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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後時代黨內鬥爭
   

           鄧後時代黨內鬥爭

 

    先說近日華爾街日報的一條報道:

 

    822日中國濟南開始“公審”薄熙來。外媒極為重視,美國之音有華爾街日報的一篇評論。說“薄熙來倒台前後的一連串戲劇性事態變化打破了中共的三個核心神話:第一,國家領導層是團結一致的;第二,選擇下一代領導人的過程已成制度化;最後,如19671977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的公開權力鬥爭永再也不會發生了”。

  薄熙來為了進入政治局常委曾掀起了一場平民主義運動,他如果得逞,就可能把久已被看好的習近平排擠一邊,獲得毛澤東在文革時那種至高無上的權力地位。

  評論還說,“薄熙來奪權野心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一旦得逞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也是顯而易見的。儘管如此,他在高層還有支持者。許多領導曾經到他那裡視察,並承諾支持“重慶模式”。這一關係網至今尚未被清除。

  溫家寶在去年三月說,文化革命和封建主義的餘毒還沒有完全肅清,像文化革命那樣地 歷史悲劇可能重演。溫家寶的警告是針對薄熙來玩弄的策略“唱紅打黑”極左群眾運動的。

  評論說,雖然溫家寶等薄熙來的批評者占了上風,但是他們也付出了代價。正如毛澤東的欽定接班人林彪1971年叛逃並死亡的事件一樣,薄熙來大起大落的古怪故事可能進一步加添了民眾對一黨專政的不齒與憎惡。電子網絡的發展使得民眾不再只是接受官方信息,而能搜集到真實詳情及對問題的剖析。

 

 然。我基本同意上述推斷;儘管“洋人”往往不了解中國的政治,然而總結的這三點還是符合客觀情況的。或許這已然是老生常談?下面我列了統計表和簡述,有興趣的網友先耐心地看一下:

 

 

陳希同簡歷:

 

    19306月出生,1949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912月任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819月擔任中共北京市第四屆委員會常委書記。

    19829月當選為“十二大”中央委員。

  19834月被任命為北京市市長。

    1987 11月當選為“十三大”中央委員。

    19881月連任北京市市長,4月,升為國務院國務委員。

    199210月至19959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

 

    陳希同任北京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自19917月至199411月,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物22件,總計價值人民幣555956.2元,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公,由個人非法占有。陳希同任北京市市長期間,於1990年和1992年指使、縱容王寶森動用財政資金,在北京市八大處公園和懷柔縣雁棲湖畔修建兩座豪華別墅。違規建造別墅及購置設備款共計人民幣3521萬元。陳希同任北京市委書記後,自19931月至19952月,經常帶情婦某某與王寶森等人,到兩座別墅吃住享樂,兩座別墅成為陳希同、王寶森享樂的場所。其間,耗用服務管理費人民幣240萬元,吃喝揮霍公款人民幣105萬元。最終陳希同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查辦陳希同案件大事記:

 

  19954月,陳希同因王寶森案件引咎辭職。

  19959月,中共中央十四屆五中全會做出決定,將陳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員會,保留黨籍以觀後效。對其經濟問題,繼續進行審查。

  1997829日,中紀委決定並報中央批准,開除陳希同黨籍。

  19982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和玩忽職守罪,決定將陳希同依法逮捕。

  199873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職守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4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贓物沒收上繳國庫。

 

1992年“十四大”常委:江澤民、李 鵬、喬 石、李瑞環、朱鎔基、劉華清、胡錦濤

 

江澤民19268月生

李鵬192810月生

喬石192412月生

李瑞環19349月生

朱鎔基192810月生

劉華清191610月生

胡錦濤194212月生

 

1997年“十五大”常委: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

 

江澤民19268月生

李鵬192810月生

朱鎔基192810月生

李瑞環19349月生

胡錦濤194212月生

尉健行19311月生

李嵐清19325月生

 

陳良宇簡歷:

 

    194610月生, 19804月入黨。

    199212月任上海市委副書記。

    199610月任上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79月當選為“十五大”中央候補委員。

    200112月上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02月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0月任上海市委書記、市長。

    200211月當選為“十六大”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市長。

 

查辦陳良宇案件大事記:

 

    200675日開始,中共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反映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運營社保基金問題進行調查。在調查中發現,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的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

    20069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央紀委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20077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公職處分;對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7109日至12日舉行的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確認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的處分。

    2008411日,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2002年“十六大”常委: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黃菊、吳官正、李長春、羅干

 

胡錦濤194212月生

吳邦國19417月生

溫家寶19429月生

賈慶林19403月生

曾慶紅19397月生

黃菊19389月生

吳官正19388月生

李長春19442月生

羅干19357月生

 

2007年“十七大”常委: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周永康

 

胡錦濤194212月生

吳邦國19417月生

溫家寶19429月生

賈慶林19403月生

李長春19442月生

習近平19536月生

李克強19557月生

賀國強194310月生

周永康194212月生

 

 

薄熙來簡歷:

 

    19497月生,198010月入黨。

    1993年任遼寧省大連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9年任遼寧省委常委、大連市委書記、市長,省委常委、大連市委書記。

    2000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1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

    2002年任當選為“十六大”中央委員。

    2004年任商務部部長、黨組副書記、書記。

    2007年當選為“十七大”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20123),商務部部長(200712)

 

    2012410日,鑑於薄熙來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20129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2114日,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分別作出的給予薄熙來、劉志軍開除黨籍的處分?

 

2012年“十八大”常委: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

 

習近平19536月生

李克強19557月生

張德江194611月生

俞正聲19454月生

劉雲山19477月生

王岐山19487月生

張高麗194611月生

 

未能如願當選常委的兩個人物:

 

汪洋19553月生

李源潮195011月生

 

……………………………………

 

   首先要解釋的是,陳希同被整肅時,鄧小平(1904822日-1997219日)還活着;不過在1995年的時候,他的身體狀態已經不能讓他在充滿精力地左右中國政局。我認為,在懲處陳希同的時候,江澤民是關鍵的,起主要作用的人物。這一事件標誌着鄧小平後時代的開始。鄧小平最後一次在中國政局上起關鍵作用是他的“南巡”。“鄧小平南巡,又稱九二南巡,其講話中文媒體亦簡稱為‘南方談話’,是指1992118日至221日期間,鄧小平在中國南方的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所做的巡視以及講話,重申與改革開放相關的鄧小平理論,並期許廣東能按其在‘生產力為基礎的發展觀’發展經濟在20年內追上亞洲四小龍”。後來鄧小平雖然逐漸淡出,而後在1997年去世,但他在中國政壇的影響力還長期存在。

    陳希同在199565歲,比當時中共總書記小4歲。他當時是北京市委書記,在政治局裡很強勢,同時和江澤民不對付。我估計他認為自己在“六四”中立了大功,當總書記的居然是上海市委書記江澤民。他根本看不起江。

    其實在“十三大”政治局委員中並沒有陳希同。當時與江澤民同歲的北京市委書記李錫銘是政治局委員。“六四”之後,中共的“太上皇”鄧小平和中共元老們罷免了總書記趙紫陽。鄧得再在政治局中挑個人做總書記。政治局中共有17人,他們是萬里、田紀雲、喬石、李鵬、李鐵映、李瑞環、楊汝岱、楊尚昆、吳學謙、趙紫陽、胡啟立、胡耀邦、秦基偉、江澤民、李錫銘、宋平、姚依林。鄧是不得已選了江澤民。如果當時陳希同是政治局委員,或許鄧小平會挑他,可惜他資歷不夠。

    到了1992年“十四大”,陳希同成為政治局委員。這個野心勃勃的人在五年後的“十五大”很有可能成為常委。當時還沒有所謂67歲的這條年齡槓槓,江澤民雖然已經71歲,但還可以賴在總書記的位置上。然而如果和他不對付的陳希同成了常委,這總是塊心病吧?正好,在“十五大”的前兩年北京市爆出了王寶森事件(咱還真不知道此事有什麼內幕),陳希同作為北京市委書記直接受到牽連,隨後被整治,在中共的政治舞台的權力鬥爭中失勢。

    在這場權力鬥爭中江澤民到底聯合了其他什麼中共高層人士不得而知;反正陳希同成為了眾矢之的。陳並非等閒之輩,在北京市經營多年,會有眾多黨羽。如何平掉這個“山頭”?江澤明“發明”了“政治問題刑事化處理”,以貪污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6年,算是把潛在的權力爭奪者陳希同滅了。發現沒有,當時陳的貪污金額才幾十萬人民幣,同時僅僅與陳本人有關。江用這種“政治問題刑事化處理”儘量縮小了打擊面。北京市中共高官中除了王寶森(已自殺)和陳希同,別人都無恙。其實並非江心慈手軟,而是他沒有以往中共領袖的威望。他怕得罪太多的人於自己不利。其實這招對中共的副作用極大,讓其聲譽蕩然無存。

    陳希同在北京市百姓中口碑不錯。儘管他在“六四”鎮壓中充當積極角色,可其他方面還是給北京市民們做了些實事。現在看起來陳太過囂張,他為百姓做不做實事對黨內的地位不起作用。他如果真想混上去,應該像賈慶林那樣無恥地拍江澤民的馬屁。

    十一年後,上海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陳良宇忽然身敗名裂。這又是中共內部的一場權力鬥爭的結果。陳良宇是個能幹的主兒;與陳希同相似,在上海市經營多年,黨羽眾多。他也曾為上海民眾幹了些實事。直到現在,他在上海市民中仍相當有口碑。如果他不倒台,有可能在“十七大”常委中占有一席之地。結果他被胡錦濤和曾慶紅聯手幹掉了。

    陳良宇公然對當時已經是總書記的胡錦濤不感冒,並斷然拒絕胡錦濤的人劉延東到上海工作,並罵她是個“婊子”。他何以如此囂張?因為他覺得拍足了黨內“太上皇”江澤民的馬屁。同時,他和常委中上海起家的吳邦國和黃菊關係挺鐵;有恃無恐。

    陳良宇在出事時60歲,年富力強。他是2007年“十七大”常委的有力人選,當選可能性很大。到時候陳要是成了胡玩兒不轉的常委,那可真有好戲看。他太狂了吧?陳也許沒想到不動聲色的胡錦濤聯手曾慶紅,以“上海市社保案”為突破口把他幹掉。這次胡曾在運用“政治問題刑事化處理”似乎已“爐火純青”。一切“按部就班”,在“十七大”召開前讓陳銷聲匿跡。2008411日,陳良宇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年收監。請注意,罪行中涉及金額僅幾十萬人民幣。二陳彼此彼此。這場權力鬥爭對胡來說是有驚無險的閉幕。

    時隔六年,中國政治舞台上紅得發紫的薄熙來也在權力鬥爭中敗北。鄧後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中,竟然有三個直轄市的書記變成了“刑事犯”。對薄熙來超凡的能幹和為民眾干實事上,對他持各種不同政治觀點的人都得承認。說他“唱紅打黑”劍走偏鋒,極大地贏得了民眾的矚目和聲望不為之過。“十八大”常委他志在必得。

    “十七大”常委中,除了已被確定的黨主席習近平和未來總理李克強,其他人都將超齡退出。然而薄熙來在“十七大”後被任命為重慶市委書記實際是“遭貶”,他沒有被當時胡溫體制的決策者們看中,原因之一就是他的鋒芒畢露。“身高蓋主”永遠是中國“宮廷政治”中的大忌。薄熙來在重慶幹得轟轟烈烈之時,眾人都認為再沒人能擋住他進入中共權力中心,突然冒出個王立軍逃往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事件。反對薄熙來的中共高層的人們立即都亢奮地忙活起來。這下導致了薄的垮台。與陳希同和陳良宇相同,薄成了“刑事犯”,被指控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目前,“審判”薄的鬧劇正在進行,還不清楚中共的決策者們怎樣處罰他。

    與陳希同和陳良宇當時情況不同的,是“十七大”的胡溫在“十八大”因年齡該退出權力中心。既然這樣,他們為什麼要置薄熙來於死地?薄就算能在“十八大”當選常委,因為年齡關係也僅僅是干一屆;胡溫賞識的汪洋和李源潮也是有機會進入常委的,何必窮凶極惡?問題就在於薄破壞了中共的遊戲規則,他的劍走偏鋒讓中共現在這個“武大郎店”里裝B的“夥計”們大為不滿。“武大郎店”店規之一就是得乖;可薄卻不乖。正好,有個王立軍事件,“武大郎店”的人們在討價還價之後,最終聯合起來懲處薄熙來。這討價還價是很艱難的,拖得這麼久,“審判”薄熙來才開場,可見其難度。難在哪兒了呢?難就難在薄熙來在重慶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武大郎店”的利益。但後來“武大郎店”的人們最終還是統一了認識,劍走偏鋒就是不行,規矩是不能破壞的,否則“店”早晚散攤子。

    兩天來薄熙來在被審的法庭上大放異彩!我還真有點始料不及。陳希同和陳良宇在法庭上都服服帖帖的“認罪”;薄熙來竟然全盤翻供。好戲連台呀,值得看。我在第二天庭審中看到有關評論中有這樣的話。

 

    “對於薄熙來的翻供和否認罪責,中國律師陳有西微博發文稱,本案的薄家收財物證據事實已證實,儘管薄辯解自己不知情,沒有主觀犯罪動機,但按司法解釋規定的 “影響力受賄”和“權力關係人受賄”,薄的辯解其實蒼白無力。只要證明了徐明等人財物交付薄家的事實,定罪應當沒問題,並不一定依認罪口供才能定罪。”

 

    這“影響力受賄”和“權力關係人受賄”什麼意思?溫家寶家族有幾十億美元,這錢都是靠溫家寶的影響力和權力關係得來的吧?中共這個“店”呀,不可救藥。這個政權的處境可用如履薄冰來形容。“店主”習近平呢?他是“習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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