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邓小平孙子双重国籍的若干问题》
邓小平唯一的孙子在其父母留学美国期间出生在美国,其小名叫“邓小弟”。
按侨办的对中国国籍法曲解的政策,中国公民一旦加入或取得外国籍,其中国国籍即自动丧失(注意:中国国籍法并没有此条文)。因此,邓小弟有了美国国籍,就不能有中国国籍。
按中国1980年国籍法,邓小弟是在其父母美国留学期间出生在美国,其父母是中国公民,因此,其父母可以为邓小弟申请并取得中国国籍,并获得中国户籍和身份证。
按1996年中国国籍法解释,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承认邓小弟的中国国籍,而不承认其美国国籍;但邓小弟的美国国籍及护照可以作为其旅行证明。
按美国法律,邓小弟出生在美国,有美国出生国籍。同时,按美国法律,有美国出生国籍美国公民,比那些“归化美国国籍” 的美国公民要“高人一等”,即邓小弟可以竞选美国总统(他可能要先退出中国国籍,需查对一下美国法律);而那些“归化美国国籍” 的美国公民无资格竞选美国总统。
按美国法律,如果邓小弟要退出美国国籍,必须由邓小弟亲自向美国有关部门(如美国领事馆)提交书面申请;美国国务院对其申请进行审核(如,邓小弟的美国交税记录包括遗产税进行审查等;);一旦批准,向邓小弟颁发退籍证书。在此之前,邓小弟的美国公民身份任何人不得剥夺。中国有关部门或侨办无法以任何方式剥夺邓小弟的美国国籍。
美国政府和美国法律对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者都没有定居美国的要求。
美国法律对美国绿卡持有者虽然没有定居美国的要求,但有一些居住的要求,如一年中要有一半的时间居住在美国。
美国政府和美国法律对美国公民则没有任何居住美国的要求。因此,即使邓小弟一直居住在中国大陆,他的美国公民身份不会因此消失或改变。
上面是一些简单的事实或依据中国或美法律所做的简单推论。
如果邓小弟是平民百姓,事情也许到此为止。
但是,据报道,邓小弟早已悄悄地“海归”中国大陆,被派在贵州当个县官。按中国官员升迁“规则”,邓小弟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升个大官(如中央常委甚至国家主席)并且出访美国。由此, 邓小弟的双重国籍现状会产生一些问题。
(待续)
(2013/06/12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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