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兩位好友楓苑夢客與施化相繼在萬維發表兩篇好文,從審判薄熙來談到了一個好主題:中共內鬥的底線。俺想展開來談一談。
共產黨來到世間,把一個人類古老傳統發揮到極致:與寇讎不共戴天,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殘酷鬥爭無情打擊。中間這句話雖然據說是西方人經典表述的,而且有經典《君王論》精煉理論總結闡述,但是中國古人不但有《孫子兵法》名篇和名言“兵不厭詐”,而且歷代帝王和寇首還有經典嫻熟運用傳世,從“請君入甕”到食肉寢皮誅滅九族,再到“飢餐胡虜肉,渴飲匈奴血”的民族精神。當然西方人以及任何地球人的先祖,幾乎都有過這樣類似的把敵人對手肉體靈魂烹製享用以顯示人類高於其他動物的智慧史跡,只是人家文明沒有中華發達,沒有這樣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詩句流傳罷了。
西方蠻夷進化到現代人狀態,標誌是人道主義的產生:既然人類是一類,是百獸之靈,就要有一些基本的起碼的靈性。無論靈魂有無,只要這具軀殼是個人形,無論生死,就有個起碼的人的待遇;最基本的人的基本生理與人格尊嚴的尊重。惡人之惡,可比豺狼。一條豺狼,被人類逮住之後,可以刀槍棍棒殺死,這不是為了泄恨,而是不讓其再危害人類。即使豺狼之肉可食,人們也不會為了泄恨而吃它們,更不會要把它們活活放在篝火上燒烤或者乾脆活的綁起來你一刀我一刀地割肉生吃。人道主義發展到系統的高級的形式,是到1863年日內瓦戰爭公約的出現,規定不殺戮平民,尤其是老弱婦孺,不虐殺戰俘,直到不故意殺戮在戰場上救死扶傷的戰地醫療救護人員,無論是中立的紅十字會還是敵方公開標誌的救護隊。這個公約規定,有違反這樣基本人道主義原則的政治領袖和軍人,叫戰爭罪犯,要按照國際法進行審判。(日內瓦公約戰爭法,其實就是現代意義的國際公法的起源。)這樣的人道主義原則,從戰場擴展到了西方政治,到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約〉,再經過聯合國,擴展到了〈聯合國憲章〉,到1949年8月12日在日內瓦重新締結的四部基本的國際人道法,再到這樣一系列國際人權公約如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世界人權宣言》
這些文件條約,成為現代國際社會文明價值理念的核心與基礎。北京政府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要麼鄭重承認簽署了這些公約,即使沒有“通過人大常委會認可”,最低限度也使得這些條約文件清晰表述的理念,不能由中宣部命令外交部來公然聲討批判這些普世價值。最要命的是這些國際條約或者宣言,是以人來做為基本對象與單位,不分種族國別,更不講尊嚴等級政治局常委還是短尾還是國際通緝的毒梟。
這就是如今通行國際的人類正義法制以及一切政治與社會制度與國家行為的基本底線:基本人權人道主義與公平法制公民基本權利原則。把底線再放低一點,退回到1863年1899年,軍隊不得虐殺平民(當然包括本國平民),不虐待殘殺戰俘(那麼不虐待殘殺“自己人”或者“叛徒”以及叛徒與自己人的家屬婦孺,就不言而喻了)。再退回到遠古,抓獲了豺狼不會為泄恨把它們活生生剝皮燒烤。
其實這種最基本的人道文明理念,並非西方人最早發現發明的。釋迦牟尼的佛教幾千年前就開創“不殺生”尊重生命,直到對待螻蟻。中國的孔夫子創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們雖然無法象西方人那樣搞國際公約立法實施保障這樣的基本生命人權,但是他們至少創立了一種簡明的深入人心民心的基本道德觀念。
在古老文明現代的中國,聲稱代表人類最先進人群的最先進思想理念的成立於1921年的共產黨,是這樣以實際行動打碎這樣的普世價值倫理道德的:
周恩來處決叛徒顧順章全家,包括家人傭人和嬰兒。
井岡山根據地執行毛委員的指令,把紅軍異己分子酷刑折磨點天燈集體處決。
中央代表到陝北處決“反革命”,讓開創陝北根據地的習仲勛自己挖坑活埋自己。
陝北擁護中共的著名“開明士紳”牛友蘭,後來在邊區土改時被當共產黨幹部的兒子用鐵絲穿鼻孔親自牽着游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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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後,稍微文明了一陣子:對待反黨分子高崗,皇恩浩蕩,准其自殺,自絕於黨和人民。可是好景不長。劉少奇彭德懷幸運的是沒有遇上斯大林,不會半夜被貝利亞的人從床上拖出去蒙住眼睛槍斃。他們知道得罪的只是毛主席,所以請求老毛准許他們低頭認罪,告老還鄉去種地。老毛當然不是古代暴君,不會把他們砍掉四肢泡在醋罈子裡面養上幾個月讓文武百官觀賞。劉少奇的死相雖然難看,四肢是完整的。更不會像對待張志新等其他小反革命一樣,割掉喉管在萬人大會上批鬥,免得他們高呼“毛主席萬歲”。毛澤東的厲害,是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無需砍掉你的四肢,也不砍腦袋,活活把你浸泡在紅海洋里。這叫“革命的人道主義”,以“對敵人的殘忍” 體現“對人民的仁慈”。
中共整體從類人猿走向現代人的真正開端,是鄧小平第三次復出後。俺這裡不是說他的什麼改革開放,而是他和從老毛虎口餘生的八老餘黨,居然在1980年代制定了這樣一條偉大的見不得人的潛規則:入局不死,入常免刑。雖然從處理“四人幫”起陳雲就首先發聲,不要殺掉江青張春橋,不株連他們的子女後代。不但這樣在國際上不好看,最重要的是要給我們自己留條後路,不要哪天俺們再一次閃了腰,自己要走劉少奇彭德懷的老路不算,薄老沒有肋骨可斷了,鄧朴方也經不起再次摔斷腿了。他們當然沒有想到,後來陳希同陳良宇可以因為免死的規矩,可以豁出去跟聖上公開作對,更沒有想到薄熙來可以那樣肆無忌憚,只要把瓜瓜弄出去了,坐牢是一種頤養天年的理想境地。
無論怎樣爭議中共這種見不得人的潛規則多麼不公平,這至少證明中共在對待朝夕共事的同僚上開始有了文明底線。中共從鄧小平時代起,就沒有了中南海裡面政治局委員以上隔三差五一個腦袋被砍掉,幾具活殭屍被全國示眾展覽的景觀。而且,再過了十幾年的國內外壓力,萬人大會“公審批鬥處決反革命”甚至“反革命流氓反革命毒販”這樣的中國特色殺人靚麗瘋景,也消失了。甚至連帶消失的還有“反革命罪”,儘管取代這個罪名的還有許多新花樣。
無論如何,中共有了底線,人類從古老到近代到現代的底線,有點人樣了。所以薄熙來無論怎樣下場,會有一個人樣,不會是劉少奇張志新那樣,更不會被砍掉四肢泡在醋罐子裡面展覽示眾。有薄粉表達了共產黨的這種堅定信念:他們希望薄瓜瓜仇恨入心要發芽,對付反薄反黨分子,沒有什麼底線可談。共產黨要是堅持這樣的共產黨人的意志理念,薄熙來不但會死得很難看,活着也難熬。
咱們希望中國大陸出蔣經國,是異想天開。希望中共對民眾履行起碼的〈聯合國憲章〉及相關條約公約義務,也可能是痴人說夢。但是希望中共至少自己內鬥,有個起碼人類底線,即使有人也會公開反對任何底線,還是堅守一下吧。
不殺薄熙來,即使按照現在中共起訴他的罪名以及現行中國法律,也很難。俺前篇文章提出的分析理由,雖然鏗鏘堅實,但那是純粹站在黨的根本利益上分析推理,習近平最多把俺的最搞指示內部傳達到縣團級,無法公開在人民日報發表,更不能讓外交部發言人這樣答記者問。只有俺這篇雄文提出的國際普世價值,以及我主慈悲不殺生的佛門理念,還有夫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公開昭告世界,而且能夠免去對“入局不死”潛規則的公開質疑——我黨殘酷激烈內鬥是光榮悠久傳統,但是我們與時俱進,不殺生了。你們如果還不喜歡,可以罵我們不配做共產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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