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十五天的民眾抗議後,從1981年開始統治埃及長達30年的獨裁者穆巴拉克被迫下台。此後,2012年6月埃及人民舉行了歷史上首次自由和公開的民主選舉,穆斯林兄弟會領導人穆爾西當選,成為埃及歷史上首位穆斯林總統。不料,這個首任民選總統卻在日前就任總統周年之際被軍人政變推翻了。
埃及軍事政變推翻民選總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是當下很多人都在關心的問題。有些人幸災樂禍,“打了某某一記耳光”;有些人不知所措,“民主道路上萬里長征的第一步而已”。
其實,民選總統被軍事政變推翻,埃及不是孤例更不是首例。隨便搜一下就可找到:
1961年韓國5.16軍事政變推翻李承晚總統。
1964年巴西軍事政變推翻古拉特總統。
1965年印尼軍事政變推翻蘇加諾總統(雖非民選卻是印尼國父在民間威望很高)。
1973年智利軍事政變推翻阿連德總統。
1976年阿根廷軍事政變推翻庇隆總統。
1979年韓國再次軍事政變推翻崔圭夏總統。
1991年海地軍事政變推翻阿里斯蒂德總統。
2009年洪都拉斯軍事政變推翻塞拉亞總統。
此外還有菲律賓的馬科斯總統,雖是民主選舉上台。但兩任期滿卻不願下台,通過軍管成為事實上的獨裁者。
看到以上的例子,有一點想法沒有?對,就是--為什麼有這麼多總統會被軍事政變推翻。在解說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推翻民選總統的軍事政變前,我先解釋一下,民主制度有兩大流派,議會制和總統制。我不想把這篇博文寫成學術文章,只是簡單地講一下它們的區別。
歐美多數民主國家實行的叫做議會制。第三世界國家多實行的多是總統制,就是民主國家的帶頭大哥美國發明的三權分立的總統制。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在美國之外的國家產生了很多獨裁政權,不僅如此,對那些國家而言,軍事政變也不是稀客。
總統制的特點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合二為一,總統直接由民選產生,並有任期保證。在此制度制下,行政權不僅完整而且還有非常強大民意基礎來給它背書。在這種體制下,是很容易產生行政權力的獨裁的。
更要命的是,總統因為有任期保證,即使幹了很多錯事,即使民意已經改變,哪怕有千千萬萬的人出來示威反對,只要總統沒有違憲,就沒有無合法手段讓他下台。在立法權和已經改變了的新民意對行政權無能為力的情況下,在第三世界國家,軍事集團就有可能以民意為理由登場了。軍事政變在南美和亞洲那些模仿美國實行美式總統民主制度的國家一度是很常見的。
議會制是指由議會的多數黨或者政黨聯盟組織內閣,內閣對議會負責的政治制度。議會制的特點是政府首腦的權力來自議會的支持,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職務分開,國家元首通常是儀式性職務,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在議會制下,政府首腦由議會的多數黨擔任,行政權從屬於立法權,司法權是獨立的。政府首腦雖然有任期,但如果民意改變,倒閣提前大選的事情經常發生。
議會制國家會不會發生軍事政變呢,當然會。但是其激烈的程度,對社會造成的動盪程度,比總統制國家要小。政變過後也容易恢復到正常狀態,很少形成像總統制國家那樣的長期的軍事獨裁。和埃及情況比較類似的伊斯蘭國家是土耳其,最新的例子則有泰國。
1960年以后土耳其軍方曾三次短暫執政並多次通過不同形式干預文官政治,但其後每次都還政於民。土耳其是典型的議會內閣制,是議會多數黨領袖作為總理執掌大權,而總統只是國家元首,履行禮儀職責。
泰國也是典型的議會內閣制。前總理他信在位時,採取向鄉村中下層傾斜的制度收買人心,引起了城市中產階級的不滿。雖然他信有貪腐的嫌疑,但因為下層對他的支持,他得以連任總理。以城市中產階級為主力的“黃裳軍”多次走上街頭反對他信,打死不退。以鄉村下層農民為主力的“紅裳軍”也多次走上街頭,展示他們對他信的支持。
發展到街頭的政爭給泰國造成了很大的混亂,軍方趁他信出國時發動兵變把他信趕下台。但幾通折騰後,通過選舉再次上台的,還是支持他信的黨。他們的勝選使得他信親妹妹英拉得以擔任總理。因為已經是經過幾番折騰產生的結果,軍方也只好認了。泰國政局現在已經穩定下來了。
民主制度並不是所謂的“人民做主”,也不是只有選舉那麼簡單。其他的,有分權制衡,司法獨立,新聞自由等等才能保證它的正常運行。從古至今,人民(通俗的說法叫屁民)從來沒有機會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直接玩政治,一切勢力都要通過“代言人”才能進行,因此選舉只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民主制度它只是一個利用民意來對執政党進行選擇的制度。它並不是一個高效的制度,但因為有民意背書,它可以對執政黨提供最好的的合法性,即使GDP速度不盡人意,執政黨也不用擔心。而且,世界上不可能有一個永遠執政的黨,民主制度則是人類迄今為止找到的最好的退場機制。誰在台上也不能保證不犯錯,但民主制度能保證前執政黨不會因錯誤被暴力清算。
在理想的情況下,民主制度能將大多數原本發生在街頭的博弈拉回到國會的議事大堂來進行。因此能把社會各利益集團博弈造成的社會成本降到可預見的範圍。即使是議員在國會內打架,也比原本他們各自的利益集團到街頭鏖戰要好得多。
主流的民主制度有兩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總統制經由屁民直接選舉造成行政權獨大,在世界上有很多失敗的例子。當然也有很多經由失敗最終成功的例子。而議會制的行政權力來源於並被立法權制約,採用間接選舉來產生政府首腦也使得社會成本沒有總統制那樣高,成熟穩定的民主國家多採用此制度。
如果有人問你“騙”3億人的票和“騙”308個人的票哪一個更容易,你會怎麼回答?我告訴你吧,“騙”3億比“騙”308個人的票容易得多。為什麼呢?因為這3億人絕大多數誰也不認識你,他們投你的票只能是看你的政綱和你在電視上的演技來定。但那308個人卻不同,他們都是圈內人士,對你都了解得很。所以,無論是小布什還是奧巴馬,他們到加拿大肯定都選不上,雖然他們的演技都可圈可點。尤其是我們的奧巴馬總統,才當選一屆議員,如果他到了加拿大議會,在那個308個人的議事大廳里,他只能坐到後排去,而且那些能夠露臉的好事也都輪不到他。
很不幸,埃及的民主實行的是總統制。所以,我對埃及軍事政變一點也不感到奇怪。
關於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比較,請參考本人以前寫過一篇短文。
美式民主不是好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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