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庭審一波三折,總算結束了。現在的問題是法庭如何判決。國內的朋友肯定地說,薄熙來將被依法從輕處理。想到以下幾點,很有道理。
1. 法院審出一個清官
根據指控:薄熙來從1984 年任遼寧省金縣縣委書記開始,歷任大連市市長,遼寧省省長,商業部部長,至2012年從重慶省委書記位置下台,整整28年收受人民幣2179.0587萬元。你看這精確的,還0.0587萬元,就直接說587元唄,不怕人家沒有看見小數點,還以為是多少億吶。2千多萬在中國貪官界根本屬於“無能”,連個小科長都不如。而且,這2千多萬和薄熙來並沒有直接關係。再說,薄熙來離開大連以後就金盆洗手沒有再貪污。這應該算得上清官了吧。
2. 中央組織部責任重大
薄熙來被控的貪污,全部發生在大連。那麼中組部是怎麼審查的?如果中組部審查到位,薄熙來就不會到中央或者重慶,王立軍也不會跑到美領館,也就沒有了濫用職權的罪行。事實是,如果王立軍不叛國,薄熙來照樣不會下台。如果重判薄熙來,中組部該當何罪?
3. 專案組黑打不力
專案組在薄熙來庭審過程是最悲催的。拿出手的證據都是“人證”和漏洞百出的“物證”。所有證人其實都是人質,小命握在專案組手裡,和木偶人差別不大。說專案組沒有逼供誘供,誰信?專案組在庭審中的表現基本是自說自話,頗有文革遺風,和法律一點關係也沒有。這樣如何能辦出一個“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專案組最後的下場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4. 薄熙來有官員基礎
最關注薄熙來庭審的群體是誰?是大批官員和企業家。想必個個看的頭皮發麻手腳冰涼。如果被專案組這麼搞一下,如果按照薄熙來的標準被審一下,自己能過關嗎?根據“倒下一個貪官,就倒一批企業家”的定律,那中國得倒下多麼一大批人吶。所以,大部分官員和企業家絕對希望輕判薄熙來,為自己留下一點餘地。
5. 薄熙來有群眾基礎
薄熙來在大連和重慶的老百姓中口碑不錯。據說通過這次庭審,同情或者支持薄熙來的比例大幅度上升。民意不可違呀。
6. 薄熙來對現政府沒有威脅。
薄熙來在十七大就已經失勢,就位時都沒有威脅到現政府上台,現在更是死老虎一隻。新政府上台,首要的要抓的是權力和民意。在指控如此無力的情況下,重判薄熙來,不但不增加政府威信,還可能受到黨內和社會上同情薄熙來群體的反對。習近平當然看過起訴書,也一定知道所謂證據的分量,但是他要這場審判“一定要嚴格依法審理審判,依法依規公正公開處理”,其實就是要通過法律程序放過薄熙來。這樣雙方都不得罪,還落個依法治國的美名。
這麼一想,輕判薄熙來是不是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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