開了近一個半小時。到了看守所,彭思源又苦等一個半鐘頭,才在非會見時段的午休期間見到王書金。王書金依然認定事情是自己所為,他表示,一旦判決不予認定,還會堅持申訴。“他說,強姦現場肯定會有毛髮之類的遺留物,警方如果找不到是要承擔後果的”,彭思源轉述。
如今的王書金非常平靜,隨時等待着可能到來的死亡。他問彭思源:為什麼我做的事情,他們一定要找別人?對此,彭思源無法回答,只是在臨走時留給王書金三個寫好自己地址的信封。“如果他有事,只需要在信封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我和朱律師一定會來。”
不是尾聲
對於王書金案的判決,很多人勸張煥枝別抱太多幻想。她自己也總說,“案子是不是王書金干的,跟我兒子沒關係。我只管我兒子,不管他。” 剛得知王書金的存在時,張煥枝對這個可能間接害死兒子的“元兇”恨得不行,然而現在,在她內心深處,甚至對王書金懷有一絲感激。“畢竟,如果他不說,沒人知曉兒子的清白。”
四五年前,孔寨村西側被挖出一條尚未通水的大河,南北綿延數里,是南水北調工程中的一段。河裡挖出的泥土堆積到當年案發的那片玉米地上,將地表抬高了兩三米,幾乎與過去的液壓件廠東牆齊平。現在,那塊隆起的土地像梯田一樣,依據地勢高低被分割成很多塊。地里依然有人耕作,在北側臨街的一面,主人還特意安裝了一道帶鎖的小木門。7月初,地里的白薯、花生長出細小的嫩葉,孤零零的幾棵玉米排成歪歪扭扭的一排,長到人的肩膀。
不遠處的液壓件廠早已改名,成為石家莊市液壓有限公司。從前的廠房被貼上了白色的瓷磚,漆成天藍色的房頂上,立着幾個紅色的大字:精神康復基地。
張煥枝每每從這裡經過,總忍不住多看幾眼。但眼前無非是一條寬大的河道、一片片散亂的農田、一座白色的四層小樓。 ★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康玲玲、侯軍、馬秀蘭、李玉強、郭紅梅均為化名。)
(部分內容,來自於河北省兩位不願具名公安人員及王書金本人的陳述)
(感謝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副院長馬皚教授對本文提供的幫助。)
(實習生盧櫻丹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