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益友  
但愿我的博客能对朋友们有所助益。  
https://blog.creaders.net/u/6083/ > 复制 > 收藏本页
我的名片
益友
注册日期: 2012-03-24
访问总量: 1,806,300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我,决不因恐惧而否认——顾佳悦
· 唐国强:用一生功力演好毛主席
· 关于改革开放的若干历史问题
· 中国三十年改革成果扫描
· 梁漱溟与毛泽东的斗争结局出人意
· 不准“妄议”的必然结果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友好链接
· 秋念11:秋念11的博客
· 超越左右:超越左右的博客
· 一冰:一冰的博客
· 香椿树1:香椿树的博客
· Huahua:Huahua的博客
· 花蜜蜂:花蜜蜂剧场
· 老张:老张的博客
· 人间有正义:人间有正义的博客
· 清新如风:清新如风
· 春秋戈博客:春秋戈博客
· 公孙明:公孙明的博客
· 新天狱博:新天狱博客
分类目录
【毛泽东】
· 唐国强:用一生功力演好毛主席
· 梁漱溟与毛泽东的斗争结局出人意
· 至大之日怀念至伟之人——毛泽东
· 毛主席是无产阶级大民主的光辉典
· 毛泽东的书信艺术
· 蒋介石的聪明和毛泽东的智慧
· 大跃进期间搞浮夸被处理的省委书
· 何新论毛泽东
· 毛泽东的话至今仍鼓舞全世界女性
· 为毛泽东的怒吼喝彩
【毛泽东时代】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 今天谁最应该学雷锋?
· 他们为什么攻击杨振宁?
· “英国白求恩”眼中的赤脚医生
·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为何受世人敬重
· 杨振宁对文革中国的观感
· 文革的九大功绩
· “八千湘女”为何会受到污蔑
· 谁嫁祸了毛泽东
· 周恩来与文革
【觉醒】
· 必须让民众真正有权随时监督政府
· 对“废柱风波”的另一种解读
· 五一劳动节全国红色网友韶山联谊
· 中国的真学问早已不在清华了
· 大跃进时期的邓小平
· 右派所要的“民主”,无非就是右
· 垄断性国有企业不需要也不能实行
· 原来“文革”也并非一无是处啊
· 习近平“非组织政治活动”让人大
· 非组织政治活动若成罪,意味着什
【文革】
· 阳和平:也谈人性、恶和文革
· 放手让全国人民来“反思”文革
· 邓小平在不同时期对文革的评论
· 文革: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
· 真实的文革
· 与其叫别人"自觉拒绝文革" 不如
· 恽仁祥: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几点看
· “文革余孽”- 胡温不敢再轻易说
· 关于文革中卞仲耘的死
· 主席思想升北斗,文艺繁花照眼明
【正义回归】
· 如何看待改“八年抗战”为“十四
· 近三十年来目睹中国思想文化之“
· 资本家提起邓小平为什么仍然激动
· 明说新语:从人生病到社会生病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
· 右派所要的“民主”,无非就是右
· 华裔生命科学牛人刘实谈主粮转基
· 台湾中研院院士陈永发论国共抗战
· 哈导与冯导的春晚反差咋就这么大
· 政治斗争不应该突破伦理底线
【薄熙来】
· 魏巍之女魏欣对薄熙来事件的看法
· 今夜,我静静地守候
· 大连华表半夜被拆充分说明什么?
· 【顽评】大连华表该不该拆?
· 有人最害怕老百姓看到这样的文章
· 薄熙来何以背后中枪,明白了吗?
· 商鞅虽死,秦法犹存
· 重庆归来,说不尽的薄熙来
· 铁案 · 铁证
· 听说徐明死了
【愚弄欺骗】
· 外交必须是阳谋
· 周有光的辉煌与荣光
· 对于列宁和苏联历史,普京到底是
· 是谁的“黄金三十年”?
· 真实的文革
· 何新:中国精英“深改攻坚”的最
· 人民不会放过你们
· 不要再执迷不悟,该清醒了
· 中国的真学问早已不在清华了
· 视频: 中国十大街边小吃惊天内幕
【共同富裕】
· 胡温习李不敢去南街村
· 农村两种现象下的感言
· 建议将“六化”建设定为新农村的
· 一名河南农民建议中央及时出台《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
· 中国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的是
· 河南洛阳工人阶级的呐喊 (震撼
· 害怕阶级斗争就不要制造两极分化
· 习近平:改革开放应该让全国人民
· 评吴敬琏《改革改什么,怎么改》
【道德风气】
· 言论开放造就盛世唐朝
· 王林现象是中国精英社会最黑暗的
· 呜呼,法庭上的狼牙山五壮士案
· 原来“文革”也并非一无是处啊
· 禽兽之爱
· 毛主席走后——社会倒退了多少年
·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
· 薄熙来的一席话惊动了中南海!
· 关于政府违法关闭网站问题的公开
· 胡温治下狗粮养的执法者!
【后继】
· 我,决不因恐惧而否认——顾佳悦
【左派】
· 中共审判薄熙来无异自取灭亡
· 中国左派、右派和反动派
· 孔庆东是汉奸挥之不去的噩梦
· 北京游行青年人:只有毛泽东思想
· 深圳8月份唱红反转宣传图片报道
· 迎接工农运动二次革命高潮的到来
· 中国右派的出路
· 老王现在自己摘掉了右派帽子
· 左翼的崛起
· 觉醒了的人民是不可战胜的
【人民民主】
· 鲁迅的杂文为什么没有被和谐?
· 破解“为官不为”,只有一招最合
· 人民缘何怀念文革?
· 在中国我也说几句真话,行吗?
· 中国两会制度已成为一副政治空壳
· 读懂这个农民的发言,就知道卑贱
· 以贪治贪,贪贪相继
· “重新评价毛泽东”背后的玄机:
· 孙锡良、昆仑岩等发声要求民主改
· 民意沸腾的开水,安然无恙的游鱼
【法制】
· 习近平“非组织政治活动”让人大
· 济南中院胡判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
· 合肥审判谷开来用替身——给最高
· 薄熙来案判决公然再一次证实了“
·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陈界融教授:指
· 王希哲:敦劝王旭光法官为中国“
· 最高检对薄案仗势欺法,最高法不
· 薄案中“亲属拒证权”与提供“关
· 现代版的“掩耳盗铃”
·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
【中国道路】
· 迷信市场和放手不管,是手段高明
· 深度分析中国制造业与德、日差距
· 建议将“六化”建设定为新农村的
· 再论中国农村何处去
· 张学良谈国民党军事失败真相
·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阶级斗争
· 河南洛阳工人阶级的呐喊 (震撼
· 当今中国最危险的隐患
· 毛泽东思想PK普世价值
· 联合早报:为什么中国人不再热心
【中国经济】
· 以人为本就地城镇化
· 时代札记——死局
· 中国的严冬很快就会降临
· QE背后的秘密,就是废纸换实物,
· 壮大国企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 顶层设计与私有化
· 论减税与积极的财政政策
· 国企腐败落后的原因来源于国企的
· 痴狂的中国金融改革
· 中国最荒唐的事
【公有制】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坚持集体经济的农村 个个都是富
· 幸福的集体村
· 改革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 公开
· 环球时报: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
· 中国社会的大变革即将到来
· 艾跃进:捍卫宪法、打击国贼!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铁路应该永
· 为什么在“私有化万能”的美英法
· 维护宪法尊严, 立即制止国企进一
【私有化】
· 华为老总任正非的“人”——剥削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农村两种现象下的感言
· “社会主义”中国:73岁环卫工被
· 必须彻底放弃以“土地流转”完成
· 反腐败巨大成就之后的“经济评判
· 中国的改革到底要改向哪里?!
· 中国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的是
· 毛主席走后——社会倒退了多少年
· 为什么“混改”
【是非混乱的中国】
· 彻底否定文革,才是一场空前的浩
· 惩办把疫苗私有化和市场化的决策
· 谈谈什么是“妄议中央”
·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大失水准
· 毕福剑在让中央电视台台长坐蜡
· 政协代表一大进步 从“万国委员
· 为中央电视台敬一丹惋惜
· 社会为何越来越冷漠——谈太原警
· 病态的“民国热”是对历史的侮辱
· 从反对邓剧造假,看今日人心向背
【舆论媒体】
· 一切为人民,毛泽东才能那样自信
· 为中央电视台敬一丹惋惜
· 四中全会遭歪曲解读,极右控制媒
· 正义人的主观幼稚病
· 中国官方否认转基因食品不安全 1
· 对违宪“改革大盗”岂能姑息养奸
· 央视真幽默
· 政治的最高艺术是平衡,请给左派
【贪腐】
· 徐明之死
· 视频: 中国十大街边小吃惊天内幕
· 财政部长的水平
· 以贪治贪,贪贪相继
· 安邦——中国财富巨大黑幕的冰山
· 谁背叛了革命
· 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妇女为生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习王注意: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校
· 从学习为人民服务到学习擒拿格斗
【民主】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新浪近九成网民要求无罪释放薄熙
· 曾节明:挺薄不是挺薄熙来个人,
· 赞成审薄, 还奢谈什么“普世价值
· 郑永年:西方自由主义会把中国带
· 宣扬民主的公知为何名声变臭
· 中国终于开始回归正途
· 人民群众的改革16条---新16条
· 人心所向,势不可挡!毛泽东又回
· 人民大众怒火又在启东市燃烧起来
【文革】
· 历史是人民决定的
【人生】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鲑鱼之都科奇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斯卡圭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冰川湾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瀑布,山溪
· 国务院侨办幕后炒作习近平女儿留
· 纤夫之爱 (照片欣赏)
· 做人也没什么难
· 圣诞影院:中国近年电影168部合
· 母子情最伟大
· 累了或不高兴的时候听听这些歌
【改开】
· 关于改革开放的若干历史问题
· 中国三十年改革成果扫描
· 刘国光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 何新论中国改革十大失败
【激情生活】
· 网评:普京是怎样赢得民心的?
· 江青关于《智取威虎山》的几次谈
· 可爱的动物(ZT)
· 文学艺术是时代的反映
· 朝鲜女工们见到自己新宿舍一刻
· 战争年代的浪漫美好–钢铁是怎样
· 主席思想升北斗,文艺繁花照眼明
· 文革回到了北京景山公园
· 大爱无疆泽天下,人民感念东方红
· 从民意的测试中显示--右派已经丧
【/】
【/】
【//】
【右派】
· 人民不会放过你们
· 邓小平:文革还要进行多次
· 四中全会遭歪曲解读,极右控制媒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从反对邓剧造假,看今日人心向背
· 从胡德平经历看胡耀邦“清廉”的
· 真正败坏中国的,既不是“苍蝇”
· 北京市出台新政想引领什么?
· 抓住右派的要害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十八大】
· 首届国际毛泽东学高层论坛举行
· 想学毛泽东就要肯定重庆模式和解
· 十八大报告:民众十问 (B)
· 十八大报告:民众十问 (A)
· 吁请重审“薄熙来案”:许寒冰等
· 破坏党章,全党共诛之——致中共
· 改革不能丢掉人民的利益
· 明镜网:温家宝站在万丈深渊上 下
· 不怕百姓骂娘的改革将昂首前进吗
· 刘金华:薄熙来案要讲事实,合法
【愚弄】
· 听说徐明死了
· 政治人物最大的悲哀是被对手欢呼
· 谁背叛了革命
· 全面推行私有化,是最严重的违宪
· 四中全会当口,中国黑媒体又炒薄
· 四人帮和邓贪党,十大罪状谁该当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中国社会的大变革即将到来
· 新浪近九成网民要求无罪释放薄熙
· 徐开彬:敦促中共当局立即无罪释
【温家宝】
· 影片《送瘟神》终获批准发行
· 徐开彬再致信中央:重审谷开来、
· “文革余孽”- 胡温不敢再轻易说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三中之后看挺薄
· 看山:黑打薄熙来,屁股不干净的人
· 公审薄熙来是对温家宝的极大打击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 郑永年:西方自由主义会把中国带
· 天下未乱蜀先乱,烫手山芋薄郎案
【胡温】
· 今夜,我静静地守候
· 铁案 · 铁证
· 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悲歌
· 欠薪,讨薪——农民工之殇
· 黑二代以反腐为名全力卖国并分赃
· 广东模式和重庆模式的争论
· 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残余的无情追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历史永远不会忘记对薄熙来的“审
· 判决之后,谁是输家?水落石出后
【公知】
· 四中全会当口,中国黑媒体又炒薄
· 害怕阶级斗争就不要制造两极分化
· 当代中国的资产阶级为什么缺少民
· 忽然理解了毛主席晚年的错误
· 王铮致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的公开
· 看山:黑打薄熙来,屁股不干净的人
·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驳薄案审
· 卢麒元近日震撼微博:改革者必须
· 黑社会、贪腐势力与公知
· 合肥法庭极大侮辱中华民族的集体
【习李】
· 不准“妄议”的必然结果
· “逃荒证”升级了
· 中国物权登记,还要十年,这真的
· 补交党费引起的风波——谁的组织
· 不许争论,不得妄议,这是哪家的
· 走了半天,还是毛主席的办法好
· 特色时代宪法顶个球
· 中国特色时代最大的特色
· 自欺欺人的裸奔能到何时?
· 看毛泽东如何对待“妄议中央”
【历史】
· 江青——历史星空中的辉煌之星
【旅游】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鲑鱼之都科奇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斯卡圭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州府朱诺(Ju
· 美丽的阿拉斯加 - 冰川湾
· 新加坡摄影师拍摄的朝鲜民众生活
· 退休后住哪里?盘点中国最安逸的
【笑话】
· 依法治国
存档目录
01/01/2018 - 01/31/2018
10/01/2017 - 10/31/2017
09/01/2017 - 09/30/2017
07/01/2017 - 07/31/2017
06/01/2017 - 06/30/2017
04/01/2017 - 04/30/2017
03/01/2017 - 03/31/2017
02/01/2017 - 02/28/2017
01/01/2017 - 01/31/2017
12/01/2016 - 12/31/2016
11/01/2016 - 11/30/2016
10/01/2016 - 10/31/2016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6/01/2016 - 06/30/2016
05/01/2016 - 05/31/2016
04/01/2016 - 04/30/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2/01/2016 - 02/29/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10/01/2015 - 10/31/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6/01/2015 - 06/30/2015
05/01/2015 - 05/31/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10/01/2014 - 10/31/2014
09/01/2014 - 09/30/2014
08/01/2014 - 08/31/2014
07/01/2014 - 07/31/2014
06/01/2014 - 06/30/2014
05/01/2014 - 05/31/2014
04/01/2014 - 04/30/2014
03/01/2014 - 03/31/2014
02/01/2014 - 02/28/2014
01/01/2014 - 01/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11/01/2013 - 11/30/2013
10/01/2013 - 10/31/2013
09/01/2013 - 09/30/2013
08/01/2013 - 08/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5/01/2013 - 05/31/2013
04/01/2013 - 04/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2/01/2013 - 02/28/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07/01/2012 - 07/31/2012
06/01/2012 - 06/30/2012
05/01/2012 - 05/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狡辩”?
   

薄案: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狡辩”?

来源:作者博客 | 作者:胡子宏 | 点击:39445 | 时间:2013-08-27 15:54:42


  核心提示: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单位,“不 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不应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不偏袒诉讼任何一方;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但在近日薄熙来案庭审过程中,主流媒体 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毫无顾忌,违反相关规定和职业道德。在薄熙来案开审首日结束之后,「光明网」当晚发文《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狠批薄熙来是 “无赖与狡辩”,是虚伪兼「最后的疯狂」,甚至使用“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来形容薄熙来。随后各大官方媒体头条转发。(另外,类似的还有人民网 文章《庭审首日昭示天下:薄熙来犯罪证据确凿》、凤凰网文章《演员薄熙来:好大喜功与睚眦必报》),明目张胆搞“舆论审判”,未审先判。对此,作者有话要 说。

 

  这两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一桩案件的审批。某某某身为国家领导人,被押上 了审判台,媒体关注,网民们也倍加兴奋。关于庭审记录,网上已经有了连篇累牍的记述。我想,就社会舆论而言,尽管有李庄这样将某某某恨之入骨的人,也有像 我这样希望惩治腐败的人,但是,既然是审判,人们无疑是希望公开、公平、公正。

  事实上,我们应该为济南中院的审判之透明,为网络世界传递信息的快捷而感 到欣慰。无论我们怎么痛恨腐败,包括我本人,恨不得将腐败的官员绳之以法,但是,人们要记住这么一点,在法院的终审宣判之前,某某某不是法律上的罪犯。如 果早早地认定他的罪犯,那么我们的法治意义何在?

  我们都知道,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和被告人都有陈述或辩解的权利,这是法律 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三方,都有理由表明自己的观点,三方面的观点都不能保证是正确的。从法律审判的意义讲,控方、辩方、证人、被告人的陈词,都可能出现 偏差或者漏洞。某某某案件的审判,也无疑会存在这个现象。换言之,我们既不能全部认定公诉人的资料的正确性,也不能认定被告人言论的错误性。如果早早地就 有了定论,还要什么审判呢?还要什么合议庭呢?

  当有些人斥责某某某文革遗风的时候,有些媒体偏偏拿出了文革的遗风,来了次群众批判,来了次案件定性,来了次无情的痛斥。当这些言辞公然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的时候,各种的腔调,简直就是胡闹台。

  先是某法制报,采访了旁听的群众,某人说,某某某在法庭上的说法是狡辩, 还说某某某伪装得很深,是个假正经。天啊,这让人想起文革期间的批斗会。法律给了某某某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他说些什么,是不是正确,需要法庭的认定。在 终审宣判结果公布之前,说其是罪犯,都言之过早。这篇文章的用意是什么呢?这不是明显地违背法治之宗旨吗?某某某的几句辩解,本来的合法的,一个普通的企 业员工,竟然断定某某某假正经,这个员工,简直可以视为正义的化身了。

  更有偏离法治之精神的,便是中国网的文字。文字称某某某为“无赖与狡 辩”,是“虚伪最后的疯狂”。读了一些言辞,我感觉到,不是我的思维犯了毛病,就是文章的立意犯了混帐。一切的一切,不是某些文字工作者能认定的,而是济 南中院的法官们的终审判决所决定的。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目前,某某某根本不是罪犯,而是被告人。用如此低下的贬义词,去评价一个正在审判的被告人,岂不是 有悖于法治的精神?当很多中老年人为文革时期的戾气而做检讨,在对受害者道歉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了这么几篇沾染着文革习气的文字,这怎么是我们时下法治中 国所容忍的呢?

  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强调依法治国。法律给人的权利,无疑是公平的。即使我们明知道谁谁谁杀了人,但是在判决前,依然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称之为罪犯。既然某某某被审判,法律给了他申辩的权利,他说什么,对与错,都不重要,重 要的是他有了这个权利。如果有些文章,把被告人的权利视为“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你这不是亵渎法律的公正和神圣吗?谁又给了你如此的信口雌 黄的权利呢?某某某在重庆,破坏法制,使众多无辜人受害,那么,某些文章动辄训斥某某为无赖,这跟某某某在重庆的无赖,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应该为济南中院审判长的中立态度给予赞赏。他赢得了控辩双方和被告人的尊重。而此次庭审的透明,无疑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这是一次含金量极高的审判。

  我们应该为公诉人的严正立场给予赞赏。每一个犯罪事实的指控,都是拿出了充实的证据,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气势。一切的控辩,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我们也应该对法庭拿出足够的机会让被告人辩解而给予赞赏。被告人对自己行 为的解释,对证人的质问,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目前尚难以断定对案件的判决起到什么作用,但每个人都会产生自己的分析。这不是一边倒的控辩,这是包含了法治精神的交锋。它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功莫大焉。

  某某某之审判,是反腐斗争的一大进展,凸显了时下中国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 心。百姓为此是拥护的。具体到某某的审判上,这是一场不寻常的审判。而某些不寻常的声音,来自大媒体,大网站,显得有些仓促,有些简单,有些先入为主,有 些违背法治精神。请那些贸然发出某些声音的媒体,让我们都尊重法律,聆听法庭的审判吧,请不要代替法官们做出终审的判决。即使,很多人,有满腔的个人语言 想倾诉,那也要等终审判决出来后再发表。

  人民网的一篇文章说得好:公审某某某案,世界从中掂量出法治中国的质地与成色,人们从中领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某些媒体从业者,最好还是冷静一些吧。请不要代替法官们进行审判,在发声上,在判决书出来之前,还是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吧。否则,你就显得有点“无赖”了。

 

相关链接美华:媒体未审先判 涉嫌干扰审理

 

  附相关新闻背景:

   薄熙来案开审首日结束之后,「光明网」当晚发文《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狠批薄熙来是“无赖与狡辩”,是虚伪兼「最后的疯狂」,甚至使用“诡计 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来形容薄熙来。随后各大官方媒体头条转发。(另外,类似的还有人民网文章《庭审首日昭示天下:薄熙来犯罪证据确凿》、凤凰网文 章《演员薄熙来好大喜功与睚眦必报》)。

  人民网:薄熙来犯罪证据确凿翻供会翻倒自己;

  光明网: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

  央视网:薄熙来面对法庭毫无敬畏之心、毫无悔改之意;演员薄熙来:好大喜功与睚眦必报。

  中央网络电视台8月23日新闻标题《庭审首日昭示天下:薄熙来犯罪证据确凿》

 

  附文: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

  来源:http://www.sg.fjqz.gov.cn/apas/portal/new/open_red.jsp?dunid=5CE6BD30475AB788B108AAF3F7A05361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广播影 视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广播影视的良好形象,促进广播影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各级广播电台、电视 台、广播影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单位,要精心组织记者、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落实这一文件精神。为认 真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九、切实搞好司法审判的报道。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司法审判的报 道,要考虑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不应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不偏袒 诉讼任何一方;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不针对法庭审判活动进行暗访;报道公开审理的案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报道有争议的内容时,要认真核 对事实,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准确把握分寸。对一些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备受关注的重特大案件审判的报道,要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 道工作,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报告。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