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上海文匯報有關法理的兩篇評論
只有事實,沒有“翻倒”
作者: 上海文匯報08/24/2013:
袁夏良
薄熙來案連續兩天在濟南中級法院公開審理,彰顯了法治精神,彰顯了中國共產黨反腐決心。“刑不上大夫”,拜拜!
這是中國邁向法治社會的又一個標誌性事件。
法庭調查正處於“現在進行時”,有人立於“高處”告誡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的薄熙來:如果蔑視事實翻供就會翻倒自己!
貪污受賄數額究竟是多少?在法國的“楓丹·聖喬治”別墅是怎麼來的?手中的職權是如何濫用的?一切有待法庭審理後依證據最後確定,依法律做出判決。法庭調查審理的過程,是證據一一呈現的過程,民眾在關注,在等待。
薄熙來作為被告,法律賦予他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對於他在法庭上發表的任何辯護詞,都不應從道德審判出發,將其斥之為“不老實”、“狡猾老練”。
公開審理,審的是證據,是法律事實,而不是薄熙來本人的“認罪態度”。通過審判,在證據鏈的基礎上,還原犯罪的所有細節,定罪量刑。“蔑視事實翻供就會翻倒自己”,此言莫名,一無法治精神,二無邏輯。啥叫“蔑視事實”?啥叫“翻倒自己”?以此“告誡”,就不需要法庭調查審理的司法程序了,也不該給薄熙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了;以此“告誡”,早已翻倒了的薄熙來會因為“坦白從寬”、“老實認罪”而“立”起來嗎?不是因為蔑視事實而“翻倒”,而是事實才能將他“翻倒”。
不能再按老舊思維老舊習慣脫口教誨啦。要懂得尊重法律,提升現代法治精神,學習用法言法語說話。大喝一聲的輿論審判,簡單的情感批判,代替不了法律的審判。相信薄熙來案決不會被“翻倒”一說所影響,依法該怎麼判還是會怎麼判,但過往,我們見過太多慷慨激越的輿論影響司法審判的事件,反思才好,別落在了社會法治理念的平均水平之下!
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以更多具有法理精神的輿論引導社會,引領民眾法治自覺,這是媒體的責任。“薄熙來案的公開審理,是一堂生動的、高水平的司法專業公開課,對於公訴人、法官、辯護人,是一次水平和能力的大檢驗。”這是網友說的,真好!
文匯報評最高法沈德詠“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震人心魄,為你鼓掌!
來源:文匯報 作者:袁夏良 時間:2013-08-25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個防冤假錯案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冤假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
“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語出沈德詠——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兩天來,沈德詠發表於媒體上的這段話,總在眼前晃動。法律教科書上“疑罪從無”的司法理念,今天被中國最高法官的一個“天”字,讓每個沒進過法學院的公民深感震撼,對現代司法理念的真諦若有所悟。
話題十分沉重。一段時期來,不斷有刑事冤假錯案被披露,更有“刀下留人”的驚天冤案被曝。每個冤案,對受害人一生造成的精神摧殘永難平復,對其家庭帶來的毀滅性災難永難彌補,也一次次傷害了民眾對於國家法治的信心。
中國社會的法治建設,在艱難中前行。冤假錯案公之於眾,天塌不下來;不能直面反思,還要掩飾,天倒會一片片壓下來!
冤假錯案一再發生,必有系統漏洞,並不是法院一家的錯。如何防止冤假錯案,如何通過程序公正達至司法公正,法學家可以寫出洋洋灑灑的論文,也可以舉辦種種“論壇”,不是這裡幾百字能說清的。多年前美國的辛普森案,被國際司法界認為是“疑罪從無”的典型案例,這也不是我們所要回顧研究的。我們只是有感於“天”,為我國最高法院領導能有這種直面冤案的精神感到一絲欣慰,為最高院領導能大膽地說出這樣震人心魄的話鼓一次掌,因為我們從中看到了今日手握審判大權的最高院的司法理念。有人說,不覺得晚了點嗎?是遲來的聲音,但這是一種實在不能忽視的珍貴進步。這樣的進步,其意義深遠,關聯每個國民。我願意相信,堅定這樣的司法理念,對中國的司法審判實踐會產生巨大影響。
腳下是地,頭上是天。我們生存於天地之間,沒有地無可立足,沒有天陷於死黑。天庇佑我們,天賦人權。蒼穹下,人人都有人格尊嚴,都是直立的“I”。願完善而又嚴密的法治,為每個公民撐住頭上的那片天。
“天”說,一定會寫進中國當代法治編年史!向沈德詠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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