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居住者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了
By Owusu Kizito, EA/MBA
美国房屋与城市发展部(HUD)正在帮助公租房居住者拥有自己的房屋。如果您居住在公租屋内,您就有希望把每个月的房租变为房贷还款。
为了帮助居住在公租屋内的合格居民获得房屋所有权,公共房屋管理署(PHA)根1937年美国房屋法令第32条,《品质房屋和工作责任法令》(QHWRA)的授权,可以出售公租屋给低收入家庭做为居住地。第32条对PHA的授权如下∶
1. 出售部分或全部公租房给合格的公租房或非公租房居住者;
2. 为公租房居住家庭购买提供基金支持;
3. 为低收入家庭购买提供基金支持;
第32条款唯一的例外是不 用于PHA兴建房屋或翻修低价出售的非公租屋。由于房屋法令第32条款取代了原先的第5条款,房屋所有权附录必须符合条款要求,并随PHA的房屋所有权申请表一起上报,在得到HUD的批准后,房屋所有权附录就会成为PHA批准的所有权计划的必备文件,不再需要其他的文件。PHA拥有自由裁量权。
购房者条件--PHA必须对购房申请者提供透明的选择条件和公开筛选过程。如果PHA打算把房屋卖给现在不居住在公租屋的购房者,需要执行公平房屋市场计划。这个计划将要求把售房信息广泛公开。
销售和融资-PHA需要制定可行的房屋所有权计划,通过对价格、成本、收入等的分析,对于合格家庭PHA通过贷款、基金、二次按揭等方式予以支持。
居民和购房者咨询-如果PHA要销售公租屋,需要向居民提供计划进程并向购买者提供咨询规划。并会见居民咨询委员会商讨促进居民参与计划的机制,会议声明以及记录需保留。
咨询服务-PHA需要详述房屋所有权计划和对购房者的要求。另外PHA需要指明咨询服务者的资质要求。这些咨询服务者将向顾客提供房屋所有权计划的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
(参考联系作者∶ (http://www.investigroup.com/,email: investigroupvi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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