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有一位在京打工人员的怀孕临产妻子因呼吸道感染而被送进医院。医生诊断后认为需立即实行剖腹产,但丈夫坚决反对,只同意保守疗法。接下来的事情很荒谬: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轮番作该丈夫的工作,劝其签字,依然被拒绝;但根据法律,必须有家属签字,情急之下的院方,甚至动用精神医生检查该丈夫是否正常。在证实该丈夫正常后,医院只好放弃手术,最后病人和胎儿双双死亡。
这起悲剧发人深省。很多人就家属的愚昧,不正常的医疗责任,严重的社会不信任等等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不过山哥以为,有关中国的病患者本人的权力问题,是该悲剧的关键之一,还是被各方面不恰当的忽略了。
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位成年女病患者本人,并未丧失意识。可是自始至终,医院方都未征询她本人的意见,而是围着她丈夫作工作。似乎患者本人意见并不重要。事实上,如果患者本人被告知其病情的真实情况并参与治疗决策,情况肯定两样。
在很多其他的医疗事件中,一旦病情严重,如癌症晚期等,或者治疗手术有较大风险时,病人往往被蒙在鼓里;医务和家属联手哄骗患者。这样的作法是否合理,实在存疑。
根据山哥在西方国家的生活经验,似乎作法大不相同。
多年前山哥妻子在澳大利亚一家著名妇产科医院临产。由于婴儿头大导致难产,产妇疼痛难忍,常规麻醉不管用。院方建议使用一种背脊柱旁输入的新型高效麻醉法,可完全解除产妇痛苦。但该法有重大风险:据研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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