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谁会率先当上美国总统?
谁会率先当上美国总统?黑人?还是女人?
这问题以前是不存在的,直到今年才成为问题。奇怪么?先复习复习美国的政治历史。
不少人误以为美国黑人在内战结束之后随即顺利获得选举权,其实不然。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第14宪法修正案,旨在给予黑人以公民权,结果遭到南方各州的激烈抵制,以致联邦政府不得不取缔南方各州政府,对南方各州实行军事管制。通过军事管制的高压,1870年国会通过第15宪法修正案,这才从法律上正式赋予黑人以选举权。
然而,黑人的选举权多年来在南方一直受到干扰,众多黑人从而实际上并不能实践现宪法赋予的这项权力。干扰的手段多种多样,比如,以性命相威胁:留头不投票,投票不留头。与满清“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异曲同工。或者,强迫黑人参加考试,通不过,则剥夺投票权。也颇与如今某些国人的“国民素质太差,遂不便民主”的论调相合。
如今美人数总统,数到当代,总是念念不忘肯尼迪。其实,肯尼迪南败于古巴,东误入越南,政绩实无可言,只有搞女人有一手,不像克林顿那么笨。在当代总统中,正真对美国社会起过重大积极影响的,其实是约翰逊而不是肯尼迪。1965年,国会在约翰逊的推动下通过选举法案(Voting Rights Act),从法律上禁止一切旨在阻挠黑人实践其选举权的地方法令与行政措施,黑人的选举权方才得以普遍实现。这项法案的通过,无疑也为如今相对和谐的社会奠定了基础。
谈起资产阶级革命,历史学家、政治学家众口一词,皆誉之为进步。其实,就对女性而言,实为历史的倒退。在贵族社会,至少贵族女性有权参政。不仅有权参政,而且有机会成为一国之主。到了资产阶级的所谓民主社会,整个女性,无论贵族与否,其政治权力皆遭剥夺,令女性彻底沦为男性社会的附庸。这种歧视女性的现象,直到近代方才有所改善。比如,德国女性迟至1918年始获选举权。“迟至”两字,要是让英国女人听了,也许会大笑,因为英国女人还要再等10年;要是让法国女人听了,可能是哭笑不得,因为法国女性的选举权,是1944年才产生的。
与其欧洲宗主国相比,美国女人还算幸运。美国女人是1920年获得选举权的,虽不是最早,也不是最晚。虽说美国女性的选举权比美国黑人的选举权晚出整整半个世纪,但其实践比较顺利,不曾如黑人那般好事多磨。
从1920年以至于今,人间经历了87个春秋。从1965年以至于今,地球旋转了1万5千3百3十次有奇。可是美国始终没有选出一个黑人总统或者女性总统。
黑人没有过机会,比较好理解。民主的特点,是多数人说了算。美国黑人不足美国人口总和的12.4%(美国联邦统计局2000年度人口普查结果与2006年度人口预测几乎相同,皆略微低于这个百分比),想要冒出个黑人总统来,自然是难于上青天。据柞里子所知,身为远远低于半数的少数民族而成功当选的例子,绝无仅有。只有秘鲁的日裔总统藤森,不妨视之为异数。
女人没机会,就不那么好理解了。人口的自然分布率,男女几乎相等。如果以性别划线,男选男,女选女,则女性当选总统的概率应当在50%左右。这么高的概率而事实却为零,难道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说法只适用于种族而不适用于性别?假设事实的确如此,那么,为什么与美人种族、文化皆同源的西欧能够选出女性领袖?为什么通常遭美人蔑视为落后、保守的亚洲非基督教社会也能选出女性领袖?而美国就偏偏不能?
有人说:别急。今年历史就要改写!
从目前的形式分析,民主党的候选人不是奥巴马,就是希拉里,非黑即女。
据以往的经验观测,一党执政两届,另一党当选的机会相对较高。现任总统不怎么受欢迎时,另一党当选的机会就更高。综观如今的政局,恰好如是。
是否就可以由此而推测:下届美国总统非黑即女呢?
窃以为未必。搞不好,那个传教士出身的州长会成为力挽狂澜的英雄,令黑人或女性竹篮子打水,空欢喜一场。
退一步说,即使奥巴马或希拉里获胜,能算是黑人或女性的胜利么?窃以为亦未必。
奥巴马之父是来自非洲的留学生,其母是白人。把奥巴马与美国黑奴出身的黑人相提并论,其实有悖于常识。不信?不妨设想:世代蛰居唐人街的华裔会认同日本留学生与美国白女之子么?
希拉里之为女性,不假。不过,希拉里绝不是一般的女性,而是妻以夫贵的女性。虽然希拉里的能力也许并不在其夫之下,如果不是有其夫为总统在先,希拉里能够挣得如今的政治地位么?窃以为不能。妻以夫贵,乃是封建贵族社会之遗风。在当今的美国,仍旧需要凭借封建贵族社会的遗风方能捧出一个女性政治领袖,实为对美国资产阶级民主的莫大讽刺,未足以为美国女性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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